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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氏集團對我的迫害:冰凍、電擊、剝奪睡眠、敲詐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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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8日】我於1998年2月得法修煉至今身體得到了淨化,思想得到了昇華。1999年7.20以後,江澤民集團瘋狂打壓法輪功,從此大法弟子失去了自由,堅修者受盡非人折磨、迫害。

1999年10月8日我因看真相資料被綁架到當地派出所,惡警兇狠地對待大法弟子,戴手銬、前銬、背銬一個月。一個月後把我送到洗腦班,到這裏還是不停地受到折磨。八月的北方,天寒地凍。白天惡警脫下我們的棉衣,在最冷的地方凍著,還要把手伸出來搭在牆上。晚上睡在冰冷的地上,只有一塊木板,還不讓吃飽飯,每天還要被迫交20元生活費,並以軍訓為名迫害,逼我們走鴨子步,拿著磚走,舉著磚走,走不動就打,後來好好走也打,就讓你說不煉,說不煉就放人,就這樣折磨我們堅修大法弟子半個月。後來看怎麼折磨都達不到它們的要求,以改用三稜木棍打,木棍打斷了,它們折騰累了,又把我用繩子捆住雙手吊在椅子背上,屁股不著地,叫人用手拎著懸空,讓你活受罪,就讓你說不煉。因為我抵制迫害,背「論語」,它們就這樣折磨我。過一段時間,它們又以軍訓為名打大法弟子,用8釐米粗的桃木棍子打堅修者,桃木棍子都打斷了,今天這麼打,明天那麼折磨,之後一人一個屋,晚上惡警輪換著給我洗腦,不讓我睡覺,白天還要在院裏幹農活。但我對大法十分堅定,它們用盡了招兒也沒辦法,就又把我轉到看守所,繼續折磨,為了抵制迫害,我絕食了七天,於2000年11月份堂堂正正走出看守所。

當時惡人們還給我經濟上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單位扣了我7000多元錢。當時我在個體服裝店月工資1500元錢,共計損失2萬4千元錢。從此有家不能回,流離在外。

2003年1月24日,我同兒子去功友家後走出來的大法弟子取資料。當取到資料後在大廈買點生活用品,又被市公安局七、八個惡警抓捕。這群惡警發現兒子拎的包裏有資料,就狠狠地踢打我,拳腳相加。像踢皮球一樣踢我,又用電棍電我全身,有一惡警用腳猛踢我胸部,一腳把我踢得昏死過去,不知多久我緩過氣來,惡警大部份都走開了,只剩下一個人看著我,又審問我資料來源,因為我不配合,它們才罷休。這一天,我24小時沒吃東西,相反它們把我包裏的鍋巴等食品拿去吃了。因傷勢過重,我在看守所時十幾天不能動,身上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頭上竟是大包小包,臉上也是青一塊紫一塊,當時還感到頭暈,一量血壓──血壓高(惡人說的),後經它們偵察,說構不成犯罪(其實是怕擔責任),就於2003年3月24日把我無罪釋放。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家裏83歲公爹沒人照顧,惡警到我的現住所翻走了我的大法資料,他們還誣蔑說我不要家人、親人。其實是它們的迫害給我家人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這一切都是江澤民集團一手造成的,希望追查迫害法輪功組織為大法弟子伸冤,把惡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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