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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於承擔責任 法國政府部門就非法拘捕事件互相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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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30日】明慧編註﹕法國政府部門就法國警察非法拘捕法輪功學員事件互相推委,這表明政府人員都認識到這種行為在崇尚自由、平等、博愛的法國是個恥辱。法國政府是民選政府,個別政府官員的做法令法國人民蒙羞,陷法國人民於不義,有關官員必須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挽回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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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來自德國、丹麥和台灣等國家的數十名法輪功學員連續在法國巴黎遭到法國警方無理拘捕的事件經各國媒體報導後,在全世界造成很大的震撼,並引起世界各國及人權團體的關注。法國政府高層迄今尚未對此事件作出任何合理解釋,且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互踢皮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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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瑞典法輪功學員在瑞典王宮和瑞典議會旁邊舉行新聞發布會,丹麥學員馬克-楚講述遭巴黎警察拘捕的經歷。

據悉,法輪功學員在巴黎遭到法國警方無理拘捕事件發生後,有些警員經過法輪功學員的善意陳述後已了解情況,並承認自己是在「做壞事」,但都表示迫於來自 「上面」的壓力不得不為之。警員釋放法輪功學員時,釋放的文件上寫著「不是示威」,並在「被抓原因」一欄註明「無理由」。儘管如此,法國政府高層迄今尚未對此事件作出任何合理解釋。

記者特地以電話採訪巴黎市政府市長室、警察總局、外交部、司法部、法國總統官邸等有關人員。

法國各政府部門之間出現明顯互踢皮球的現象,對此事件唯恐避之不及。市政府說此事必須問警察局,警察總局則表示要問外交部,外交部各部門之間則互相推諉。

市長室秘書說此事不關市政府,當記者告訴她此事件與巴黎市政府有關,因為市政府禁止法輪功學員參加巴黎的中國新年遊行時,她立刻表示己接到很多從澳洲、台灣等地打來詢問此事件的電話,並建議用信函、電子郵件或傳真提出詢問,他們會作必要的答覆。

一位巴黎警察總局不願表示身份的人員聲稱,沒有任何人被逮捕,但經記者告訴他很多媒體都已報導了法輪功學員在巴黎遭到法國警方無理拘捕的事件後,他隨即又改口說沒有任何人被關進監獄。

據報導,穿著黃色衣服的法輪功學員被拘捕時,有些警員對法輪功學員說,因為「黃顏色在法國是非法的」。針對這點,記者詢問警察總局人員穿黃色衣服違犯了法國哪一條法律?警察總局人員說,所有顏色在法國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對於其他任何問題,他表示無法答覆,並建議有問題請用書面提出。

法國外交部人員表示,己接到從澳洲打來詢問的電話,並表示要為記者接通有關人員,但經過多次轉接,各部門互相推諉,似乎刻意拖延時間,最終仍無法得到任何答覆。

司法部人員的答覆是,只能接受書面詢問,其他一概無可奉告。

法國總統官邸一名接電話的人表示,不知道此新聞事件,但是很驚訝在法國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並建議打電話給警察單位。

(原載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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