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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念堅定使我走過連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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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7日】記得我6、7歲時夏天的一個晚上,我住在爺爺奶奶家,因天氣熱,蚊子又多睡不著,半夜起床坐在家門口乘涼,估計是深夜2、3點鐘。剛坐一會兒,突然西邊天空中一聲巨響,出現了一個身穿古裝騎馬的書生和挑著兩個書箱的書僮,主僕二人在低矮山路上走著,馬蹄聲十分清脆真切。一會兒天空中出現另一景象,一條彎曲的馬路,馬路兩邊是高高的白楊樹,在馬路上的影子清晰可見,一輛類似解放牌的大汽車朝著我正面方向開過來了,汽車發出的馬達聲就好像是從我身邊經過一樣。突然馬路邊一棵樹橫倒在馬路上,汽車停下來了,從車上跳下兩個身穿中山裝的男人將樹搬開,將車轉了個彎開走了,接著又出現了前面的書生和書僮。足足顯現了十多分鐘後沒了,天空又變成一片灰白,我當時驚得目瞪口呆。第二天告訴村裏人,他們卻不相信。我十分傷心,不明白他們為甚麼不相信我講的事實。但這事在我心裏影響十分深刻,修煉之後我才知道這是當時另外空間的人和景象陰差陽錯的顯露出來。這也說明超常的現象確實是存在的。真正修煉的人看得到更多,這是實實在在的事實,並非迷信。

我於1997年1月喜得大法,該年6月份才開始煉功,踏上了返本歸真的大法修煉之路。單親離異的家庭從此變得安樂、祥和。然而好景不長,99年7月,邪惡的江××流氓集團開始對法輪功進行瘋狂的鎮壓,使得成千上萬像我這樣的修煉者遭受到許多無理的迫害。

2001年3月7日,市610辦沒開任何證明就闖進我家無理抄家,抄去我幾十本大法書籍、一套師父在大連的講法錄音磁帶、大法煉功帶、一幅師父的法像和一幅法輪圖以及其他一些學員心得交流資料和其它物品。抄完後要我在搜查證上簽字,我拒簽了。事後公安說是我在給別人的信中夾寄了大法真相資料才抄我的家,由於單位說情,公安當時沒有將我抓去,但它們和我單位同事、領導、保衛科對我實行監控,電話被竊聽。

2001年5月10日市國家安全局又無故抄人的家,並抄了我的辦公桌,抄去我許多大法書籍(包括手抄本)及一盒師父在大連講法的VCD光盤,煉功帶和其他物品,對我和我家錄了像,並將我帶到市公安局辦公樓非法審問兩天,原因是我給了一位老鄉一本《轉法輪》。並逼著我寫保證不寄大法真相資料信件,強迫我交4000元作為為期一年的取保候審金,還威脅我說不交4000元保證金就判刑3年,並說我2000年6月底去過天安門證實大法,故要對我監視、監控,外出要我報告、請假。

2001年6月市610兩個工作人員找我談話,7月22日晚及2002年元旦前夕,公安半夜敲門入室,對我母子進行騷擾,滿口胡言亂語和威脅恐嚇之詞。國安、公安、610工作人員經常在我單位大吃大喝。2001年9月時,在610辦的壓力下,單位領導逼我寫「保證」,要我保證不去北京證實大法,不對別人宣傳法輪功好,不准我講真相,否則就下崗,遭到我的拒絕,結果單位強迫我下崗,每月給打掃衛生費300元(每勞動一天10元),200元下崗工資單位還得每月扣100元作所謂的風險保證金(意思是如果市610扣單位領導的錢,單位領導就扣我的錢),近20年工齡的我每月只有400元收入養家糊口。

2002年5月中旬,我找市國安局要回保證金,市國安局藉口說我2002年1月、2月份曾到市內找過一個同修,拒絕返還我的4000元錢。其實我是要同修幫我找一個打工的地方掙錢,好供孩子上初中。雖然我找了4次但未見上同修一面,國安竟也說我們是「串聯」,4000元就沒收了,還要我在5天之內出具「悔過書」,我當面嚴辭拒絕了,並對他們講了真相。市610還在2002年2月將這位同修抄家抓去,強制勞教一年半,同時還抓了幾個其他大法弟子。歹徒得意洋洋地說,你們(煉法輪功的人)一舉一動都在我們的監視中、跟蹤中,幹甚麼我們都知道。

市610辦還下文件要求大法弟子寫不上北京證實大法的「保證」才讓上崗,否則下崗。2002年6月我看到我所在的市區教育局下達的有關修煉法輪功的教職員工不准在教育一線上班,不准搞管理工作的文件時,我已經下崗一年多了。我下崗後,單位裏一些不明真相的領導、同事、家屬還造謠說是我只要煉功不要上班,不要工作的。2002年4月我單位領導打印他們自己起草的對我進行所謂的監控幫教責任狀逼我簽字,遭我嚴詞拒絕。

在臨近春節的2003年1月22日晚7點左右,我和孩子在家中一邊吃飯一邊看電視,我老家A縣的國安人員在市裏一個公安及我單位保衛科長的陪同下無憑無證又闖進我家中,不由分說就抄去我十幾本大法書籍(包括手抄本),一盒師父在廣州的講法錄音帶,還有其他物品。其中一個公安惡狠狠地告訴我,說是因我給我家鄉人郵寄了真相資料,所以就抄我的家。不由我說甚麼就將我和孩子抓到一家大酒店裏非法審問我到深夜,其中一個公安在衛生間審問我孩子後,將我推倒並將我雙手緊銬在兩個大木椅上,銬到第二天上午近10點鐘,在我的強烈要求下,才鬆開讓我上衛生間。我雙手被銬得紅腫,兩個深深的血印。1月23日下午公安才將我孩子送回我單位,將孩子交給我單位保衛科長。由於我在市裏無親無故,就通知我遠在外市的母親來照顧我的孩子。後來我才知道我兒子幾乎要過流浪的生活了,單位領導才由出差的同事帶著他交給他在外市做生意的父親管。我則又被非法抓到A縣公安局,當晚就關進看守所,一關押就是4個半月,期間被非法提審3次。在看守所裏,每天早餐吃飯和鹹辣醬,中晚餐吃紅薯粉或白瓜,每種菜一吃上就餐餐吃,一連吃上幾個月。

2003年4月,被邪惡洗腦了的敗類G(女)竄到Y縣一個大法弟子家中,以要他們到A縣洪法講真相為由,騙得該大法弟子對她的信任。單純善良的大法弟子帶她到了好幾個大法弟子家中吃、住、交流,從而被特務跟蹤,導致4月19日Y縣惡警非法抓捕了13個大法弟子及5個在路上與這個大法弟子打過招呼的常人,並將這18個人關入A縣看守所和拘留所。每個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幾天後才叫在拘捕證上簽字,多數大法弟子拒絕簽字。5個常人只因為和大法弟子說說話就被關進了看守所,有的還被抄了家,罰款幾千至上萬才被親人保釋出去。一個農村的大法弟子家裏沒錢,公安向她要1萬元,她丈夫借了5000元保她出去,公安都不肯。5月中旬,一個當教師的大法弟子,為反迫害絕食20多天,期間被強制灌食、打針,家人花去2萬多元才保釋出去。據說現在還有8個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

A縣公安常非法虐待大法弟子,Y縣抓來的13個大法弟子中,有一個在抓的時候就將他的雙腳打傷了,一個多月不能彎曲。此前他曾被抓過兩次,也打過兩次。6月中旬,他妻子去看守所看望他時,管教用被子將她丈夫的雙腿蓋上,不讓她看,後經她要求,管教才把被子拿走。被公安打腳踢是家常便飯,文革式的批鬥、遊街也是常事。一位老年大法弟子和另外兩個50多歲的男大法弟子被公安用口罩捂著嘴,押上警車遊了一上午的街,警車上還掛著誹謗大法的標語。

4月19日這13個大法弟子被非法抓入看守所時,我同往常一樣,吃完早餐就煉功,所長和另一管教將我雙手銬起來,右手銬得很緊,不讓我煉功,我沒有配合他們。當晚一個副所長值班時,我要求他將我右手手銬放鬆點了,我用肥皂將右手糊滑,一使勁右手就出來了,我左手戴著手銬煉了兩天功,等到這個副所長再值班時才要他把我左手的手銬打開拿走。

6月初經我親人幫助才被釋放,看守所管教還要我交伙食費,逼我寫了一張800元的欠條,說日後向我要錢,並對我的居所監視半年。回到單位,主管教育的領導同意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每月發給我200元生活費,但校長不肯給,我再找該主管領導時,他就兇我或裝作沒聽見。回單位後我仍未上崗,並且2002年還有400元所謂的風險金也不給我了,校領導說如果市610扣她的工資,她就扣我的錢,所以400元也不能給我。

在看守所,公安非法提審我三次,每次在他們提審之時,我總不停地默念師父教的正法口訣。並求師父加持我走正、做正、無漏。所以它們還真的問不出甚麼,也沒甚麼問的,每次都匆匆幾分鐘就結束非法提審。

我自己講真相還存在不少不足之處,但我始終堅信師父,堅信大法,使自己的一思一念盡可能保持神的狀態,默念師父教的正法口訣就能清除另外空間控制人的邪惡因素,能除去人心、怕心,就能過好每一關。事實證明我們大法弟子是在做最正的事,在救度世人,只要自己堅定正念,不向邪惡妥協,守好心性,就能過好每一關。

由於水平有限,不足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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