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抵制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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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5日】我是一名僅上了一年小學的農村女弟子,沒有表達和寫作能力,由同修幫我整理,把我正法修煉中的幾件事寫出來與大家共勉。

我97年得法,也算是一名老弟子了,但由於沒有文化和人心較重,對法沒有多高的認識,在這五年多的正法歷程中,沒能及時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師父的2000年《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發表以後,我就和同修開始向世人講真象,發真象資料,幾個月一直很順利。在2001年4月去外地和同修一起在農貿市場發真象資料時我被惡警抓住,把我帶到當地派出所,我到了派出所就和他們講真象,不一會兒我們當地派出所的所長就去了。剛到那裏,二話沒說就用書捲成卷兒狠毒的往我臉上猛抽,然後給我和另一個同修銬在一起接回當地,途中農場政法委書記又是一陣拳腳。

回到派出所,惡警把我和另一位同修分別銬在兩個大鐵門上。自從被抓後我一直沒有怕心,心裏總是想著、背著師父的法《無存》、《威德》和《心自明》。從上午9點多一直銬到下午1點多,所長開始審問我們資料的來源和發資料的人數,我一個字都沒說,所長和政法委書記輪番的用書抽打我的臉。當時我想到的就是師父的法《心自明》,我就在心裏一遍遍的背著「法度眾生師導航……」師父的法給了我無窮的力量、信心和勇氣。惡徒們看我不怕,以為打的輕,就用腳猛踹,用電棍電,這時我就想:求師父幫忙,決不能讓邪惡繼續迫害我。

我當時倒在地上,全身抽搐,一直到晚上7點多。公安局給他們打電話問死的了死不了,死不了就整來,最後他們把我和另一同修送到看守所,把我倆抬下來放在一過道的地上,惡警們讓已被關在看守所的同修把我們抬進去。我當時心裏只有一念,我只能進這第一道門,不能進第二道門(就是看守所院裏)那裏不是我呆的地方,我還要做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事呢。在過道上躺了5個多小時,看守所的惡警們多次誘騙讓我睜開眼,我沒有配合。雖然當時對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沒有足夠的認識,但心裏總有一念:我是大法弟子,決不能聽你們的,聽你們的就得進二道門回不來了。

到夜裏1點多,他們看我一直在抽搐,怕我有生命危險,就給公安局打電話問怎麼辦,公安局副局長親自到現場去看,局長輕輕敲敲我的頭,我沒有任何反應。當時我固守著一念:這是最關鍵的一步,一定要把握好,決不能配合邪惡一步。最後公安局長給我們所在地派出所打電話,把我們兩人接回去了(另一名同修和我配合的很好)。回到當地派出所,把我們放在警衛室繼續觀察。當時我想他們為甚麼不放我們回家?我哪兒還沒有做好?如果是我做好了,那惡警也不敢扣留我們了。當時由於沒有明白法理,不知道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錯誤的認為自己業力大,應該多承受一些,致使我在派出所又多呆了15個小時,最後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放我回家了。

回家後,我繼續做著講真象救眾生的事。不到一個月,我們縣辦起了第一個洗腦班,在2001年的5月12日,縣610惡人和派出所惡警又把我和另5名同修帶到隊部,讓我們寫保證書,我們都不寫,不寫就拿800元錢到轉化班洗腦,我們都不配合,他們就把我們強行推上車,送到看守所,其中有我的丈夫。

到看守所的大門外我們都不下車,他們就把我們拉下車來,我們都躺在地上不動,他們指使看守所的犯人(勞動號的)把我們抬進去。抬進去之後一看已經有十幾名其他單位的同修也被抓進來了。我和同修們商量,決不能配合邪惡的任何要求、命令和指使。我們十幾名大法弟子都不進號,在院裏頂著小雨集體學法、背《論語》、《洪吟》。看守們多次威脅叫我們進屋,我們都不配合,一直到天亮。

第二天我又和同修們商量:咱們是大法弟子,要按著師父的要求去做。有的同修把師父的新經文《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帶了進去。我們學了之後都認為不能配合邪惡,因此,我們決定集體絕食。堅持到第六天的時候,管教們就沉不住氣了,因是第一次絕食,大部份同修都發燒,公安局決定把我們送唐山安康醫院時,所長嚇的沒了魂似的坐在地上不知所措。由於學法不深,加上承受力不夠,到安康醫院後我們都接受了輸液和進食,七天後返回看守所。回來後我們都不下車,但由於當時我們把希望寄託在「外在因素的變化了」(《致北歐法會講法》),沒有站在法上認識我們應該面對的一切,在證實法的路上很不成熟,致使我在看守所又呆了八十多天。

雖然在被關押期間我也在不斷的學法煉功,也在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也在給犯人和管教們講真象,表面上好像也是按著法的標準在要求自己,但都沒達到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標準,都沒達到徹底的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

在看守所的三個月裏,不斷的看到師父的新經文。通過不斷的學法,我在法理上有了一些提高,在我進看守所的一個月後,和我一起來的同修大部份都去了轉化班,只剩我和丈夫及另外兩名同修。公安局副局長也來到看守所,來到我面前,不用好眼看我,同時對我說:你們兩口子就等著去勞教吧。我說:你說了不算,我們師父說了算。然後他甚麼都沒說就走了。自從接到師父的《在2001年加拿大法會上講法》後,我每天堅持和同修一樣,和全球大法弟子同步發正念,學法煉功從不間斷。在煉功的時候,管教看見了會無理制止,我也不在乎,他們就到屋裏把我的手扳下來。扳下來,我還舉起來,這樣反覆幾次,最後他們也不管了。

在進看守所的兩個多月的時候,把我們由行政拘留升級到刑事拘留,在刑拘的日子裏,我和其他幾名同修每天都在集體學法、煉功、發正念。由於不斷的學法,特別是接到師父的新經文《大法堅不可摧》,我學了幾遍後,給我增添了力量和智慧,特別是最後一段師父說:「作為大法弟子是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的。全面講清真象,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堅定的維護法,因為你就是大法的一員,堅不可摧;正一切不正的,被轉化與救度的只能是被邪惡矇蔽的眾生,清除的是邪惡的生命與邪惡的舊勢力,從中圓滿的是大法弟子與樹立大法的威德。」

我認識到我被關在這裏不能救度更多的世人,也不能全面講清真象,所以我說甚麼也得闖出去,講真象救世人。但是怎麼能出去呢?於是師父給了我智慧,心生一念 :他們把我們關在這裏是沒有道理的,拘留是半個月一續拘留證,刑拘是一個月一續刑拘證,雖然我們都沒有在拘留和刑拘證上簽字,但也沒有講出充份的理由來。這次我們要找機會和他們評理:為甚麼總把我們關在這裏?於是我和同修商量,咱們要向所長反映,要公安局來人,我們有情況向他們反映。過了幾天,公安局來人和我們各自談了話,我們都談了煉功的好處,並問為甚麼不放我們,都不同程度的證實了大法。當時我是這樣講的:你們為甚麼總把我們關在這裏,我們犯了甚麼罪?總給我們續證,延期關押。並和他們講了修煉大法的好處,以及鎮壓法輪功沒有一點道理等。

這次事件過後,自己認識到,由於當時心態不穩沒能完全放下生死,還有一絲怕心,沒有把真象講到位,沒有證實好法,被舊勢力鑽了空子,認為我還沒有達到標準,結果沒能如願。但我始終有一念:我決不能長時間待在這裏,我一定要出去講真象救眾生。

慈悲偉大的師父又為我安排了一次擺脫迫害的機會,沒過幾天,公安局又來提審我。這次我沒有一絲怕心,他們把我叫到一審訊室,惡警讓我坐在鐵椅子上,我說我不是犯人,那不是我坐的地方,他就開始問我發的真象資料的來源,我當時想到的就是師父的講法。我沒有給他們任何要得的口供,他們又問我發傳單是怎麼去的,我說騎自行車去的,他們又問車子放在哪兒,我說你們把我抓來,車子沒騎回來肯定丟了,將來你們還得還我車子呢。他們說:還、還。他們又問我為甚麼煉法輪功?我就給他們講煉功的好處:我們學的是宇宙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師父讓我們處處與人為善,在哪裏都要做個好人,而且我身上的多種疾病都煉好了。

這次我把握住證實法的機會,把我想到的、認識到的一口氣都說出來了,可是他們卻一句也沒敢往記錄本上寫,我就和他們說:「你們不是讓我說嗎?你們不是要記嗎?你們都給我寫上。」就這樣我又說著,他們就一句句都寫上了,他們嚇的滿頭大汗。最後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李老師清白!釋放全縣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我說一句他們寫一句,他們不想寫,我就大聲說:「寫!」並用手指著記錄紙,他們還很聽話,就全寫上了,寫了兩篇多,最後他們給我念了一遍。我聽了沒有錯就簽了字。沒過幾天他們把我放回家。理由是:聽說你兒子要結婚了,你回家給他們操辦婚事吧。(其實我兒子根本沒有結婚)

現在回想起來,對照師父的法一衡量,真是「念一正 惡就垮」(《洪吟(二)》「怕啥」)當時雖然對法的認識還很不成熟,也可能是符合了不同層次法對我們的不同要求吧,邪惡沒有理由再敢迫害我了。

由於文化和悟性有限,有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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