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7年得法的,一直是在家裏靜靜地修煉,很少與同修聯繫,一直到看到2000年師父的新經文後,悟到這麼好的宇宙大法受到迫害,確實不應該,於是我決定上京證實大法。終於在2001年1月1日我踏上了天安門廣場,當時廣場上到處布滿惡警,每隔兩三米便有七八個惡警,我把寫有「法輪大法好」的布條藏在衣袖裏,只拿一小角在手心裏,等機會打開布條,恰好這裏對面有一同修散發真相傳單,惡警一齊奔去,我趁機打開布條,立即引來好幾個惡警,對我拳打腳踏,把我的肋骨打斷了,但我卻不感到怎麼疼。他們把我抬上警車,來到一處地方(可能是某個派出所),裏面已關了四十多位同修,我在裏面煉功,當做到「彌勒撐腰」這個動作時,斷了的肋骨接上了,我再一次感受到宇宙大法的神奇。在裏面,同修們通過切磋,悟到我們是來京證實法的,應該跟警察洪法講真相,才能達到目的,但為了不被惡警們逐個拖走迫害,我們四十多人用褲帶連接褲帶,緊緊連在一起,然後要求對話。惡警要求我們出去我們不出去,最後他們進來拳打腳踢,把我們打倒在地,還逐個審問,我只說出了我的省份,便被我省駐京辦事處的人領走。
在這過程我一直絕食抗議,當時的北京天氣很涼,我凍得快受不了時,便向省駐京辦說出出我所在市,便被市辦事處的人領走,關在一間房裏,裏面更冷,當晚我便跳窗走了。(後來悟到,當時不應該配合邪惡說出自己的籍貫,是學法不深的表現)
我人未到家鄉,惡警已到家搜捕,因沒找到甚麼,只好作罷。我在進京證實法過程中,深受外地學員對大法的心所感動。有一湖南學員,五次進京證實法,兩次因自己沒錢是步行去的。我多想把這些事告訴我打工地方的同修呀。在同修的幫助下,我從北京順利回到我打工的地方。到了那裏,我和幾個同修買來布條,準備掛布條證實大法。剛做了一部份,惡警便來干擾,其他同修立即把布條移走,我被帶去審問了一天,由於我絕食抵制,他們也找不到迫害的藉口,只好作罷。
又一次,我到一同修家切磋,沒想到他家已被片警蹲坑。我剛坐下,惡警便闖進,我一離開,他們便跟蹤,到拐角處,三四人硬把我抬上警車,在我身上搜出真相資料2份和一本《洪吟》手抄本。由於我絕食抗議,他們氣急敗壞地把我吊起來一陣猛打,吊了四天四夜,吊得全身都酸疼難忍,我依然咬緊牙,不說甚麼,他們最後只好放了我。
為了不連累親戚,我離開了打工的地方,回到家鄉租了房住下來,因一時與當地的同修聯繫不上,我用做小生意賺來的一點錢買布條,買鐵油,把「法輪大法好」的真理之聲傳遍每一個角落。慢慢地,我聯繫上了家鄉的同修,後來,由於一新得法的學員在發真相資料時被抓,向惡警供出了我,我和妻子被派出所的兩個警察盯梢到半夜,被抓時家裏留下三歲、五歲、六歲的三個幼兒,孩子被嚇得大哭,沒人照顧。前來綁架我們的警察用銬銬住我的手,再用腳用力蹂手銬,直疼得我喘不過氣來,最後他們硬抬我到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又遭毒打,由於我堅持煉功他們把我的手和腳鎖在一起(他們稱為「鵝鎖」)鎖了四天四夜,我一直絕食抗議,身體瘦得不像樣,但惡警仍不罷休,硬要送我去勞教,因身體虛弱,一直沒送去。在看守所非法關了三個月左右後,我便被送至省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
到了那裏,我的腳便紅腫起來,越來越厲害,他們十幾個專家會診了三次,也得不出結論,送我去市醫院卻檢查不出甚麼病,最好只好辦保外就醫將我放了。
我被人扶著回家。惡警此時也十分恐懼,不敢阻我煉功,在家裏,他們隔三岔五上門名為探望實是監視。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身體又恢復正常,再一次體會到大法的神奇和威力。就在我身體恢復正常後,於2002年9月15日夜,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惡警再一次闖入我家,把我們夫妻毒打一頓,然後抓到派出所,家裏只剩三個年幼的孩子,半夜啼哭沒人照顧。第3天轉至縣拘留所,由於我絕食抵制迫害,惡警指使犯人打我,他打我時我默念「現世現報」,那個犯人的腳莫名其妙地疼腫起來,他向所長彙報,不敢再打我了。惡警便找來2個社會上的流氓進來打我,把我打得臉腫像麵包。我再一次絕食抵制,在身體極度衰弱的情況下,他們不得不再次放我回家,這時距春節只有幾天的時間,只是平靜的日子過不了幾天,就在羊年正月初十惡警再次闖入我家,因我不在家,他們逼妻子寫「三書」,被妻子拒絕了。為了避開邪惡的無理迫害,我們一家只好在外流離失所。
在過去修煉的過程中,我深感法輪佛法的神奇。無論甚麼時候,我們社會都需要真、善、忍。為甚麼現在說一句真話便要妻離子散、流落他鄉,幾度生死?這是個甚麼樣的世道呀!大法弟子證實法、救度眾生,完全是出於慈悲、沒有一點為私的行為,是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喚起世人的正義和良知。
在此正告那些助紂為虐的人:你們為了服從所謂的上級命令或保住自己的官職而迫害這些無辜的修煉人,這行為與為了錢財而殺人害命的匪徒有甚麼區別嗎?善惡有報是天理!歷朝歷代迫害良善的惡人哪一個有好下場呢?你們放下屠刀吧,回頭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