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氏集團越是這樣我越想不通,做個好人有甚麼錯?我更覺得有必要向中央領導人及政府講清真相。我於2000年正月初四再次進京上訪,我們好不容易來到中南海國務院信訪辦門口,遞交了一封信後,連一個領導都沒見到,就被幾名警察帶到了一個不知名的看守所。後來,我被縣610辦公室送進第一看守所,並被搜走了350元錢。在關押期間,我受到了殘酷的迫害,我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各戴一副腳鐐,兩人合戴一副手銬,吃飯、睡覺、解手都不打開,長達半個月,目的是不讓我們在獄中學法煉功。惡警看見誰學法煉功,就用桿子捅,用開水潑,甚至將被子全部潑濕。四個月後,我家人除繳納正常的伙食費(每天10元)外,另外交了1600元罰款後,才被放出。出來以後,迫於壓力,親人對我進行寸步不離的監視,另外,長期有便衣跟蹤。強行要我參加洗腦班,強迫繳納洗腦費200元,還經常上門騷擾。由於另一名法輪功學員被捕,610及政保科再一次派6名大漢將我非法綁架至派出所,說是調查情況,再一次將我送進看守所,三個月後交了450元伙食費將我釋放。
在講真話無門的情況下,我只有發真相材料向不明真相的群眾講清這一切,邪惡之徒又將我抓進去關了半個月交了450元後才放回。
回想這幾年,僅僅只因為我修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就失去了一個公民應有的一切權利,多次被非法關押,申訴無門,真不知公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