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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家三人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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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15日】看到明慧網上報導了美國伊利諾州地區聯邦法院受理了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及親屬以「群體滅絕罪」控告大陸獨裁者江澤民一案,我做為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在這近四年的被迫害中,將我所遭受的迫害經歷講出來,作為控告江澤民一案的證據之一。

我是中國東北某市的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從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以李老師教導的真善忍宇宙法理修心向善,並真正地去掉了困擾我幾年的肩周炎、風濕病等頑疾,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義,讓我感到生活中處處充滿了陽光。

然而從99年720以後,邪惡的迫害像烏雲蔽日,暴風驟雨一樣侵蝕了我們美好的生活,中國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不顧人民及國家的利益,對法輪功創始人及我們這些善良的大法修煉者開始進行人身攻擊及非法迫害。

2000年底,我丈夫、我和女兒去北京和平請願,在天安門廣場遭到了惡警的毆打,我回來後,單位局長等三名領導對我做出了罰款3000元的非法處罰,並令我寫出不再修煉的「保證書」。我說我沒有錢,我丈夫因單位解體也早下崗了。局長說從工資裏扣,我一個月的工資還不到500元,他們就扣我400元工資交罰款,直至扣滿3000元,每月只留下幾十元錢的零頭讓我和孩子生活。這期間,由於我丈夫被非法關押在職看守所裏,每天只能吃到兩頓玉米麵窩頭,而且一頓只給一個,我每月還要給丈夫存一點買生活日用品的錢,在這種情況下,我只好靠借錢來維持生活。

2000年8月12日,我將《轉法輪》一書借給單位內一位八十歲的老人看,被院長發現了,他馬上向局長做了彙報,局長讓我交出所有的法輪功書籍,我一本也沒交,並告訴他們,毀大法書對他們是沒有好處的。他們不死心,就報告了市610辦公室。610辦公室聯合公安局政保科等三人到我單位迫害我,並且還要再一次的到我家進行抄家。(後因故未去成,一月五日曾去抄家一次)九月份610辦公室這個邪惡機構再一次辦洗腦班,局長準備讓我參加,讓院長帶領副院長一大清早開著車到我家,想強行把我送進洗腦班。我因送孩子上學,早走了一步,他們又追到單位,被我堅決拒絕了,局長又派副局長等人找我談話,想讓我放棄修煉大法,並說:如不參加洗腦班就交3000─5000元的保證金。我說我被你們強行罰款連生活都維持不下去了,你們還讓不讓我活下去?最後他們從單位裏拿了3000元錢交到了610辦公室。

2002年4月,市610辦公室新的一輪迫害又開始了。單位不法官員要將我的月薪改為年薪,說如果年底之前這段期間,沒有參與法輪功的活動,工資到年底一併發放,如發現參與法輪功的有關活動,就拿工資交罰款。當局長找我談這件事時,他還偽善地說給我和孩子每月留240元做生活費,我堅決抵制,最終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國慶節又是江××敏感的日子,院長說:市領導通知各單位管好自己的(煉功)人,特別是不許去北京上訪,10月1─3日是法定假日,讓我連著值班三天。我說你們要因為我煉功而安排我假日值班是違法的,他們就讓我在這一週內每天往單位打個電話報告一下行蹤,我也沒同意。

從2001年元旦到現在這兩多的時間裏,由於我丈夫被非法判刑,使我們這個原本非常幸福的家庭骨肉分離,幼小的女兒每天不得不承受著親人的離別,盼望著爸爸早日回來。家中的每個親人不得不承受著這非法迫害所帶來的痛苦,像這樣的迫害從經濟上到精神上乃至到肉體上,經常會發生在我們這些善良的修煉人身上,中國的公、檢、法、司等各相關部門,完全徹底地執行著江××對法輪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犯罪指令。惡人知法犯法,隨意踐踏人權和法律,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了。

懇請全世界有關組織機構及各界正義之士,早日將罪孽深重的江氏犯罪集團收入法網,送上國際法庭,還李老師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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