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肉體折磨、暴力毆打
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並有權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因此,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和上訪反映煉功後身心受益、道德提高的真實情況,是在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希望國家不再發生類似「文革」和「反右」之類的悲劇;是真心的在為國家和民族著想。相反一科金志平一夥,打著「執法為民」的幌子,寧可放著殺人放火不管,卻不遺餘力地迫害「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甚麼壞事都不做的好人。
從99年10月起,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情況下,金志平在區政法委及區610指使下,將依法進京上訪的學員抓回,或直接將學員從家中、從單位、從上街途中綁架到礄口區行政拘留所關押,對外名曰法制學習班。實則為「牛棚」之類的「法西斯集中營」。洗腦班24小時由惡警把守,四道鐵門反鎖,只要大法弟子不放棄信仰就被無期限關押,最長被關21個月,在裏面過了三個淒涼的春節。學習班每天強制灌輸誣蔑法輪功的虛假材料,因此被稱為洗腦班,同時強迫大法學員參加各種體力勞動。還從全區各單位抽調一些不務正業的閒散人員,任意辱罵、折磨、毆打學員。
洗腦班還設有禁閉室,被關禁閉的大法學員每天只准早晚開一次鐵門洗漱,有時甚至幾天都不開門,幾乎每個堅定的學員都被關過禁閉,惡警經常將學員吊銬在窗戶上,有一位女學員被銬在床架旁站了四天,惡警有時不讓上廁所,她只能原地站著小便,甚至她來例假時都不放下來。
在洗腦班,金某經常拳打腳踢大法學員,逼迫學員光著腳圍著操場跑30圈,沖冷水等,使用各種方式體罰。2000年10月19日,11名女學員因煉功遭惡警打罵,惡警並強迫她們在雨中罰站,金某聞訊趕到後,再次毆打這11名學員,逼迫她們在泥水中跪下,不跪就用拖把、木板往身上砸,連六七十歲的老太太也不放過,有的口、鼻、牙多處被打出血,全身被打壞,身子上下被雨水淋透,整整一天不讓吃飯上廁所。
有一位63歲的老太太,腰、腿多次被金某踹傷,長時間跪在水泥地上,幾天後仍不能起身。還有一次,金某將女學員肖映雪單獨關在工作人員房內毒打,學員叫喊,他就用髒布堵嘴,用粗繩將她死死捆在椅子上。不能動,嘴被打裂兩寸長的口子,全身青紫,手不能抬紅腫半月。
2001年2月2日,分局一科肖、李二人(沒有說明任何理由)就將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的學員劉立帶走,其他人詢問原因,肖、李二人信口誣蔑劉立是強姦犯,眾人紛紛指責這種任意侮辱人格的違法行為,致使分局一夥人惱羞成怒。第二天中午,礄口分局朱副局長和金某帶領二十多名防暴警察突然衝進洗腦班,只要看見學員,無論老幼,抓住就往死裏打,易家墩街六十多歲的老人余剛仁被惡警周德勝推倒在地,並用腳朝胸口狠踹幾腳,差點背氣。惡警王津德指使幾名防暴隊員三次將學員劉寧拉到一間小屋,毒打三頓,打得劉寧頭破血流,遍體鱗傷,鮮血浸透棉衣還不罷手。幾乎每個學員都慘遭毒打,其場景慘不忍睹,防暴警本是制止暴力的,可是這些警察卻被用於製造暴行,毒打已被非法關押的善良百姓,毒打辛苦養活他們的納稅人;毒打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只為法輪功說公道話的真善忍的修煉者。
(二)刑訊逼供 毒打致死
2002年元月,金、周等人將大法學員陳榮耀綁架並非法抄家,抄走其女兒的13000元現金,自行車二輛,收錄機等物,不打任何收據。在關押期間,年已65歲的陳遭到金某等人多次刑訊逼供,惡警並指使獄警犯人毒打折磨老人,老人被摧殘得奄奄一息,已生命垂危了才於2002年4月29日送醫院搶救,半月後便含冤去世。
2004年4月1日晚10時,金、肖又帶人闖入大法弟子黃瞾(女、32歲)、劉寧住處,沒有任何手續強行抄家,抄走2000元現金及其它財物合計人民幣1萬餘元,並將兩人綁架到礄口分局秘密審訊,金志平等人用兩副鐵銬分別銬住黃瞾的手腳,再用粗繩將黃瞾腰部綁在鐵椅上,使用電棍等刑具毒打黃,到當天晚上黃已不省人事,送往醫院已無法搶救,而4月5日黃的父母找金志平要人時,金不說黃瞾已死,哄騙說黃現在很好。直到4月16日,礄口分局才通知黃家,胡說黃死於市一醫院,死因是將喝水的玻璃杯打碎,割脖自殺。被關押反銬的人都是用一次性塑料杯由警察餵水,一個手腳腰全身都被反綁反銬的人怎能用手去拿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的玻璃杯碎片「自殺」?
後來家屬看到黃瞾屍身頭部腫大,臉上青一塊、紫一塊,其狀慘不忍睹,一個年僅32歲的秀麗女子不到一天就被金志平等人活活殘害致死!
黃瞾、陳榮耀等這些法輪功學員只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的原則講真話,告訴人們「天安門自焚」之類的謊言都是江氏集團一手導演的騙局,嫁禍於法輪功以此為打壓的藉口,這樣正直善良的人卻慘遭如此毒手。
(三)敲詐勒索 強搶強奪 搜刮民財
金志平、肖幹之等人多次在無任何法律手續情況下非法抄家,搜身,收書,掠走大量錢財,且不打收據。如1999年11月有肖映雪、劉國芬、張蕙芬等9名學員到北京上訪被礄口分局非法帶回,這9名學員身上合計25000元現金被搜走;第一期洗腦班上,有人來看望學員,隨身帶的1000元也被金等人毫無道理的沒收。2000年10月又有一名學員1000元被強行搜走,均不給收據;學員親人病重喪事等急需回家,必須交錢才放人,少則2000元、多則6000元,這與綁匪勒索贖人有何區別?許多法輪功學員已經被逼下崗、失業或無職業,許多人因為有病無錢治才煉功。可是在這個所謂的學習班每月還要強迫交300---2000元伙食費,不交錢不放人,而每餐吃的卻是水煮蘿蔔之類的伙食,洗腦班完全成了這些惡人收刮民脂民膏的途徑。
正告金志平之流:善惡有報是天理,報應只爭早與遲!
原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長肖琳暴病身亡就是例證。(她在任職期間,指揮並參與了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前車之覆,後車之鑑;江澤民、曾慶紅、羅幹、李嵐清、周永康、吳官正等幾十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已相繼在國際上被起訴和審判;追查迫害法輪功的行動已廣泛展開,現在有這個小氣候你們還能暫時為非作歹,絕不等於永遠能這樣邪惡下去,「邪不勝正」,古往今來,打手和幫兇總是替罪羊的首選,那時等待你將是永無止境的惡報,同時禍及你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