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5日
尊敬的鮑威爾國務卿:
我寫信給您請求您的幫助,以期解決一件有關我的選民查爾斯﹒李的事宜。李先生遭到了中國政府的拘捕和扣押。
據報導,李先生是在1月22日在廣州機場被警察拘捕的,而且扣押至今未被正式起訴。自那時起,李先生的未婚妻就與我的辦公室聯繫,她擔心李先生會被無理起訴和被不公正的審判,因為他堅信法輪功。由於中國政府不遵守國際人權準則,我也有同樣的擔心。
作為一個美國公民,李先生有被公平合理對待的權利。李先生至今還未被提出犯有任何罪名,我請求您設法讓他能夠被立即釋放返回美國。
感謝您的時間和對本事件的關注,希望能得到您的答覆。
真誠的,
巴巴拉.鮑克瑟(Barbara Boxer)
美國參議員
加利福尼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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