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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大陸醫生自述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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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8日】我以行醫為生,自97年9月修煉以來,歷5年有餘,此僅就我親身經歷,簡述如下:

99年7月22日一早,我來到煉功點,還不到幾分鐘,即被便衣警察帶至派出所審問,前後反覆換了三人。審問期間,我向他們洪法,告訴他們大法真相。下午,警察強制逼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至晚方被放回,當天,還強行收走了幾本大法書。

99年12月27日,我坐火車到北京護法。29日,於天安門金水橋上煉功時,被惡警帶上警車,送往天安門派出所,非法審訊、關押,至晚被帶往駐京辦事處(已變為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機構)。2天後,又被本市警察用手銬銬住,押解回當地戒毒所,過2天,被轉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期間被強行搜身、按全掌手印、照相等。15天後,被派出所接回,威脅不准煉功、上訪等,我不予配合,堅決要煉,遭到原所長的謾罵(後來方知,因我去北京證實法,該所長已被江氏集團勒令撤職)。他揚言要將我的戶口轉走,還要辦甚麼「學習班」,並每天都必須到所上報到。我堅決不從,原所長大怒,道:該所轄區內的28名法輪功學員都參加了「學習班」,無一人例外。我非常堅決地答道:我決不參加,如非要辦,我立馬就去北京。原所長半晌沒再言語,走了。新所長來了,態度一下緩和了許多,道:這事我們再商量一下,你先回家。下午再答覆你。果然,下午臨下班時,他們來了,道:「學習班不辦了,也不簽到。」並補充說:「這在所上還是第一次。」當時我感觸很深,心想,修煉真神奇,只要你心性一到,再大的關一下就沒了,甚麼都不是。

2000年6月28日晚,我再次抵達北京護法,因天色已晚,住了一宿,於29日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法輪大法好」)。我們一行數人,高舉著橫幅,在廣場上專揀人多的地方,不停地走著,足有三、四分鐘才被衝來的警察把橫幅搶走了。但我們全都安全返回。下午,我們一行到商店買了三尺寬、三米長的紅布,又買了筆和黃色水彩,回到旅館,寫了幾個好大的字:法輪大法好。第二天(6月30日)再次到天安門廣場上展橫幅,被警察帶走送到天安門派出所。我們不報姓名、住址,當晚被送到派出所,單獨關押,且審問多次,又不准睡覺。至第三天早上,該派出所所長耍花招,說是只要說了姓名、住址就立馬放人,自己回去。當時我信以為真,就說了,結果被送往監獄,晚上,又被本地來的人接走,關到駐京辦事處。在這裏,兩功友因煉功,被保安銬住雙手吊在樑上,鮮血直流。當時,在場的40位功友全都衝了出來,我站在最前面,強烈要求他們立即放人,遭到了一高個保安的毒打。後來,在眾大法弟子整體的正念下,他們不得不把兩人放了下來,鮮血已染紅了一功友的半邊衣裳。當時,有功友發現,打我的那個保安的那隻手腫了起來,已抬不起來了。兩天後,我們被押解回本地,在戒毒所關押了近2天,後被派出所的警察和戶籍警接回,並於當天轉往看守所關押了一月有餘。

2001年4月某日晚,我因在外張貼不乾膠真相資料,又被惡警110抓捕,送往派出所,關進留置室(實為樓梯下面一個狹小的空間,只能彎腰,不能直立)。第二天送往市第二看守所,關押20多天後轉移到第一看守所,他們讓我在逮捕證上簽字,我想我做得堂堂正正,根本就沒有錯,拒絕簽字。在第一看守所,由於長期關押迫害,我周身長滿了乾瘡子(疥瘡)、濕疹、風丹等東西,奇癢無比,當時皮膚還一網一網的爛掉,流黃水,後又患上了嚴重肺炎,伴噁心呃吐,身體已極度的虛弱,每天僅能吃一兩稀飯。此時的我,已骨瘦如柴,皮包骨頭,肋骨一根一根的顯現,一段時間天天昏倒,不省人事。而家中送來的錢,也不給用。8月某日,我被非法判勞教一年。

在勞教所入所隊,獄警曾長時間不准解便,經常被罰站,罰蹲軍姿,並長期不讓洗澡。一個多月後,轉入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隊。在一次惡人詆毀大法的大會上,我喊了「法輪大法是正法」,被押出場,並延教20天;2002年1月底左右,又轉到號稱魔鬼中隊的勞教所最邪的一個中隊,中隊指導員對法輪功學員採用了肉體與精神雙重折磨。一次,它拿起一本誹謗大法的書問一個大法弟子,這書怎麼樣,該大法弟子說:「這是一本壞書,因為它是罵大法的」。只因為這一句話,大法弟子就被捆警繩,繩深陷於肉中,一個多月後,皮肉上還留有很長的一道深色的痕跡。並被「記過」一次,加教20天。同時,獄警還逼一些大法弟子參加繁重的體力勞動,並強行要求背甚麼勞教人員手冊等東西,不背的就強行罰站,不讓睡覺等,直到深夜。有一次,他們藉口該地區流行霍亂,強行要我們吃藥,吃的藥是過了期的無效的四環素,此藥早在數年前衛生部就已規定不能服用,是禁止對人使用的,只能用於動物。我們一致抵制,不吃,於是他們就讓十幾個犯人對付一個人,把我們強行按在地上,有的騎在身上、腿上,當時捏鼻子、壓手、壓頭等,並強行用筷子使勁將牙撬開,再用很燙的開水朝臉上、口中倒,人差點就背過氣去。實際上,我們心中都很明白,它們知道我們修煉大法後根本就沒病,所以不需吃藥,於是,它們就藉此形式來達到它們的迫害的目的。在那裏,無論是哪一個中隊,都採用了強行洗腦的各種邪惡辦法。2002年5月,我在被超期關押21天後才被釋放。

2002年國慶前夕,派出所和所在辦事處的人又來我家中騷擾,一天內來了四次,均被我用正念擋了回去。後來我得知,當時他們還辦了洗腦班,但沒有我的名字,我當即意識到,肯定與我第一次針對辦洗腦班時進行了堅決的抵制有關。自此以後,派出所、辦事處的人再也未來騷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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