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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中學教師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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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2日】我是一名中學教師(中一級),大專文憑,97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7月20日以來,我遭受了各種無端的迫害,給我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現將迫害事實記述如下:

99年7月20日,江××政治流氓集團開始殘酷鎮壓法輪功的修煉者,詆毀、誹謗法輪大法及功法創始人。為了向政府講清事實真象,我於當日(7月20日)依法上訪,被當地公安非法拘留15天,並被單位扣去半個月工資。2000年6月,我所在的單位,以民主評議黨員為由發起又一輪對法輪功及大法弟子的迫害。6月25日,單位領導給我一張表格,並特意對我說:「只要在表上寫不再煉功了或劃清界限,上面就不追究了,否則後果自負。」我當即予以回絕。

2000年7月9日上午,單位紀檢書記雲寶富、機關支部書記韓士良、校長李春光共同找我談話,要我放棄修煉法輪功。當時我愛人已懷有7個多月的身孕,由於年齡大、血壓高,已出現很危險的醫學上稱為「孕高症」等症狀,眼睛視物不清,我準備將她送往醫院。可單位仍然對我進行所謂「開導」,逼迫我放棄法輪功。當我義正辭嚴的正告他們:「如果我愛人因為你們出現危險,你們要負責的」。最後它們只好拿出一張紙讓我簽字,我一邊講著真象一邊說:「那是不可能的,腦袋掉了身子還在打坐呢」。沒有辦法,它們只好讓我回家照看病人。

7月12日,我愛人剖腹產手術,懷孕不足8個月的兒子出生了,我愛人躲過了致命的「全身溶血、肝壞死、腎衰、視網膜脫落」的病魔,展現了生命的奇蹟。7月24日,母子二人出院,但此時我的肩上多了一萬三千元的外債。

7月26日,我們回家剛剛安頓下來,單位組織科科長李豔青代表黨委找我談話。談話中我只是善意的向他講法輪功真象和修煉真善忍給人們帶來的美好,作為一名黨員我應該實事求是的向組織講明一切,沒料到這些真言善意竟成了邪惡迫害的藉口。

8月5日機關黨員大會,由黨委書記張寶生主持,採用了「文革」式的人人表態、人人批判的方式,對我信仰真理進行最惡毒最無理人身攻擊。會上宣布開除我的黨籍,並讓我表態。面對這些被江澤民愚弄和矇蔽的人,我沒有懼怕,義正詞嚴:「我修法輪功不是錯,是你們不了解真象,但我相信,真理永遠是真理。」

8月9日,主管學校的領導唐雲找到我說:「我代表上邊,宣布開除你的教師資格,並於今天下崗。」我愛人98年就已下崗,已沒了收入。現在連我這最後的經濟來源也被剝奪了。

2000年9月1日,在一個朋友的幫助下,我去附近一所學校做臨時教學工作,月薪300元,我欣然前往。2000年10月2日,該學校領導對我說:「真的很抱歉,教委有通知,不許用修煉法輪功的,我們也不願意你走,可是……。」就這樣,我的工作又一次被剝奪了。

2001年春節前,臘月27,惡人唐雲、雲寶富及惡警胡朝輝,採用了法西斯式的流氓手段,不顧我愛人臥病在床,尚有半歲的孩子,強行非法綁架我和其他幾個法輪功學員去邪惡的洗腦班,望著當時就暈過去的愛人和冰冷的屋子、凍得臉色發白的兒子,我對它們說:「你們這是犯罪」。可他們還是綁架了我。

正月初八從洗腦班回來,由於所有弟子不肯寫保證書,仍被非法關在單位強行洗腦;因我的小孩患了肺炎,他們怕承擔責任,不得不將我提前放走。

此後,為了全家生活,我只得四處謀生,最後在某公路道班謀得一份超重負荷勞動,每天每人要裝7-8方的土、石料,勉強維持全家四口人的生活。更難的是本來一個月發一次工資,卻改為半年發一次工資。家裏需要生活用費,孩子要喝奶粉;沒有錢,只好東求西借,而自己有時連理髮的錢都拿不出來。

2002年11月6日,中共16大前夕,公安惡警(屬政保科)張勇、何振傑找我談話。因我不願意改變對真善忍的信仰,再次非法將我拘留15天,11月21日得以恢復自由。

我只是千千萬萬被迫害的法輪功弟子中的一個,還有許多大法弟子流離失所的,被勞教,被非法判刑,甚至失去生命。

在文明社會,作為一名普通的公民,應當有自己的信仰、生存、工作、生活的權利;但在我們這個有著上下五千年文明歷史的華夏民族,今天還在上演著只有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才能做得出的迫害無辜善良民眾的一幕幕人間悲劇。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歷史走到了今天,正義的力量終會把這些劊子手推向歷史的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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