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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受迫害的事實控告江氏犯罪團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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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10日】我於九八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病魔纏身如:心臟病、關節炎、胃病等,整天求醫問藥,精神幾乎崩潰。經學法煉功,不到半年時間各種疾病消失,思想境界昇華,給國家節省了藥費,給家庭帶來了歡樂。

可是這樣好的師父,這樣好的功法竟被江澤民誣陷誹謗,在全國各地設立610辦公室進行有組織的迫害。數以千萬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還有的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迫害,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也受到株連,全中國人民受到謊言洗腦。

我本著對社會負責,對他人負責,為了給大法給師父說句公道話,依照憲法的規定,人人皆有信仰、思想和言論自由等人權,我於2000年3月、7月、10月三次去天安門煉功請願,希望中國人民知道、全世界人民知道、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真善忍沒錯。

可是,人權惡棍江XX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對修煉者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的國家恐怖主義。有一次7月份我在天安門廣場煉功打坐,被執勤的警察發現,面對人民大會堂、面對天安門城樓、在國旗下、在光天化日之下,邪惡警察動用電棍、皮帶、腳踩等手段強制把我拽上警車。

面對慘無人道的折磨,我時刻牢記師父的教誨:「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我們不能對別人不好,我們不能把人當成敵人。」我給警察講清真相,告訴他們善惡必報。我被拉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和幾十名大法弟子一起背師父的經文,希望警察了解大法,喚醒他們的良知。之後我又被轉到北京朝陽去看守所。幾十人被關在一起,其中包括吸毒、偷、搶的犯人。看守強制我們脫衣搜身、拍照,對不服從者進行體罰、毒打,那兒沒有水、沒有食物,大小便被監視。

儘管如此,大法弟子大慈大悲,仍然向看守和犯人洪法講真相,當晚就有一位20歲左右的女犯人跟我們一起煉功、學法。2天後我被轉到濰坊駐京辦,同樣沒飯沒水,白天黑夜坐在冰冷的水磨石地面上,強行兩腿伸直的姿勢幾個小時,不讓睡覺,不讓煉功。3天沒吃沒喝的我們主動打掃衛生、擦地板,直到家人去接,還被逼交1000元現金才放人。

10月份的一次進京上訪,我人還沒到天安門就被便衣跟蹤舉報,被駐京辦的警車送回當地城南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期間,我絕食絕水抗議8天,家人被逼迫交現金600元後被釋放。回家後兩天,610強迫單位將我騙到廠裏說有事說明,將我綁架關押,逼我寫「保證」,還逼迫家人交「保證金」3000元,要求我不再進京上訪。610邪惡之徒甚至逼我近80歲的老母親對我下跪,要求我放棄修煉,否則將我送去勞教。

我決不向邪惡妥協,又絕食絕水抗議3天,13天後被放回家。過了不到20天,610又強迫單位給我洗腦,夜深人靜時到我家敲門,打電話恐嚇,我拒絕開門,就這樣被單位非法開除。除名後,家人交的保證金與本人在99年入的股份現金4500元至今拒不歸還。

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7.20以來,已有至少598名法輪功學員被證實迫害致死。鐵的事實證明江XX及610辦公室及相關凶犯有著推卸不了的責任。在事實的基礎上我們呼籲「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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