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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昌邑市不法官員執迷叫囂「上面有令,對法輪功的打壓上不封頂,打死算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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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0月7日】濰坊昌邑市某鎮政府不法官員,採取種種殘忍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1999年7.20時,鎮政府歹徒將大法弟子抓起來,關在鎮計劃生育辦公室進行迫害。鎮幹部明照江(男,35歲,原鎮計生辦主任,現調至昌邑市610辦)、尹照傑(男,45歲左右,鎮計生辦職員)、馬波毆打大法弟子於勝河、王洪羅、李會強等,並逼迫大法弟子到樓頂上「曬太陽」、「跑步」,還威逼大法弟子去踩師父像、坐師父像。

大法弟子李秀芬(女,45歲,該鎮東北村村民)1999年10月12日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惡警抓住,因不報地址,在廣場派出所被惡警銬在鐵籠子裏,關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晚上將她送到北京13處監獄第7審,在那裏她被非法關押了40天。為了逼迫李秀芬說出地址,惡警們用種種酷刑折磨她。惡徒們用棍子打臀部和腿,一天就打三次,棍子都打斷了,身體被打的像紫茄子,有時打在手上,手直流血;還將她的衣服扒光,只穿背心短褲,從傍晚5點一直凍到早上5點;惡徒用拳頭打她的前胸,打的青一片紫一片;臉上不知道被打了多少耳光。期間,還將她送到精神病醫院兩次,將她綁在床上,強迫打針、吃藥、下電針進行折磨,將她與精神不正常或四肢不全的孩子關在一起4天,後又拉回13處監獄。犯人吃饅頭,每頓只給她一個小窩頭,一天只吃兩頓。晚上12點才讓睡覺。最後讓十個犯人輪番看著她,白天晚上罰站,不讓她睡覺,直到她報了地址。

鎮派出所將李秀芬拉回本地後,惡警翟建濤將她家的農用三輪車搶去,翻出現金750元後拿走,又強迫家人交現金2000元。將她銬在鐵椅上兩天兩夜,鎮政府幹部魏天魁(男,44歲左右,原鎮黨委宣傳委員。家庭住址:流河鄉伊家莊子)、宮志強(男,32歲左右,鎮黨委秘書)輪番對她進行毒打。之後,又將她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裏,姓高的惡警念攻擊大法的報紙給她聽,她說那是造謠,惡警就狠狠地打她耳光。因她煉功又被關進小號,小號內甚麼也沒有,只能睡在地上。15天後不法之徒又將她拉到鎮計生辦,有時將她銬在計生辦大門上,有時銬在鎮政府門外大街電線桿子上。銬了三天半後,將她關進陰暗的小屋裏,一直關到臘月十六日才放了她。

大法弟子於勝河、林永順去北京正法,邪惡之徒宮志強、明照江用小鐵鍬打他們的頭、臉,打得他們鼻青眼腫;扒光衣服用皮帶的鐵頭、電線抽打他們,打的於勝河倒在地上,暴徒逼他起來再打,打斷了三根皮帶。暴徒逼他們用頭頂著一鐵盆,內放重達50多斤磚頭、石頭2個多小時,頭頂起了一個大包……用種種酷刑折磨他們。

2000年農曆正月十一日,鎮委副書記劉界松到李秀芬家裏,問她還煉不煉了?她說「煉!」就因這句話,鎮派出所又將她綁架到鎮計生辦。第二天魏天魁,宮志傑,尹照傑,明照江這些惡徒便開始對她殘酷的折磨。魏揚言:「上面有令,對法輪功的打壓上不封頂,打死算自殺」。他們強迫李秀芬和其他被綁架的大法弟子用頭頂石頭、頂木頭、頂磚;腳站在冰塊和石頭尖上;雙手舉冰塊,跪在木頭上;用縫衣服針扎腳心;罰站,逼著在地上爬。他們不讀誹謗大法的報紙,暴徒就打耳光,用皮帶打臉、頭、後背,有的大法弟子被打的直淌血。惡徒們用手砍大法弟子的脖子,睬著頭髮碰頭等等,隨心所欲地採用各種殘忍的手段對大法弟子進行折磨。更為卑鄙的是,該鎮鎮委還「收集資」,把李秀芬和其他幾名大法弟子誣陷成不交集資款者,掛上牌子,用車拉著到處遊街。

2000年農曆三月初六,魏、宮二惡徒叫出李秀芬、王麗貞、林永順三名大法弟子上了鎮政府二樓樓頂,強迫李秀芬頭頂一大木頭半蹲著走,逼王麗貞頭頂一塊石頭半蹲著走,走慢了就打。把林永順綁在三樓的木架子上,腳尖著地,不許吃飯,折磨了整整一天。到晚上10點左右,大家正睡覺,魏,宮二惡徒闖開門就拳打腳踢,把大家打出屋,當時大家只穿秋衣秋褲。那天晚上惡徒們魔性大發,瘋了似地將大法弟子往死裏打:它們用皮鞋踢,打太陽穴,打的大家滿院子滾,真是人性滅絕。宮犯每個人都打,誰也不放過。魏犯一步一腳地踢著於勝河爬上49階台階到了二樓頂,於的胳膊,腿都磨出血了,又逼他爬上三樓的鐵架子。爬到頂後讓他用手抱住鐵架子,兩腳不准踩東西,魏犯在下面用繩子把他的腳栓住。時間一長,於的手把不住就掉下來,就在往下掉的時候,人性全無的魏惡把繩子一拉,於勝河的身子就狠狠的摔在地上。就這樣摔了5-6次,把於勝河摔成重傷。即使這樣,魏犯仍然不罷休,又逼著於勝河用頭頂帶尖的鐵帽子,鐵帽子翻過來尖朝頭,裏面放一塊大石頭,再逼著於勝河半蹲著從二樓頂走下這49台階來,然後逼他在院裏半蹲著走……。宮犯用同樣方式逼迫翟秀華時,因翟手把不住鐵架子掉下來,摔得昏死過去,此時人性滅絕的宮犯仍毒打翟秀華,魏犯怕擔責任,慌忙叫人搶救,宮犯這才住了手。

鎮上的惡徒們將男女大法弟子關進一間黑屋子裏鎖上門,大小便也在裏面。第二天,又逼迫大法弟子在政府街打掃垃圾,打掃一個多月。於勝河被摔成重傷也不放過,逼他拄著棍子去打掃垃圾。一直關押了3個月。魏,宮二犯強迫大家寫「保證書」,非法罰款後才放回家。李秀芬被罰8000多元,於勝河2000元,翟秀華10000元,王麗貞2000元,王洪羅3000元,林永順2000元。這期間,鎮派出所還抄走了林永順家的農用三輪車,約7000元;抄走於勝河家電冰箱、電視機、摩托車、音響、錄音機等;抄走李秀芬家8000多元的農用三輪車、電視機、收音機等。

2000年臘月二十八,派出所又把大法弟子抓到鎮上。其中,李秀芬、李會強、立建林一家三口全被抓去。一天,魏犯進門就罵大法師父、罵大法,大法弟子李建林說:「不許罵我師父,罵人傷天理!」魏犯便怒氣沖沖地打李建林的嘴、臉,李建林的牙都被打活動了,嘴裏流血,臉也被打腫了。大法弟子李香蓮質問它:「為甚麼打人?政府幹部就這種行為嗎?」魏犯便用皮鞋打李香蓮,她的頭被打起一個大包,眼打的青紫,嘴裏往外流血。大家便集體絕食5天,後都被放回家。誰知僅在家住了1天,鎮派出所的惡警又強行把他們抓去,一直非法關押了4個多月。期間,惡人們採取多種手段,強行「轉化」大法弟子。惡人郭順升為了強迫李秀芬屈服,採用了不許睡覺、用電暖器烤、坐老虎凳、捏著鼻子往嘴裏灌洗臉水,用繩子綁住腿等種種令人髮指的手段折磨李秀芬。她煉功就打她的太陽穴,用繩子綁住雙腿連著脖子,給她帶背銬,不許她吃飯,並用流氓手段抓撓她的腋窩。610把她關在一間屋裏關了一個月不給吃飽,不給開門上廁所,她說:「學真、善、忍,煉法輪功沒有罪,沒犯法。」她後來就絕食。絕食的第五天惡人們又把她送到昌樂勞教所,結果體檢不合格就拉回家了。

2001年六月初五,鎮派出所管國峰等4名惡警又把李秀芬綁架到臨鎮610辦公室。當天晚上她翻牆跑出魔窟,流離失所。2001年9月28晚上10點多,鎮派出所7-8名惡警又將李秀芬的丈夫李會強抓到派出所,硬捏造說是他將李秀芬領跑的,把他關押在派出所11天。當地的惡人們為了找到李秀芬,直到目前,還在不斷地到她的親戚家騷擾。

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持續了三年有餘,可嘆一手發起鎮壓的江澤民自己都因為罪惡深重而收不了場,濰坊地區這些無知惡徒至今還這樣賣命追隨迫害「政策」,能落得甚麼好下場嗎?

同時希望濰坊大法弟子在艱難的環境中學好法,充份重視講真相和發正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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