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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說真話被七次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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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日】我是個退休工人,今年59歲,女,十幾年前因摔傷留下腦震盪後遺症,這使我痛苦不堪,也給家庭帶來了經濟上的負擔,給親人帶來了精神上的痛苦。到處求醫錢花了不少,卻無濟於事。95年末經朋友介紹,我修煉了法輪功,我努力按照《轉法輪》中師父講的「真、善、忍」要求自己,提高心性,很快頑固的頭痛病根除了,親朋好友和家人都為我高興。

99年7.20以後,江澤民下令要取締法輪功。我是修煉法輪功的受益者,我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法輪功是祛病效果顯著的功法,是修「真善忍」的,要求心性提高,會給社會帶來道德回升,對社會、對國家、對任何一個人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的。我雖然向政府說的是心底的真心話,可是因為說真話七次被抓、被打、被非法關押。

2000年3月因進京上訪,我被關在看守所15監室,我們四個法輪功學員因為煉功,被惡警打倒在地,拳腳相加,然後戴上手銬,腳鐐、面朝牆罰站。後來因為都戴上手銬沒人幹活,他們就在幹活時把手銬打開,不幹活時再戴上。那一次我被非法關押39天。

5月,我與女兒一起到天安門證實法,被抓後,我向警察講:「法輪功是修真善忍,我們都是好人,我們都受益於法輪功。」一個便衣警察說:「江澤民在台上一天,他就不會讓你們煉法輪功,抓你們也是沒有辦法,上面壓的太緊。」我被帶回當地關押在拘留所時,因煉功被上背銬,無法吃飯,無法上廁所,晚上無法躺下睡覺,兩肩疼痛難忍,被非法關押15天。

8月我被又一次非法關押在看守所12監室,因為早晨煉功,我和另外四個同修被吊在監室外放風處的大鐵門上,戴著手銬、腳鐐在太陽下曝曬一天。我和另一同修銬一個手銬,她的個子高一些,為了能讓我站到地上,她就儘量把胳膊往我這邊送,長時間這樣很累,所以我就儘量把手臂抬高。我們又累又渴又餓,在烈日下長時間曝曬,又頭暈又噁心,非常痛苦。直到晚8點半左右放回監室,因為要幹活把手銬解開,戴著腳鐐幹活。被關押30多天。

10月,我再次進京講清真象,被抓後說在北京關押一個月,但很快就被當地公安帶回駐地派出所,所長說判我勞教三年,後來把我送看守所14監室非法關押一個月。在關押期間8個大法弟子因煉功被銬,手腕被手銬磨破。一個月後,我們7個大法弟子由看守所被帶到派出所。惡警說:「每人交出2000元錢就放回家,否則還要關押。」有一個大法弟子家人交了2000元錢她回家了,其他大法弟子抵制非法罰款,不交錢,就沒有放人。我們就開始絕食絕水,第二天晚上被放回家。

2001年2月春節剛過,派出所和單位就去人把我抓走,關在一屋子裏,兩天後把我帶回當地派出所關押一天。所長問我:「你還煉不煉了?你說不煉了,就放你回家,煉就判你勞教三年。」我說:「煉!這麼好的功法不能不煉,我今天的好身體是法輪功給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教人向善做好人有甚麼罪,要判我勞教?」所長一句話沒說就走了。晚上把我送到拘留所時,已經有一個大法弟子被關在那裏,她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已經兩天,我就和那大法弟子一起絕食絕水。惡警說要灌食。

強行灌食已經成為一種非常殘酷的酷刑,被灌食者是極其痛苦的,管教和勞動號(犯人)沒有受過醫學訓練,他們將塑料管強行插入被灌食者的鼻子。當我絕食絕水8天時,惡警騙我們說:「現在無條件釋放你們回家,快收拾東西走。」我想他們不會那麼好心,果然走出來一看,外面停著一輛警車,惡警把我塞進警車,把我們倆送到王村勞教所。因多日的折磨身體不合格,勞教所不收,我們又被帶回來放回家。

因為不想被繼續迫害,我被迫流離失所至今。走後派出所和單位到處抓捕我,逼迫家人帶他們到幾個親戚(外地)家找我,花費了很大一筆費用讓我家人拿,家人說沒有錢,單位就寫個借條逼家人在借條上簽字,然後每個月從家人工資裏扣,給我們家庭生活帶來很大的壓力。

江澤民對「真善忍」修煉者的殘酷迫害,導致了千千萬萬個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善良的人們請明辨是非善惡,認清江澤民在這場迫害中對人們的欺騙與傷害。站在正義一邊,制止這種無人道的迫害。我們不僅要把江澤民押上法律的審判台,更要把他送上人心和道義的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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