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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幹部:修大法重獲健康 講真話被迫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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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6日】我在檢察院工作。修煉法輪大法前曾長期患有膽總管結石,做過膽囊切除。不久又突然得了一種名叫「美尼爾氏眩暈症」的病,犯病時天旋地轉,躺在炕上半天或一天不能動,而且說犯就犯,嚴重時每隔一週就犯一次,人被折騰得打不起精神,到各大醫院都做過檢查,查不出病因,醫生說:此病沒有特效藥,只能慢慢養。在單位是被照顧的對像,值宿都不安排我,家屬、朋友、同事都為我的病操心、發愁,可又沒有辦法。多方求醫,吃過很多偏方,仍不見好轉。

1996年8月末,我有幸看到了李洪志師父的濟南講法錄像,看完師父的九講講法後,神奇出現了,這些病症不翼而飛了。從此再也沒有犯過,甚至頭疼感冒也不再有,走路一身輕。從此後我嚴格按照師父講的「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工作起來有了精神,生活有了信心。親朋好友看我煉功發生這樣的變化,都支持我煉功。

然而,這麼好的功法,一夜之間被誣陷,這麼些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老百姓,成了迫害的對像。很多大法弟子都走出家門,用自己通過修煉身心受益的事實,去證實「法輪大法好」!可是已經沒有說理的地方了,很多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被罰款、被勞教、被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但是,強制是改變不了人心的。大法弟子不畏強暴,用各種方式向世人講訴真象。

我在2000年11月21日走上了天安門,用打條幅的形式向世人、向政府說出了我的心裏話:「還大法清白」、「法輪大法好」。因此,我被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在監獄一個半月。期間,市委書記因我上訪而惱羞成怒,在市電視上以領導講話的方式公開報導,非法撤消檢察員的法律職稱。同時,公安局積極拼湊材料報送勞教。為抗議邪惡勢力對我的非法迫害,在關押一個月後,我開始絕食,同時家屬也到610辦公室要求放人。當時610頭目百般搪塞,說:「公安局抓的人,你找公安局,我們不管」。當找到公安局局長,他又說:「610說放,我們就放」。推來推去,最後610歹徒叫喊:「找誰也沒用,這個人就是死了,我也不能放。」後因某領導的干預,由單位和家屬保釋出獄。

可是,邪惡之徒並沒有就此罷手。由於市委書記執行著邪惡之首江澤民的鎮壓政策,親自指令檢察院領導派專人對我進行24小時監視居住。檢察院直接主管領導為了自己的利益,屈從於邪惡的壓力,指派我被非法關押前所在科室的副科長等六人,每二人一組,輪換到我家以談話為由進行監控。致使我的家庭正常生活被打亂。給我的妻子和孩子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壓力。再加上絕食後我身體極度虛弱,距春節只有十幾天了,別人家都在歡歡喜喜地籌辦春節,而我們家卻籠罩在一片愁雲和邪惡迫害的壓力當中。親人看到我隨時都有被邪惡抓去送勞教的危險,整天提心吊膽。這樣的春節怎麼過,沒有辦法,我也不能忍受這樣精神摧殘,不能再讓邪惡之徒非法抓去迫害。被逼無奈2001年1月11日我找機會拖著一個極度虛弱的身體離開了家,離開了本不該離開的家。就這樣我開始走上了流離失所生活。

至今,我已經離家三年了,三年來,我居無定所,有家不能歸,有班不能上,可是邪惡一直沒有放棄對我的迫害。

據說,我離家之後,惡徒曾三次到檢察院指責單位領導辦事不力,連個人你們都看不住。並在大小會議上對檢察院領導點名批評,並指令設法找到我。市公安局在網上對我懸賞全國通緝,並在中共十六大前後,組織專案組,由公安局副局長負責追查我的下落。多次到家騷擾、非法搜查。甚至在孩子結婚時,派出所警察著便裝布控,意圖在孩子婚禮時對我進行抓捕。由於邪惡的迫害,孩子的婚事我都不能操辦和參加。2001年10月單位掐斷了我的工資,理由是我沒去勞教。

我修煉法輪大法得到一個健康的身體,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更好地服務於社會,沒有任何政治訴求,這是單位裏和社會上認識我的人都知道的。我面對欺世謊言和邪惡迫害向人民講一句真話是理所應當的,卻遭到如此迫害。然而,我所遭受迫害僅是千萬個法輪大法修煉者之其一,邪惡勢力迫害的何止我一個!

善良的人們,清醒過來吧!不要再被邪惡的謊言欺騙了,真正的分清正與邪,善與惡,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同時,也正告那些為了名利而被邪惡利用的人們,不要為了眼前的利益遮住雙眼,明知不對而助紂為虐,要知道善惡必將有報,這是天理。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惡是永遠償還不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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