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單位護法講真相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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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3日】我99年10月28日因上訪被拘留回來後,婆婆不讓在家裏住,在此之前全家人在壓力面前,上下十多口都勸我別煉了,為了家,為了孩子。我說:「這是個人信仰,如果讓我放棄就等於讓我又回到以前那種滿身是病、整天無精打采的日子,就等於讓我又重新背起藥罐子。」他們看我堅持就不管了,他們心裏都清楚婆婆做得不對,知道婆婆不清楚,但為婆婆著想,讓我在娘家住一段,過些日子再說。婆婆鬧了幾回,並說不認我這兒媳婦,不准我再進這個家門,丈夫無奈來求我,並用離婚威脅,我說:「如果因為這種事我不願意離,因為我沒做錯甚麼事,如果你怕我連累你,我同意離婚。」後來去法院,人家說要500元錢,他回來後就不再提這事了。

我在娘家住時,他也跟著住,有一次跟功友說話時間長了,他打我,我哭著說:「你不要這樣對我,我沒有做錯事,如果你因為我堅持煉功,你恨我,你打我,我不能容忍。你想想,如果不煉功,還像以前那樣體弱多病,又帶孩子、洗衣做飯做家務還得上班,你母親又不管,孩子也是我娘家管。你在外面開車,回來還得做家務,你也受不了。我煉功身體壯實,甚麼都能幹,你難道不清楚嗎?如果這樣,咱們就離婚吧,你再找一個比我好的,你過好日子去吧。」他不說話了,後來他告訴我,他不想離婚,如果真離了,就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好的了。他知道煉功的人言行都是好的,他也不相信電視上說的,但嘴上不說。在娘家住了一年多,孩子四歲多了,我們就租了一間房子,生活雖然不富,但沒有那麼大阻力了。

我們單位知道我煉功後,原主任、書記不讓我工作,要罰款5000元,不給就從工資裏扣。我告訴他們,上訪是公民的權利,罰款是違法的,工資是我勞動所得,不能扣。他們逼我去洗腦班,五天後,我違心地寫了保證書[注],心裏難受極了,我哭了。後來他們還來找我,我就告訴他們我要繼續煉。見我這麼堅決,他們說煉也行,別出去就行。我在家他們就打電話,上班他們就看著我,這等於是監視我,每到所謂「敏感日」,他們就不讓我回家。

2000年7.20我上早班,他們在班上沒找到我,下班後,班上的書記告訴我,主任要找我談話,我去了辦公室,見裏面坐著一個功友,她告訴我已經在廠裏住了一個晚上了,不讓回家,這麼熱的天也不讓洗澡,不讓換衣服。主任在門口坐著,我一看就知道今天不讓我回家了,趁主任去打水,我就往外跑,剛跑出辦公室,主任和辦公室裏的人都追出來了,把我拉回去,就是不讓回家,讓幾個人陪著,晚上丈夫來了,他替我寫了保證書才讓我回家。

後來單位換了個書記,我通過寄信的方式,不同時間給主任、書記、班書記和認識的同事講真相,他們不同程度地了解了法輪功。有一次書記和團書記讓我和同事們看攻擊大法的錄像,我一想這是講真相的機會。在看時有人問我,我就說,開始小聲說,後來同事說大點聲,我就站起來大聲說,當時電視出現甚麼,我就講清甚麼,班書記和值班長也不管,她們也聽。這時書記進來了,不讓說,我說:「憑甚麼不讓我說,我有這個權利。我這個真實的煉功者就在你面前,為甚麼不問我法輪功是怎麼回事,幹甚麼讓大家看這些?」這時團書記進來說:「電台記者來了。」但一見會場亂了,人們都不願意看了,團書記怒聲說:「你怎麼這樣?」我說:「沒辦法,大家願意聽我說,沒人願意看。」本來是一個半小時才能看完,結果就看了半小時就結束了,電台記者不知該怎麼辦了。我想應該讓工人們知道真相,就也跟著出來了,一邊走一邊講,後來他們再叫我去辦公室談話,我就不去了。書記就來到我的工作台說:「叫你你怎麼不去?」我說:「一是影響我工作,二是有甚麼話不能讓大家聽見?以後再談話就在我台位上說。」書記是大學畢業,「無神論」對他影響很厲害,他告訴我說,他只相信看見的,不相信看不見的東西,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我告訴他說:「我希望你不要做井底之蛙。我給你舉個例子,你看這個燈,它為甚麼能亮呢?因為它有電流通過,那電流用眼睛能看見嗎?現在許多科學家通過顯微鏡才能看到細菌,人眼能直接看到嗎?」他不說話了。後來他說:他也不相信電視上說的,只不過是工作,沒辦法。我說:「希望你以後不要干涉我的自由和信仰自由。」書記說:「我沒干涉你呀。」我說:「你現在不正在干涉嗎?」書記不說了,然後就走了,再也沒找過我,到了「敏感日」也不找了。

去年「十六大」時,主任叫我去,我不去,後來班書記把我帶去,主任講一些亂七八糟的事,並問我現在在哪租房。我不告訴他,我一見他這樣,轉身就走出辦公室,下樓工作去了。然後他讓班書記停止我工作,說甚麼時候告訴他我在哪住,甚麼時候工作。班書記找我談話,我給他講真相、洪法,她都聽,她說:「你甚麼也不怕,還怕講出在哪住?」我說:「不是我怕,我告訴你們沒事,我不願連累房東。受到傷害的還是老百姓,這件事說甚麼我也不會告訴你們。」班書記也不說甚麼了就走了──其實班書記一直都在護著我,她知道我在班裏表現很好,她也向車間主任、書記說我樣樣好,為此車間書記還說評我為「先進」。

後來吃過午飯後開始讓我工作。後來回家才知道,他們往家裏打電話,讓我丈夫去一趟,我丈夫去了,車間主任、書記、班書記、廠黨委書記都在,廠黨委書記說:「你家住哪?」丈夫說:「不能告訴你們,我們才安定下來,不想有麻煩。」他說:「我們想知道你們的住址,以後有甚麼事方便。」丈夫說:「告訴你們沒事,你們告訴派出所,他們可是二百五,甚麼壞事都幹,他們又要去房東那兒鬧事去。」黨委書記說:「要不就送洗腦班、勞教。」丈夫一聽,生氣地說:「你吃飽了沒事幹,是吧?你們都說她這麼好那麼好,她在家甚麼也管,也挺好,憑甚麼呀?如果她犯了罪,不用你我說,法律會管。你這樣做,孩子不管、家不管了?」黨委書記一見丈夫生氣了,口氣就軟了,說:「不是呀,我們還給她發工資、獎金。」丈夫說:「不稀罕。」黨委書記說:「要不就讓她上常白班,等十六大開完再回來。」當天下班後班書記告訴我說:「明天上常白班。」第二天上班後,書記早已等著我了,見我來才鬆了口氣,她告訴常白班組長說看著點。有一天我換了身工作服,書記就看不見我了,就緊張地東張西望,問我旁邊的人:「哪去啦?」同事告訴他:「這不,就在我身邊。」書記才鬆了口氣。他走後,同事哈哈大笑,對我說:「以後天天換衣服,讓他找不著你。」

他們以為這樣就管住我了,恰恰相反,這又給我提供了講真相、洪法的機會。以前接觸不到常白班和其他班裏的人,這回其他兩個班的人知道常白班來了一個煉法輪功的都想看,來了一看(單位裏的女同事們愛說笑)都說:「唉呦,是個俊俏的小媳婦呀,看人家哪像電視上說的那樣,又有相貌,又懂事,又愛幫助人,又活潑。」她們圍著我問法輪功是怎麼回事,問我電視上面的是怎麼回事,我就一一回答,她們聽得很認真。我感到她們真的渴望知道真相,當時我都想掉淚,她們對法輪功多少有了和以前不一樣的看法。她們其中有一個說話聲音又粗又大,說:「我就覺得法輪功冤,覺得法輪功好,真善忍好。你們看小媳婦多好。小媳婦有工夫也教教我。」我笑著說:「有機會一定會的。」等我回到班裏,我覺得每個人對我都不一樣了,尤其是班辦公室的、檢查科的人們,見了我都主動找我說話。

在以上的過程中,我深深地體會到師父說的:「你們修煉人的表現是純正的,有多少人是看到了你們的表現就覺得你們就是好。如果我們自己平時不注意自己的行為,那你們的表現常人就會看到,他不能夠像學法一樣深入地去了解你,他就看你的表現。可能你的一句話,一個表現,就能使他得不了度,就能給大法造成不好的印象。」(《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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