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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來被綁架勒索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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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3日】我於1997年得法,得法後我每天堅持學法煉功;向世人洪法,時時注意修煉提高自己的心性,遇到問題向內找,遇事都先考慮別人,看是否對別人有利。因此,修煉效果很明顯,多病的身體強健了,待人處事心平氣和,處處考慮別人,自己許多的不好習慣也迅速地去掉了。我的變化對附近的鄉鄰及親人的影響很大,很多人都來學法煉功了。

99年7.20,邪惡鋪天蓋地而來,殘酷的打壓開始了。7月28日鄉政府派出三個人到我家抄走了我的大法書籍、講法錄音帶和煉功音樂帶以及收錄機一部,價值達800元。隨即,鄉政府還派人對我進行威脅。

2001年我愛人因不放棄煉功,被鄉政府人員抓去關了三天,沒有給飯吃,任由蚊蟲叮咬。2002年4月份,半夜三更鄉政府派人把我愛人抓去關在廁所裏兩天,臭氣熏天,蚊蟲叮咬,在垃圾堆裏煎熬。後來鄉政府強迫家人交罰款,不交,就到家裏把25寸彩電、收錄機以及大法書籍、煉功帶、摩托車等搶走,另收500元罰款,共計6000餘元。

2002年7月26日半夜,鄉政府無任何理由派人把我愛人抓到簡陽拘留所關押起來,一關就是四個多月。然後又派人到家裏來敲詐生活費1500元。家裏當時只有70多歲的老母親一人,孤苦伶仃,他們也不管。

2002年7月我去講真象,被惡人擋住,強行送到簡陽拘留所。途中,惡警對我進行人身攻擊,並且用手槍指著多次威脅我,說是要把我槍斃了丟在廁所裏。他們把我反銬起來,搶走了我身上帶的現金。到了拘留所,惡警王×唆使保安把我毒打了一頓,並在第二天把我轉到看守所。他們多次強錄口供,無中生有,強行關押我六個月,開除了我的工職,然後送去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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