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同修受迫害情況
1、王玉鳳,女,牡丹江興隆鎮。2001年在家中被公安人員發現有法輪功真相資料,警察就非法強行抄家,然後被強押到看守所,現被非法勞教二年。
2、劉楠,女,29歲,中專學歷,牡丹江北安街。2001年出去貼真相資料,被警察抓到派出所。問她家的住址和資料的由來,不說,警察就對她拳打腳踢,還對她非禮。現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裏。
3、吳秀華,女,38歲,牡丹江市興隆鎮。2000年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判勞教一年。2001年在家中發現有真相資料,被警察抓住,因不說出真相資料的由來,被警察往鼻子裏、嘴裏灌了辣椒麵,又被罩了一個塑料袋,又被上了繩,最後被非法判刑6年。
4、程鳳英,女,初中。牡丹江興隆鎮。2000年依法進京上訪,被警察抓住後,沒收身上所有的錢,後被非法送往勞教半年。警察在勞教所裏曾用電棍打臉、打身上。2001年在家中發現有資料,被非法判刑六年。
5、崔麗萍,女,24歲,初中,牡丹江。2000年依法進京上訪,被公安人員送往看守所,又被非法判勞教一年。2001年被公安人員查出家中有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勞教二年。
6、關秀閆,女,27歲,初中,牡丹江市興隆鎮。2000年依法進京上訪,被判勞教半年,在勞教所其間,警察曾用電棍打身上,還被銬在衛生間裏。2001年在家中被警察發現有VCD,錄像機,被警察抄家後,拿走錄像機。人被送入看守所,後被非法送勞教二年。
7、宮清,女,50,初中,牡丹江興隆鎮。2001年因貼真相材料,被公安人員抓住,因不說出真相資料的由來,被警察用小木條打在頭上,頭到現在有時還疼痛不已。後被非法送往勞教所勞教二年。
8、鄭興堂,男,牡丹江興隆。2000年依法進京上訪,被公安人員非法送往勞教所,勞教半年。2001年在家中被公安人員抓住,被非法勞教二年。
9、宋百玲,女,33歲,高中。牡丹江興隆鎮。2000年3月份依法進京上訪,被公安人員抓進看守所,因拒絕寫「四保證、決裂書、悔過書」,被非法送往勞教所勞教一年。2001年被公安人員在家中抓住,送往勞教所勞教三年。
10、王建生,男,33歲,高中。牡丹江興隆鎮。2000年依法進京上訪,被送往看守所,後被送往勞教所。
11、張粉容,女,高中,牡丹江興隆鎮。2000年3月份依法進京上訪,被抓到看守所。因絕食抗議迫害,曾被管教多次給插管灌食,灌食時鼻子、嘴裏大量出血。被送往勞教所勞教半年,在勞教所期間,警察曾用電棍電在身上、臉上。2001年在家中被公安人員抓住,直接送往勞教所勞教三年。
12、吳秀紅,女,初中,牡丹江市興隆鎮。2001年因被發現家中有真相資料,被公安人員抓住,因不說資料的由來,被警察們用辣椒麵往嘴裏、鼻裏灌,又被罩了一個塑料袋,最後被判勞教三年。
13、高英,女,高中,教師,牡丹江興隆鎮。2001年在家中被公安人員抓住,因沒有從口中問出甚麼,警察就給上繩,還用辣椒麵往鼻子裏、嘴裏灌,最後還往腦袋上罩上塑料袋。判刑6年。
14、於波,男,33歲,大專學歷(哈工大)家住陽明街。是一名商業局百貨總公司的會計。一九九九年九月七日進京上訪,在北京豐台區,於波被北京豐台公安分局石榴園派出所綁架到位於昌平區七里渠收容遣送站內的一所大院內,後轉到位於北京市八王墳的牡丹江駐北京辦事處,最後被陽明派出所惡警李偉、楚立群綁架回陽明派出所,在派出所的樓上,派出所所長李偉(後遭報被判刑開除警察職位)授意下,派出所的一個臉色死黑中等身材的指導員夥同身材高大魁梧的副所長陶文當著於波父母和他三週歲女兒的面,對於波進行拳打腳踢,於波的父母在陽明派出所惡警的淫威下,敢怒不敢言,於波三歲的女兒從那以後,見到警察就害怕的大哭,在幼小的心靈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陶文還陰險的打電話通知牡丹江百越製鞋有限公司(於波妻子單位)的經理,帶於波的妻子來派出所,逼迫於波承認上訪是錯誤的,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用判刑相要挾於波父母,逼迫他們交付二千元的派出所警察從北京綁架於波回牡丹江的差旅費,並告知家屬:有公安局的紅頭文件,規定這個費用由家屬出。並且每次於波父母看望兒子,都要給陪同的陽明派出所的警察報銷汽油費(用現金)因於波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綁架到四道勞教所勞教一年。
於波在四道勞教所出入所大隊受到隊長張俊榮、管理科長麻立彪的威脅和恐嚇,於波家人多次花錢買煙給張俊榮和麻立彪,希望他們不要折磨於波,這一切都是徒勞的。張俊榮指使犯人班長何佩華對於波進行毒打,逼迫於波長時間在硬木板上坐在,稍微一活動就會被何佩華毒打,長時間的折磨使於波的棉衣、棉褲都濕透了,後於波在二零零零黃曆新年前,全身發燒下肢浮腫癱瘓,在沒有任何醫務治療的情況下,於波憑著對大法的堅定的信念,幾天後燒退了、下肢消腫了,在於波身上發生的這一奇蹟,再一次向人們展現了大法的神奇,很多在押犯人由好奇轉而對大法的尊敬和認同,有很多人都表示釋放後要看一看大法書籍,有的人要修煉。
出獄後,獄中定期非法審問後,又交片警審問。沒有人身自由,惡人進一步從心理上、精神上長期摧殘。片警還是經常百般刁難,騷擾不得安寧。多次受審。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於波在陽明區東七條路東華苑浴池打工期間被陽明派出所的惡警劉志強、初曉峰綁架,在派出所遭到惡警副所長劉志強毒打,隨身的五十多元現金、價值一百多元的手錶和價值六十元的腰帶被惡警搶去至今未歸還。因隨身帶有《轉法輪》書一本,被惡警綁架到四道勞教所勞教二年。
15、寧軍,男,48歲,電大畢業,牡丹江西二條路。於1999年7月20日後進京護法,在綏芬河被當地警察押回牡丹江。經幾天的酷刑和受審,因不放棄修煉,被送入四道監獄,判刑二年。
關押期間,經歷非人折磨,酷刑,毆打。獄警任意上電棍、坐鐵板上一坐好幾天,不准大小便,只好便在褲子裏。長時間不准刷牙。弄得全身臭味。經常雙手反銬背後。從上吊一根繩子,結在手銬上再把繩子拉上去,把人懸在空中。這叫坐飛機。把塑料管強行捅入咽喉,灌入濃鹽水。打的鼻青臉腫,滿眼充血。右腿被打的骨折。強行灌花打針,走路困難,還尿血,折磨的死去活來。獄警害怕擔人命,不得已保外就醫,釋放。回家後,獄警定期審問,片警經常騷擾,不得安寧,回家僅四個月左右,獄警談話為名又被騙回四道監獄,直到滿刑釋放。
釋放後仍沒人身自由,經常遭到片警的騷擾,翻東西,審問。進一步從心理上精神上長期摧殘。後來又遭到惡警的追捕通緝。被迫流離失所,不能回家。於2001年被公安局抓到,被拷打、電棍,利誘,百般花樣逼供,審訊,在他的正念下,一個星期被釋放,又投入正法洪流中。
公安部門把寧軍當做特別人物,各分局和所下通緝令,用電腦錄下他的聲音,又拍照片,追捕他,使他有工作不能作,有家不能歸,流離失所……於2002年9月20日左右,在路上被愛民分局警察抓住。受盡酷刑、非人折磨,現被關押在看守所受審。
16、王曉忠,男,牡丹江市西海林街。2001年8月17日,被東郊派出所非法綁架,用電棍電擊他,身上、臉上,頭上有不同程度的皮外傷。用細繩在背後捆住胳膊吊在暖氣管道上盪鞦韆,惡警把這叫做上繩,每盪一次,他的頭就撞一次牆,18日晚23時送進看守所。29日下午4時將他關進12房不到三個小時就被惡警迫害致死。據管教講,他在晚上報數時,出現了腦出血的症狀,口齒不清、嘔吐,接著就昏迷過去,後送醫院搶救無效去世。
17、魯永鳳,女,42歲,牡丹江。2000年10月16日被惡警從齊齊哈爾帶回當地,受審,受刑後,被關押哈爾濱戒毒所。關押期間,經歷非人折磨,特別是延長勞動時間,在吃不飽的情況下,做化學農藥,農藥對人危害性很大,有時用電棍電,坐飛機,毒打到便血。
釋放回家後,惡警經常到家騷擾,審問,抄家,翻車匹,罵大法師父、罵大法,連病重的老公公也不得安靜。一家人沒人身自由,進一步從心理上精神上長期摧殘,多次被非法審訊。
於2001年12月19日,被愛民分局抓去,經審問,酷刑,非人折磨,毒打後,被押送到看守所,至今受酷刑,非人折磨,為堅修大法而絕食,惡警給灌濃鹽水,強行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