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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學院教師李向宏被非法判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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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1日】李向宏,女,37歲左右,新疆烏魯木齊人,原新疆工學院教師,碩士研究生。

1997年修煉法輪大法後美尼爾綜合症等疾病全部康復,身心健康。按照法輪大法修煉「真、善、忍」,在工作和生活中作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她嚴謹的教學和忠實善良的為人,都深受學生的愛戴和同事的好評。

1999年7月20日以後,江澤民一意孤行,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李向宏仍然堅持修煉。1999年10月,被單位強行送入下新疆第四人民醫院(精神病院)二個月,強行注射精神藥物進行迫害。

2000年8月李向宏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抓,被非法關押在新疆六道灣看守所九個月後,於2001年4月被非法判勞改三年,李向宏抗議被非法關押、判刑。在上訴被駁回的情況下,絕食絕水,以求討回公道。一週後被送入三監醫院。在這期間,惡人們強行將其用手銬銬在床上,慘無人道地強行灌食,用一根皮管從鼻孔裏往胃裏搗插,然後灌入一些稀粥。每天將皮管插拔,使鼻腔和胃及食管受到大面積軟組織創傷,皮管拔出後帶著大量的血跡。就這樣還經常強行將皮管插入到肺裏。40多天後,因肺部感染且高燒不退,人已枯瘦如柴,說話只能是沙啞的氣聲。獄醫們見李向宏已奄奄一息,怕人死了擔責任,法院便將李向宏判了三年監外執行,匆匆讓其父母拉回了家。

回到家後,李向宏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很快康復。為了讓更多的民眾了解法輪功的真相及受迫害的事實,使民眾認清一言堂的謊言,讓人們不再受矇蔽,喚起人們的良知、正念,使人有一個基本的信仰自由的權利,使人權不再受踐踏,李向宏自費印製法輪功真相資料發放。2002年3月,又被烏市610的惡警們非法抓捕。關押在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看守所,並被非法判刑11年,已送新疆第二監獄,現正在上訴中。

呼籲全世界各國家、組織、機構、有善心、有正念的人,都來關心此事,要求無罪釋放李向宏,無罪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大法修煉者,還法輪大法清白,嚴懲作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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