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為甚麼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如此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7月5日】我是97年7月得法的,修煉法輪大法使我去掉了以前不好的思想和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通過學法使我認識到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我暗下決心在我以後的人生中我要堅修大法。

可是,99年7月20日以江××為首的一夥邪惡之徒開始誣蔑誹謗教人向善的大法,這真是顛倒黑白。我想作為一名大法弟子就應該把真相講給政府。

2000年2月20日我去北京上訪,可是沒想到到北京後,警察見人就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當問到我時,我說是,惡警們就拳打腳踢把我推上了警車,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後又被當地派出所接回,關到看守所繼續迫害。

在看守所的近3個月時間裏,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那裏的看守警察指使犯人打大法弟子,我進去後就被犯人打斷了兩根肋骨,還有350元現金也被它們搶去。在監號裏,惡警讓我背監規,我想我們這些好人根本就不應該在這裏,也不應該背甚麼監規,惡警就指使犯人逼我面壁站著,讓犯人輪番拳打。有一天我在號裏煉功,被一個看守看見,他就把我銬在鐵窗上一直到天亮。每天夜裏惡警逼我只睡半夜的覺,值半夜的班,值班時不准閉眼、不准坐下,要一直站半夜,白天還逼著我背監規、學唱監歌、擦地、洗廁所,還不讓說話,稍有不慎犯人就拳打腳踢,就這樣折磨了我近3個月。

2000年5月11日,家人被看守所勒索了一萬元,我才被放出來。另外家人還給惡警們送禮花費五千元。

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上訪的權利,我只是按憲法規定的去上訪,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法律,為甚麼對我們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以真、善、忍去做的好人如此迫害?

我要控告以江××為首的邪惡之徒,把它們推上審判台接受正義的審判!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