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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丈夫自由 還我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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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20日】以我和我的丈夫三次被綁架迫害的親身經歷揭露江集團及其幫兇的惡行──

我和丈夫於1998年春有幸得大法。得法前,我是一個疾病纏身、對生活失去信心的人;每日靠打麻將過日子,既抽煙,有時也喝酒。我不知道我能在世的時日還有多少,能活一天算一天,為此,我們夫妻經常吵架,最後鬧到要離婚的地步。幸運的是我在無意中得了大法,走上了修煉「真善忍」這條路。十幾天下來,我的病竟然全好了!是大法救了我,是師父救了我,也救了我們全家!幾近破裂的家庭又重新恢復了正常生活;也找到了我們人生的目標,那就是修煉「真善忍」

然而,江澤民這個人間首惡無視法律,竟然以小人之心對法輪功發動了全面血腥鎮壓。從此我們失去了人身自由,自2001年12月份至2003年6月期間,三次被本縣「執法」部門和惡警綁架到看守所迫害,目前我的丈夫被非法勞教3年,家庭經濟來源斷絕,無力繳納孩子上學費用,我們被迫害得失去了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今天我要以親身經歷揭露江集團及其幫兇的惡行。

2001年12月份某日下午4點多鐘,本縣派出所所長領幾個人去我家抓人,是從大門上邊爬進來的,當時我們沒有開門,他們硬是把門拽壞了闖進屋裏,在無任何理由和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把我的丈夫非法綁架到公安局,後又關進了看守所。第二天我到派出所要抓人的證據,他們拿不出來,所長不允許我看,讓我去找公安局,我隨後去公安局找到了政保科科長,他告訴我說等調查後給答覆,可是第2天他們卻提出條件:交1千元錢和保證書就放人,我沒有答應,就這樣我丈夫被非法關押了7天。

2002年4月18日上午9點多鐘,鎮政府兩人來到我家,要我丈夫寫保證,我丈夫沒有寫,惡徒就給派出所打電話,隨即來了一幫惡警,問我們煉不煉?我們說煉,就這樣把我們夫妻倆綁架到公安局,還把大法書和師父法像也搶走,當天晚上我被放回,丈夫被非法拘留了15天。

2003年6月3日凌晨4點多鐘,政保科幾個惡警闖入我家,也是沒有任何合法手續而進行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和師父的相片,把我們強行拉上車,連衣服和鞋都不讓我丈夫穿,惡警還動手打我未成年的孩子,最後我們都被關進看守所。這期間我的孩子無人管也沒地方吃飯,為此我的精神受到嚴重的打擊,使身體日漸消瘦,最後生活已不能自理,但公安局也不放人。他們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把我丈夫非法判了3年勞教。我絕食抗議,闖出了看守所。

在這幾年裏,我們時常被不法官員和惡警們騷擾,他們還派壞人監視我們,使我們失去了人身自由,我已無法在本村裏繼續生活,最後不得不搬走……可是鎮政府的惡徒還不放過,到我的親屬家進行騷擾和恐嚇。現在因丈夫被非法勞教而家裏無任何經濟來源,我連最基本的生活權利都失去了。這一切都是江集團及其幫兇對我們的無端迫害所造成的。

我強烈要求: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弟子的迫害,還我的丈夫自由,還我的正常生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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