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被迫害後,我於1999年10月去北京上訪,在京被抓。10月30日坐大客車被送回原籍。當時警察收每人400元車費。我被非法拘留15天,由家屬交180元帶到單位,非逼寫保證「不上京、不煉功」,不寫就不讓回家。整整在單位待了一個下午。11月的天氣很冷,早上坐了一上午的車,我衣服穿得很少,後來我哥哥替我寫了保證,才放我回家。
回家後,街道派出所經常出入我家,我被看管起來,在2001年的一天晚11點多鐘派出所突然來了4、5個人,說讓我去派出所走一趟。我不去,他們就不走。當時我家正動遷,和小叔子、老婆婆住在一起,當時把小叔子的孩子和老婆婆嚇壞了。我被抓走後,七十多歲的老婆婆因驚嚇心臟病發作,住了一個多月醫院。在派出所裏,惡警問我:「你還煉不煉功?」我說:「讓人做好人,按真善忍做道德高尚的人有甚麼錯?」他讓我交大法書,我不交。後來警察強制到我家把書和講法帶、煉功帶全部搜走。後來我被轉到福利院非法關押,那裏關押了18位大法弟子。2001年我被非法勞教兩年,我不服從,不簽字,他們就強行把我帶到教養院。在教養院待了14個月,在這期間,他們使盡了手段,不妥協就讓蹲著,不許起來,不讓睡覺。讓猶大給堅定的大法弟子洗腦。就這樣一夥猶大小丑圍著一個大法弟子,說的都是荒唐謬論,對堅定的大法弟子就綁上手、腳往床底下按,真是邪惡極了。以上是我的親身經歷,簡單述說。
我控告:以江澤民、羅幹為首的邪惡集團從610辦公室到各地區派出所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警,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迫害無辜善良的百姓,對中國人民、對人類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他們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