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東濰坊大法弟子,女,今年38歲。自1997年修煉法輪大法親身受益難以言表。現將我自1999年7月20日後遭受的種種酷刑迫害曝光於世人,望得到世人的援助與支持。
1999年10月,我因進京上訪被公安強行帶到駐京辦事處,隨身攜帶的2000元錢和一本大法書被惡警強行搜走,回當地後又被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元月5日因集體煉功,我們6個功友被強行帶到濰城區於河鎮政府綜合治理辦公室進行強制洗腦(當時市裏開會口頭傳達,對待煉法輪功的學員只要不打死就行),在那裏遭到了十幾名打手的毒打。他們都是鎮政府的工作人員,看樣子他們是早有準備。其中有派出所所長,不分青紅皂白對我們拳打腳踢,然後惡狠狠的說:脫去棉衣。接著上來幾個人把我們按坐在地上,伸直雙腿,有一個人把我們的毛衣和內衣掀起,露出後背,用掃地笤帚狠狠的抽打,有的用腳踢,有的用腳在我們的腿上狠狠的踩,嘴裏還吼叫著:「還煉不煉?」只要說「煉」,就不停的打。當笤帚打在我背上時,頓時斷為兩段。暴徒們就這樣反覆的打,笤帚都打碎了4、5把,後來又換上膠皮棍。因為我堅持信仰,最後十幾名暴徒輪流毒打我,直到把我打昏為止,然後再用涼水往身上潑,過了一會總算甦醒過來。經過這次毒打,我全身青一塊紫一塊,後背腫的連胳膊都不能動,數日生活不能自理。在我受到百般折磨的同時,我不修煉的二弟被火車站派出所抓走,逼迫他拿上1萬元錢,第二天才被放出來。
我們被非法關押在於河鎮十幾天後,於河鎮的大法弟子李永謙因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押回鎮政府。他剛進門就被本鎮政法委書記王新民帶領的一幫政府工作人員輪流毒打,一根6公分的木棍被打斷。暴徒王新民一邊打一邊喊:「往死裏打,打死我負責。」在王的指揮下,其他暴徒們更加兇狠,直到把李永謙打昏,再用涼水把他潑醒後,再用爐子上的熱水從領口倒進內衣,然後將他的衣服脫去,只剩一件襯衣,將他拖到厚厚的雪地裏去,這時大約已在晚上九點多鐘了。就這樣暴徒們還不罷休,又到外邊將他打了一頓,扔了那裏好長時間沒有過問。等他們想起來過去一瞅,發現李永謙已昏死過去,後經醫院搶救勉強脫險。據說他的兩條肋骨被打斷,四十多分鐘沒有血壓。李永謙被打的整個過程我們全部看在眼裏,記在心上。這時只聽暴徒們怒喝一聲:「你怎麼辦?」我沒吱聲。這個暴徒二話沒說,上去揪著我的頭髮,按在地上再次毒打我。血、水、碎木板、打碎的笤帚遍地都是。我們在這裏被非法關押的28天中,除挨打外就是受罰。我們經常被強迫站在雪地裏,兩胳膊伸直,這樣的姿勢一凍就是2、3個小時。
2000年夏季的一天,我們幾個功友不約而同的來到另一個功友家,正在吃飯時,火車站派出所的幾個警察突然闖進來,強行把我們帶到派出所進行審訊。惡警問我們為甚麼在一起吃飯,談論的甚麼事等。荒唐可笑的審訊讓我們感到江XX一再吹噓的「人權最好時期」竟然達到了這種程度。
2000年初秋,我到文登市聯繫業務,晚上順便在功友家住下。晚九點多鐘突然聽到敲門聲,一開門便闖進了兩個民警來,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去。第二天我被劫持到文登市公安局,在遭到惡警毒打後被拘留。惡警因找不到抓我的證據,他們就把從當地沒收的一份法輪功真相材料硬說是我帶去的。由於我堅決不承認,惡警氣急敗壞的對我拳打腳踢,最後就從抽屜裏拿出一隻鞋(專門打人用的)狠狠的抽打我的臉,我的臉很快就變形了。當不法警察通知濰坊火車站派出所接我時,因找不到證據,就硬把他們準備好的一份假材料塞進了檔案袋,作為我所謂的「罪證」。回濰坊後因我被幾次毒打,加之絕食4天,身體非常虛弱,獨自行走困難,濰坊火車站怕承擔責任,因此將我釋放。
2000年9月底,我家被無故查抄,從此被迫流離失所。
2000年10月底我再次進京上訪,被公安帶到天安門派出所,在這裏受到非人的折磨。最卑鄙的是他們把新疆的一名50多歲的功友同我關在一起,惡警問她說不說地址、姓名,並指著我對那位同修威脅說:「因你年紀大,不夠打,她年紀輕就打她吧。」說完因同修依然不報姓名,三個惡警就開始了對我拳打腳踢,耳光重重的打在我的臉上。打一會問同修說不說。從同修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想徵求我的意見(可能她對我的挨打看不下去了),我對她搖頭示意不要配合他們。就這樣反覆不知道多少次。惡警們認為這種辦法達不到目的,然後又採取了更下流的手段,竟然無恥地說:「別人能幹的,我們公安也能,甚麼都會做出來。」這些流氓企圖當著同修的面侮辱我,動手來掀我的衣服。我拼命抵抗,兩名惡警就開始把我往裏間裏拉(警察休息室),想對我施暴,我警告他們:「對你們沒有好處。」就在這時,那位同修用盡全身的力氣向牆撞去,惡警們驚呆了。但是人性喪失的惡警立即將同修拖到隔壁去,分頭折磨。那邊不時傳來陣陣打罵聲和喊叫聲。這邊惡警用電警棍電我的頭,變著花樣毒打我。直到我倒在地上不能站立,他們就用髒拖把在我臉上抹,弄的我滿臉都沾上了髒物。就這樣,惡徒們從下午一上班一直折磨我到深夜。經過十幾個小時的酷刑,我感到頭腦昏沉,渾身疼痛,已不能行走。兩個惡警將我拖回牢房。
第二天下午惡警又對我非法審問。我對他們提出條件,因為我沒做錯甚麼。我提出:「我自己來的,自己回去。」他們一聽不肯講話的我終於開了口,立即答應,並作了「保證」。結果答應我的條件變成了騙局。兩個小時後,濰坊公安就來了,將我送到濰坊駐京辦事處。幾天後將我送回濰坊火車站派出所。從這次被抓到回濰坊共6天中,我一直絕食抗議,當時身體狀態惡劣,他們不想承擔罪責,當晚又將我釋放。
2001年2月我同弟媳到文登購貨,回來途中,暴徒們將師父法像放在地上,讓人踩過去才放行。因我拒不配合他們這一卑鄙惡劣的舉動而被扣留,2小時後被釋放。事後才得知被放的原因:當時我被扣留,我弟媳同他們講理要人,而被公安卡住了脖子,使她喘不過氣來,後來把她帶到另一間房子裏。弟媳在惡徒們的脅迫下,違心地毀了師父的法像,這樣我倆才被放出來。
2002年8月底,我到青州市發真相材料,被惡警發現後,將我帶到王墳派出所。因我不報姓名,又被轉押到青州市公安局「610」辦公室,後被非法刑事拘留。當晚就遭到4名惡徒的毒打。第二天晚上,我趁看守不備,抽脫了手銬,光著雙腳,脫離了魔掌。在這被抓的4天中,我一直絕食抗議,後流離失所至今。
在3年多的被迫害中,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我本來是經商的,由於市公安局及火車站派出所到處抓捕我,我不得不將家庭的唯一經濟支柱───收入可觀的商店轉讓於他人,經濟受到嚴重損失。
自99年7.20以來,我的親人們也遭受了邪惡的瘋狂迫害。我母親今年66歲,因99年10月份進京上訪,在昌邑市被非法拘留15天。回飲馬鎮後,又在計生辦被非法關押20多天。更為殘忍的是,惡徒們還將我不修大法的父親騙到飲馬鎮派出所後,又將他非法關押在鎮計生辦10天。自此以後家無安寧之日,經常受到村委及派出所的騷擾。我父親的精神受到嚴重傷害,長期處於恐懼之中。
我那不滿12歲的女兒,在她3歲時失去了父愛。3年多以來,我這個當母親的由於邪惡的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她又不能得到應有的母愛,不但失去了溫暖的家,而且在學校還要受到被邪惡謊言矇騙的師生們的歧視,有時走在路上還要受到公安便衣的堵截與訛詐,使她幼小的心靈受到嚴重的傷害。
與我類似情況的在我的身邊就有許多,被打死、被非法勞教、判刑的也不在少數,為了制止對修煉真善忍好人的虐殺,讓善良的人們真正了解法輪功的真相,揭露江氏犯罪集團的欺騙宣傳,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我懇請國際法庭、世界人權組織,能幫助我們伸張正義,懲惡揚善,把江澤民這個人間敗類及其追隨者押上歷史的審判台,儘早結束這場滅絕人性的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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