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蘋果日報4月8日訊,簡鴻章等五名申請人在入稟狀指出,他們是要求法庭裁定入境處違憲及違法,因為入境處的做法,影響遍布世界各地、數以百萬計法輪功學員,日後能否來港出席法輪功會議及其他活動。
申請人認為,入境處因各人是法輪功學員,拒絕讓他們入境,是不合理的決定,而入境處歧視法輪功及侵犯宗教自由,亦違反《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此外,入稟狀指有人在沒有警告下,用防暴氈將他們其中三人包裹,強行拖上飛機遣返,結果其中一名女學員的身體腫了一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