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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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4日】
  • 給做生意朋友的一封信

  • 給萊州市610人員、各鎮街派出所及村幹部的公開信

  • 南充大法弟子以親身修煉經歷寫給人們的信

  • 給做生意朋友的一封信

    ××、××二位仁兄:你們好!

    二位仁兄工作可好?父母身體可好?家庭都好吧!

    早該給你們寫信,只因身在商海中,市場風雲變幻,人心險惡,勞神費心的事太多,很少與朋友溝通,偶爾聯繫,也只是借助通訊工具寒暄幾句,道聲問候而矣!敬請見諒!

    此事本想和你們見面親自說,但因時間緊很不方便,電話中說又不安全,事情又緊急,因此只好提筆寫信,告訴你們。否則,像「非典」那樣的災難再來時,一切都將來不及了,悔之晚矣。這不是危言聳聽,一切都是真實存在。

    雖然我們相隔很遠,你們又在行政執法機關工作,我只是一個普通百姓,但相識就是緣。我現在可以高興的告訴你們:我已經徹底明白法輪功真象了。不知道你們是否真正了解法輪功?如果真知道那最好,如果是通過看電視、報紙而知道的,那可就糟了!因為那都是假的,是謊言,那能斷送人的一切啊!

    現在我還是以假設的第二種情況為前提,跟你們囉嗦幾句,交流一下思想吧。

    先說一下我自己,自從離開茨榆坨市場後,我便在瀋陽五愛市場買了床子。同是做生意的有位煉法輪功的朋友,多次勸我煉,說這個功法好。我這個人年紀輕輕的也沒甚麼病,對甚麼也不相信,只相信科學。

    99年7月電視開始誣陷「法輪功」時,我對以前勸我法輪功的那個朋友說,你看電視上不讓煉了吧,還是得相信科學。那個朋友搖了搖頭說道:總會有真象大白的那一天。

    緊接著,電視又上演了自焚、殺人等惡劇,我們這些買賣人就再也不敢提「法輪功」的事了,覺得太可怕了。再以後,市場上、樓道裏、街頭巷尾經常有法輪功的真象傳單,光盤及標語,我還糊塗的認為這是跟政府對著幹,戴上有色眼鏡來看待法輪功,甚至心裏對法輪功還產生了反感。

    生意人不關心「政治」,為了掙錢,起早貪黑,積勞成疾,身體狀況不算太好,很不容易啊。一年到頭,小藥不斷,家庭矛盾有增無減,說是相信科學,但科學的小藥,也只能使身體的病症維持現狀,而且吃藥的副作用也相應而來,舊病未去,又添新病,苦不堪言啊。

    有一次,我病得很重,住進了院。那位法輪功朋友來看我,他誠心的向我講了法輪功的事兒,還回答了我對法輪功的很多疑問。聽了他的話,我覺得說得很在理,明白了法輪功到底是怎麼回事。臨走時,他告訴心中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將受益無窮。

    當時我想,既然他說的那麼好,現在又病得這樣重,不妨偷偷的試他一下。當晚,我誠心的默念了半宿「法輪大法好!」、「真善忍」。你還別說,第二天早上一起來,感覺渾身輕鬆,愛人帶我去醫生那兒檢查。醫生說:你的病怎麼好的這麼快,簡直不可思議!我當時沒敢多說,只是心裏感激那位告訴我法輪功真象的朋友。很快的我就出院了。

    回家後,我親自到朋友家道謝。他說,你別謝我,要謝你就謝李老師吧!接著,我也請了一本《轉法輪》。不看不知道,一看不得了,原來法輪功這麼好,不同於其他氣功,除了煉動作,更主要的是要修心性,這樣才能越來越好。

    我越看越覺得好,裏面講的道理是在任何教科書中都找不到的。看完第一遍,覺得他是一本叫人如何做好人的書;二遍看完,覺得他是教人如何修煉的書;三遍之後,覺得真是一本寶書!

    通過實修,身體的變化真像書中所說,非常美妙,多年的疾病也不翼而飛,家庭矛盾很少發生。我親身感受到了大法的超常、神奇、美好。私下裏,我也把法輪功的美好講給自己的親人和朋友聽,他們都相信,也受益了。

    可有兩個朋友我已無法再告訴他們了,一個是在公安局的朋友,他抓了不少煉法輪功的,前不久遇車禍死了;另一個是在市場做買賣的,一提法輪功他就反感,而且還破口大罵,更為惡劣的是他還舉報了一個發真象傳單的法輪功學員,後突發腦溢血而亡。

    人們都說:他們破壞佛法,遭惡報了!

    我不想說出他們的名字,因為他們是我的朋友,只是替他們傷心,也非常憎惡製造謊言的江氏流氓,都是這個劊子手所造成的,也都是因為相信謊言而帶來的惡果。

    若不是有這位煉法輪功的朋友幫忙,清除我頭腦中的惡毒謊言,說不定我還得在病痛中掙扎,稀裏糊塗的活著,甚至死了都不知道為甚麼死的。

    現在我真的明白了,所以才想把所知道的法輪功真象及自己修煉受益的情況告訴認識的所有朋友,讓他們都能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幸福的家庭和美好的未來,不白活一回!

    篇幅有限,附幾個問題,請你們多想一想為甚麼?
    一、 法輪功學員為甚麼上訪?
    二、 法輪功學員為甚麼冒著被抓、被打、被抄家、被勞教、被判刑、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險,從不間斷的發真象資料?
    三、 為甚麼世界有60多個國家的人煉法輪功,唯獨中國不讓煉?
    四、 為甚麼法輪功沒遭迫害前,法輪功及其創始人在中國多次榮獲褒獎,迫害之後,罪名一個比一個大,而且愈演愈烈?
    五、為甚麼現在《轉法輪》有25種語言版本,就連監獄的犯人都在學《轉法輪》?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獲得1223項褒獎?
    六、99年7月20日前,中國煉法輪功有一億人,那麼到現在又將會增加多少呢?

    諸如此類,篇幅有限,不一一列舉,多想一想、多問一問幾個為甚麼?千萬別受央視欺天大謊的矇蔽,錯過這千年萬年等待得到救度的機緣!

    如果你們想全面的了解法輪功,就請找你們身邊煉法輪功的親屬和朋友;如果暫時找不到,也不要著急,無論遇到甚麼事兒,只要你們心中真誠的默念「法輪大法好!」就會給你們帶來美好,幸運之神就相伴著你們!

    緣份一到,自然會知道真象。如果你們現在已經明白了法輪功真象,那正是我心中所希望的,祝你們好運!請把法輪大法的美好轉告給你們的親人,他們也將會受益無窮!

    合十

    你們真誠的朋友(親筆)
    2004年10月 1日


    給萊州市610人員、各鎮街派出所及村幹部的公開信

    萊州市610人員、各鎮街派出所及村幹部:

    你們好!你們身為執法人員、幹部,應依法辦事。但不知你們對法律是不太熟知,還是知法犯法。

    1、你們不出示搜查證,到法輪功學員家肆意搜查,這違犯了:
    《憲法》第13條:國家保護公民的財產所有權。
    《憲法》第3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 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事訴訟法》第111條: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

    所以, 構成了非法搜查罪。即符合《刑法》245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2、今年「兩會」期間和十一前夕,在政法委、610的統一指揮下,有些村幹部、企事業單位領導協同鎮街派出所,以談話為由哄騙或強行把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萊州市店子「洗腦班」。這違犯了:
    《憲法》第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 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行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 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法輪功不是宗教,但我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
    《憲法》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 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刑事訴訟法》第92條:「 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人所在市、縣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 的住處進行詢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不得 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何況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

    所以,這構成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濫用職權罪(符合《刑法》第397條)、非法拘禁罪(符合《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3、你們把散發法輪功真象資料的學員拘留、勞教,這違犯了:
    《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憲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在民眾的知情權、視聽權被剝奪和堵塞,電視、報紙對法輪功報導極盡污衊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向廣大民眾善意的解釋是符合《憲法》規定的。良知驅使法輪功學員和一切善良的人們,起來徹底揭露江氏獨裁政權強姦民意,血腥鎮壓的違憲性及非法性。 江氏獨裁政權的這一倒行逆施,已激起了全世界善良人們的一致譴責,激起了世界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與批評,激起了全世界人權組織的痛擊。

    4、也許你們會說:「知道法輪功好。這是我們的工作,是上級讓我們幹的。」但從法律的角度講,你有推卸不了的責任。因為:不敢「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辦事,而是按上級某負責人的密令、授意行事,此類行為符合《刑法》第399條的規定,構成了徇私枉法罪。

    況且《人民警察法》第33條規定:「人民警察對超越法律、法規定的人民警察職責範圍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並同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5、你們可知道全國檢察機關將在全國嚴肅查辦公務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的五類案件的活動已經全面展開。這五類案件是:
    1)瀆職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案件;
    2)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案件;
    3)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案件;
    4)破壞選舉,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案件;
    5)虐待被監管人案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說,對這些侵犯人權犯罪案件,無論發生在甚麼領域和部門,無論涉及到甚麼人,包括發生在檢察機關的,都有要堅決查辦,依法追究。

    1999年6月15日中國各大報所載「中辦、國辦信訪局負責人接待部份法輪功上訪人員的談話要點」中說:「人們既有相信並練習某一種功法的自由,也有不相信某種功法的自由」。

    6、修煉是中國乃至世界古老的傳統文化,中國是世界上的著名古國,自古就有修煉存在,比如佛家修煉、道家修煉等等,有在廟宇、道觀的修煉,所以中國被譽為「神州」。現在法輪大法要求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標準,比如放下名利、貪慾之心,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使思想達到更高境界,在社會各階層、各界都有修煉者,其中不乏國家高層幹部、各類自然科學家及社會科學家,被認為是科學的修煉方法。而且出現了在世界上不分民族、種族的大法修煉盛況。中國再度聞名遐邇,許多修煉人不遠萬里來中國民間進行交流,甚至有的國家政府倡議國民學習法輪大法,以提高國民道德素質。 《轉法輪》是教人做好人、做善良人的書,人們可以不相信神、佛的存在,但決不會找到教人邪惡之處,更沒有世界共認的邪教的特點,也沒有1999年10月兩高院對《刑法》第300條解釋的「×教組織」的現象,所以法輪功根本不是×教。

    萊州市610人員、各鎮街派出所及村幹部們,萊州市的父老鄉親們 :揭露和抵制這場迫害,尊重人權才是真正的推動人類社會文明的進步的正義之舉。

    奉勸那些正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為了自己的生命的未來,為了子孫後代的將來,給自己留條後路。


    南充大法弟子以親身修煉經歷寫給人們的信

    朋友,你我可能是有緣之人,所以今天你才能接到這封短信。告訴你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你可能也聽說過關於法輪功的事吧!或許你也在修煉法輪功,如果是那就太好了。

    這裏我只能長話短說。我已修煉了七年多,我原是一名單位和周圍人都知道的老藥罐子,十多種疾病纏身,人不像人樣,臘黃的臉,枯瘦如柴。剛修煉了一段時間,所有的病一下全不見了,體重增加了二十多斤。從修煉一開始,至今沒吃一粒藥,因為至今為止我連感冒也沒犯過了,還吃甚麼藥呢?雖然我一天忙個不停,但精神特好,真像個年輕人,我內心高興極了。我很想我所有的親朋好友和更多的人都來學煉法輪功,這樣對社會、對人類、對自己才是非常有益的,法輪大法真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

    朋友啊!請你不要相信中央電視台所宣傳的對法輪功的不公正報導,那全是江澤民一手遮天製造的,都是騙人的謊言,是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妒嫉和私慾利用手中權力,指使一幫妄想撈取政治資本的或不明真象的人給法輪功造假、誣陷、栽贓、打壓等……不擇一切手段,至今為止已迫害致死一千多法輪功修煉者、關押了幾十萬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這些都是些手無寸鐵的無辜好人。江氏一幫整人的手段是極其殘酷的,用盡了各種刑罰,比重慶渣子洞用的刑罰更殘忍,事例簡直太多了,太多了,這裏無法一一講給你,你可以打聽一下你周圍有煉法輪功的人就知道了。

    法輪大法已傳遍全世界六十多個國家,還在繼續,國外很多地區與部門贈給法輪功與師父的褒獎已達一千多項。這是千真萬確的,想一想,這是為甚麼?你冷靜的想一想……今天我寫這封信的目地是想讓你和更多的人明白法輪功的真象,知道江澤民是一個甚麼樣的人,他在幹甚麼?治國無能不說,是多麼惡毒呀!不愛護自己的老百姓,已喪盡了天良。請相信天理是不會容忍他這種人的,相信善惡有報,請告訴你的親朋好友要記住:「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你將會有美好的未來。

    敬請珍惜傳閱,你將會有美好的未來。

    一個南充大法弟子
    200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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