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後,不但身體淨化了,思想和心靈深處也得到了淨化,是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可是從99年7月20日開始,由於江XX的妒忌,開始了迫害法輪功,迫害大法弟子,我就是身受其害的一員。99年下半年幾乎三五天就騷擾我一次,半夜三更敲門,叫上派出所,卻不讓說真話,逼寫「保證書」放棄修煉。當時鄉派出所所長威脅說,你不寫保證書就把你關在小屋裏,幾天不讓你出來,再不寫就給你送到看守所。而且派出所還把所有煉功人的身份證都扣在鄉政府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
但是不管邪惡它怎麼打壓,做為一個大法修煉者我還要走我自己要走的路。
2000年12月18日,我走出來上北京去證實法,在天安門前喊出了所有大法弟子的心裏話:「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警察在那看到我打開橫幅,跑過來一陣拳打腳踢,把我拽到車裏。有一個警察用拳頭打我的頭,打嘴巴子,打後背。車裏的大法弟子都喊「法輪大法好」,男警察就用鞋子打大法弟子(這鞋子一頭帶疙瘩)。我還看到一個男同修被打得臉淌血。就這樣把我們用車拉到前門派出所。我在師父的呵護下闖了過來。
這就是江犯的所謂人權最好時期,我要把他們的惡行揭露出來告訴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