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把我們叫到公安局,逼我寫為甚麼要煉法輪功。我就把煉法輪功給社會、家人和自己身體上帶來的好處都寫了出來。他們看後,就讓同修的家屬(未修煉)回去了,把我也給拘留了。現在在中國這片土地上還有沒有法律,只要說真話就要被拘留、判刑。這就是人權最好的時期嗎?
在看守所裏他們讓犯人監視我,不讓我煉功。我就利用讓背監規的時間背《洪吟》和《論語》。犯人們看我一閤眼就懷疑我煉功,對我連打帶罵,百般刁難。我當時想,別看你們人多勢眾,折磨我的肉體,但絲毫動搖不了我修煉大法的心。(因當時學法不深,沒有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也給自己增加了難。)後來我給自己訂作息時間,每頓飯後發正念,發完正念後就背《洪吟》。惡警怕我背法,給我加了很多所謂的「學習」任務。並讓犯人監視我,完不成就罰站、罰跪。我妻子和同修在女號也受到同樣的折磨。
我和妻子在看守所一個月,家裏像天塌了一樣。我女兒一聽到敲門聲,就嚇得直哭。孩子小小年紀,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當時家裏沒有資金,幾畝菜地需要下本錢,在這種情況下,公安局還勒索家裏15000元(同修每個人拿7000元),拿不夠就不放人。孩子投親告友,四處奔波,親戚們幫助才把錢湊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