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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被遣返台法輪功學員求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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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13日】今年二月二十一日,八十名海外法輪功學員為出席在香港舉行的國際交流會來港,但在機場遭入境處人員拒絕入境,更有學員被強迫遣返時受傷。四月七日,法輪功香港發言人簡鴻章偕其中四名台灣學員,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入境處違法,並賠償損失。

據蘋果日報4月8日訊,簡鴻章等五名申請人在入稟狀指出,他們是要求法庭裁定入境處違憲及違法,因為入境處的做法,影響遍布世界各地、數以百萬計法輪功學員,日後能否來港出席法輪功會議及其他活動。

申請人認為,入境處因各人是法輪功學員,拒絕讓他們入境,是不合理的決定,而入境處歧視法輪功及侵犯宗教自由,亦違反《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此外,入稟狀指有人在沒有警告下,用防暴氈將他們其中三人包裹,強行拖上飛機遣返,結果其中一名女學員的身體腫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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