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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要侵犯我的人權?──我因依法去北京上訪而慘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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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0日】我是96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2000年12月26日,我到北京上訪。目的是用事實真相和我修煉的親身體會向國家說明情況。希望國家公正調查,還我師父和大法清白。

在兩辦毫無解決問題的誠意並有公安抓人的情況下,我只好在天安門城樓前打開一面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希望被有良知的官員看到。

橫幅剛一展開,一個年輕便衣衝上來掄圓胳膊照我後腦就是狠狠幾拳,接著又過來一個便衣把我一隻胳膊扭到背後,隨後我被他扭送到就近的一個派出所,等到被上訪的修煉者有80餘人時我們被一輛大客車送到北京平谷看守所,馬上讓我們照像,有人不照就被狠狠打嘴巴,我想法輪大法和大法弟子被陷害,我們被逼上訪,何罪之有,就不照像,一個警察就狠狠拽我頭髮,使我頭部向上揚照完了像。到下午一、二點鐘,我們就被分開了,我和另兩個女性修煉人一起被送到距此地幾里遠的一個派出所,而我為抗議非法關押,在關押的同時我就開始了絕食。

派出所當晚提審我們,要我的姓名,地址,我們沒有告訴他們,隔了一天,我們三人又被送到平谷看守所。第二天下午四點多鐘,警察把一根膠皮管從我鼻子直通到胃裏強行灌食,灌空後讓我們快速行走,反覆兩次,用了大約一小時,由於極為粗暴,有的人當場就大口咳血。

在平谷看守所關了兩、三天後,我們20餘人被送上一輛大客車,開了幾個小時後在一個路口又等來一輛一大客車,兩車並一車大約四、五十人一起被送到天津市一個看守所,然後又分開,我和另一個修煉人在下午被兩個警察帶到附近一個派出所。

見我絕食好幾天,派出所的人連哄帶騙地讓我喝了點水,第二天下午一名男惡警對我說:只要你給家裏親戚打電話,我就讓他們來接你回家。接著他給我寫了一張保證放到我兜裏,說如果我說了不算你就拿它告我。我就往家裏打了電話並進了食,哪知那名惡警欺騙了我,他們由此查到我家地址,馬上我就被送回當地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那張紙條就被搜走了,第二天我就被兩個警察順路帶用手銬押回。上午到的分局下午我被送到看守所,並在那裏和各種犯人在一起被非法關押了48天。2000年2月24日下午5點鐘,我被分局一名警察告知因「家變」的原因被取保候審釋放回家。

我愛人原本有精神病,我在家他還好點。可面臨我突然被關押他心裏難以承受,精神病復發,自己不會做飯卻把我的獨生女攆走,於是很少吃飯,每天精神恍惚的,聽他同事說他經常到單位後找一個旮旯蹲著。他以前在家就喜歡點火,在我關押期間就更甚了,經常買書回來看完就燒,弄得滿樓都是煙,鄰居們十分恐慌,最後一次他竟把煤氣罐的膠皮管心都燒焦了。由於他生活困難,我因此得以釋放。

不止我的家庭受到損失,我家在經濟上也蒙受重大損失,我們兩個人供一個念書的學生本來就很困難,又被派出所以進京為由罰款3000元,廠收我2000元押金。分局收我200元抵押金。派出所收200元押金,還有非法關押的伙食費幾百元。我所講的都是事實,我可以為我所講的負完全責任。懇請國際組織調查。

我是一名受憲法保護的合法公民,有法律賦予的信仰自由,更有上訪的自由,我只是和平請願,有不同意見可以坐下來好好談。為甚麼要非法關押我?為甚麼要嚴重侵犯我的人權?使我和我的家人遭受到身心和經濟上的重大打擊。

在此,我寫此訴狀請求國際組織公證調查中國正在發生的這場大迫害、還法輪大法和眾弟子的清白。還我師父的清白。賠償損失。懲治迫害我和我家庭的人。嚴懲發動這場大鎮壓的主謀江XX和積極參與者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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