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這是大法救了我,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法輪大法好啊!可是99年7.20開始,江賊出於妒忌心,開始對全國大法弟子進行殘酷鎮壓,大批弟子被非法逮捕、關押、判刑、坐牢。在家的學員也被便衣盯梢、電話監控,行動受到了限制,沒有自由,還不准煉功(在家煉也不准)。我們縣廣播電視台還搞甚麼「有獎舉報」。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我和部份同修於2000年1月17日踏上了去北京的征程,我們想到信訪辦去說句真心話: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對國家、對民族有百利而無一害。我們的正義舉動卻被視為違法。18日下午市「駐京辦」在我們快到北京時劫持了我們,當即沒收了身份證,押到辦事處,通知公安來接。19日上午公安到達,下午逐個搜身,搜走了我們隨身帶的全部錢物。晚11點多,把我們押上了返回的車。21號回到當地,把我們關進了第一看守所,並宣布刑拘。刑拘期間,反覆提審,追查組織者是誰?去幹甚麼?我們說我們沒人組織,想去信訪辦說句公道話,也有罪嗎?公安問不出甚麼,但又不願意放人,就暗示家人保釋。我於27日晚被兒女們用兩萬元重金取保候審。
3月初開始了對我的「審查」。一天市委宣傳部、教委、學校等5人把我叫到三樓辦公室,先進行輪番攻擊後,再叫我在一個打印好的誣陷材料上簽字,我不從。他們就要挾、恐嚇,我也不怕,跑出了辦公室,不聽他們的胡言亂語。他們就讓我老伴代我簽了字。事後我對老伴說:你這是在助紂為虐,在幹壞事呀!不幾天開學了,市委宣傳部、教委在學校四樓大辦公室召開了全校黨員會議,討論對我的處分。他們要我先檢討。我檢討甚麼呢?我沒錯,更無罪,向誰檢討?於是他們就群起而攻。我告訴他們:我沒錯。結果他們開除了我的黨籍。
2000年7月18─23日,是所謂的「敏感日」,分片辦所謂的學習班(洗腦班),我和五位同修在城東辦事處參加所謂的學習,惡人想強行轉變我們的觀念,沒有達到目的。見我們越來越堅定,不到5天「學習班」就草草收場了。
2001年1月19日,學校一行十多人到我家對我宣布:從今天起,不能出門,不准與人來往,家務事(指出門買菜等)由家人代做。還派專人看守大門。這顯然是軟禁,侵犯人權的做法。20日晚約12點,三公安闖入我家,強行搜查,搜走了我的寶書《轉法輪》。後將我帶到東城派出所,盤查後要送一看守所關押。被大女婿擔保,才於晚三點左右回家。21日晚11點多,市委宣傳部、教委、學校等十餘人從家裏將我強行送到了所謂的法制學習班(洗腦班)──第二看守所,在這裏非法拘禁了四個月,受到非法的待遇:吃的是霉米飯,臭得難聞的腌蘿蔔,喝的是爛鹽菜湯,每天伙食費不足1元,卻要收5元的高價。還強迫每人交一千元的「學習費」。這期間惡警天天逼著我們背叛信仰。我不配合邪惡,它們說我態度強硬,是「典型」,要送去勞教,就到我家找「證據」,強令我老伴做筆錄。最後「證據」不足,陰謀沒能得逞,就要挾我的兒女們交罰款,說不交罰款你媽就得去勞教,還叫絕對保密,不讓我知道。聽老伴說,這次至少交了5000元罰款。事後兒子也說:不交錢你就出不來,現在還在裏面呆著。
這三年多來,每逢「敏感日」惡警不是上門,就是電話騷擾,弄得家人提心吊膽。真是:邪惡不除,國無寧日,家無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