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後,當法輪功學員問及原因時,香港官員回答:「沒有原因。是上級交代,我們只是小職員也莫可奈何。」當法輪功學員再問及:「是否因為我們是法輪功學員。」他們表情嚴肅點頭,然後低頭不語。
2月22日,與母親共同搭乘華航班機CI627去香港參加香港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的台南法輪功學員林銀雪稱,在入境時,她被海關請到另一房間,一進去裏面看到好多人,全是台灣法輪功學員。當她詢問,在既沒違法、有沒帶非法物品的前提下,海關人員為何請她到這裏時,辦事人員只回答一句,「安全問題。」
身為一家公司業務經理的林銀雪女士,是專程利用週末假期參加香港佛學會所合法申請的心得交流會的。在林女士拒絕在港警交給她的「拒絕入境通知單」上簽名後,4、5名男警官將她手、腳、身體整個抬起,並強行抬入另一房間。
台灣法輪功學員中一位70幾歲老人也被冠之以「安全問題」,被攔截。
來自台灣法輪功學員林銀雪的信
我是台灣台南法輪功學員,2003年2月22日,我與母親搭乘CI627華航班機去香港參加香港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入境時被海關請到另一房間,那裏關押的全部都是台灣法輪功學員。當我詢問海關人員,我既無非法,也沒帶非法東西,為何請我來這裏?當我告訴他,他可檢查我的行李時,辦事人員只回答了一句,「不用檢查,安全問題。」
這讓我覺得非常奇怪,既然為安全問題,為何既不搜身,也不用檢查行李?既不搜身,也不檢查行李,又何談我們有安全問題?我看到被關押的16個人全是法輪功學員,為何只有法輪功學員才有他們所謂的「安全」問題?每個法輪功學員只是利用週末假期時間,來參加此次香港佛學會合法申請的心得交流會。
這裏的每個法輪功學員都從事著不同的正常工作,沒有任何不正當或危險行為,我本人就是一家公司業務經理。我請香港當局給出合理的理由,包括「為何無故扣押我」並同時申明,我此次來香港只為來參加此會,之後,我則必需回去準備上班,海關人員不理會我的任何請求,只有做他們所謂拒絕入境工作。似乎在香港,人們只能聽之任之,沒有任何權利申明:他判你甚麼,你就是甚麼。不管你是拿合法簽證的,或你根本沒有任何他們所謂的「安全問題」,一位70幾歲的老年修煉者也成他們所謂的「安全問題人員」。
這還有王法嗎?這是所謂法治國家嗎?我拒絕在他們的「拒絕入境通知單」上簽名,因為他們沒有任何理由這樣做,「只是做職責工作,」這樣敷衍的回覆,無法使人信服,我要求與負責主管見面,他們並不理睬,在我拒絕被提前遣送後,進來一大批警員,威脅說,如不配合他們,就將我們這群人強行送走。我告訴他們,我有權行使我的人權,做我自己選擇,沒有得到任何回答,之後,4、5個男警官將我手腳身體整個抬起,強行抬入另一房間,並加上多人一起把我強壓在布袋上,包起來硬抬走。不讓我有選擇的權利。
這樣的情節及手段,我實在難相信──會使用在手無寸鐵弱女子身上,更重要的是,在我沒有犯任何罪的前提下。這樣的香港還有法治嗎?
台南法輪大法學員林銀雪
200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