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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春致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官員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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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8月18日】

尊敬的Walsh先生與Hucks先生:

他們昨天早上把材料交給了我。現將我到目前為止所準備的所有材料交送你們。其中最重要的是「補充材料」和起訴書。「補充材料」對幫助你們了解目前的情況至為關鍵,不幸的是我沒有時間把它翻譯成英文。

懇請立即採取以下行動,它們會對此事有極大的幫助:
1. 把所有這些文件傳真給我在美國的朋友,並請他們立即著手處理。
2. 請他們把這些文件分別打印成中、英文,把補充材料翻譯成英文,核對我所有的英文翻譯,然後再把英文翻譯傳送給你。
3. 請他們核對所有的文件格式,以便送呈國務院和國會人權委員會,並將部份文件送媒體。

我不知道這些材料能否到達你們手上。我會按之前與你們在電話中商定的那樣,如果我不能在2003年5月21日下午5時前得到你們的回應,我將再次進行半絕食(只喝水,不進食)。因此務請在收到文件後儘快與我電話聯繫。在這個問題上我不會聽取任何人的勸阻。之後我們需要討論下一步再做些甚麼。

自我被非法拘留並迫害以來,我的家庭、朋友以及我本人有幸得到你們的大力幫助和支持,我們對此十分感激。相信有一天你們也會明白,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完全非法和殘酷的,而且正如馬丁-路德金博士所說,發生在一個地方的非正義就是對任何地方的正義的威脅。期待能夠儘早與你們通話。

謝謝!

查爾斯﹒李
2003年5月16日 下午3時

(編註﹕Walsh先生與Hucks先生是美國駐上海領事館負責美國公民服務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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