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澳大利亞人權律師將把法輪功所受不公待遇訴諸聯合國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1月2日】著名人權律師傑佛裏-羅賓遜(Geoffrey Robertson)近日將把澳大利亞公民章翠英的案子訴諸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章翠英曾在中國受到酷刑拷打和迫害。

據澳大利亞職業律師第一信息資源報《律師週報》(Lawyers Weekly)10月20日報導,悉尼公民章翠英在澳洲的法律小組已向羅賓遜通報該訴訟案,該小組由澳洲黃金海岸的律師耐斯特(Chris Nyst)及其助手姆拉卡密(Jason Murakami)起頭。[……]

這個訴訟案與前中國領導人江××當政時期中國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有關,章因為是法輪功學員而遭受酷刑折磨。

在全世界,一系列針對江××及其對法輪功的迫害的民事訴訟案正在進行,但章的訴訟案是獨特的,因為它是一個個人針對前中國領導人的國際訴訟。

格裏菲斯大學(Griffith University)的三位法律系學生為耐斯特小組提供幫助,這是他們第一次公益經驗。

比琳達-法拉(Belinda Falla),凱瑟琳-楊(Katherine Young)和朱迪-瓦瑞(Jodie Warren)是國際人權法律系的學生,他們幫助準備訴訟案的遞交。

今年24歲的法拉說學生適宜作圍繞他們在校任務的公益研究工作,他們平均每個星期花5到6個小時在這個案子上。

法拉說:「目前我們正在查找其他因與法輪功有關而被迫害的案例,並把這些案例作為一宗檔案放在一起送交傑佛裏-羅賓遜,支持他向人權委員會遞交材料。」

她說:「在中國迫害法輪功的有記錄的案例有千百例,問題是我們沒有找到可以遞交給人權委員會的類似案例,因為在聯合國委員會的程序是保密的。」

法拉說她參與這一訴訟是想得到在人權領域的經驗。「在澳大利亞我們談論人權並作文章,但是從來沒有見過案例,因為在澳洲沒有這樣程度的人權迫害。」

人權法和公益工作對法拉有著特殊的吸引。她說:「如果你能夠通過帶給一個人公平而帶來變化,這種感覺非常好。」

8月份,章的法律小組和在英國的羅賓遜在澳洲黃金海岸會面,他們決意通過多種國際渠道提出訴訟。羅賓遜是聯合國塞拉利昂特別法庭(戰爭罪犯)的主席。

羅賓遜將向駐瑞典日內瓦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提交由耐斯特律師組準備的訴訟申請。

訴訟將指出章女士在被關押期間不斷地受到人身攻擊,被剝奪睡眠長達5天,並被審訊提問。

章被逾期不允許與澳大利亞領事館聯繫,她被強迫睡在一個不加蓋的便桶旁邊,並被與精神病患者關押在同一牢房裏。

乃耐斯特說,羅賓遜的參與使章的訴訟更強有力,保證使它盡有可能地受到聯合國應有的高度重視,因為羅賓遜在國際法律界是一個非常受尊重的律師。

耐斯特說:「章女士的案子非常明確,非常有力,非常有說服力,它將為全世界的法輪功修煉者們呼籲。」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