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律師講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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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8日】《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中,師父說:「哪裏有問題我們就上哪裏去講真象,法官、律師、牽扯的方方面面的人物,我們都去講。人心正了,法庭就會站在正義一面。」當輔導站發布消息,希望有條件的同修能參與向律師講真象並徵簽時,未修好的常人觀念馬上浮現並框住了我,心想,律師的口才那麼好,該讓文化水平高、有能力的同修去做。但轉念一想,正法時間緊迫,自己沒有上班如果不參與就少了一份力。從師父的講法中,我悟到正念正行的大法弟子是無所不能的,自己該用正念看問題。我便不再多想而參與了。

著手進行前,同修們詳細規劃了一番,且準備了各項資料,並設想律師可能會提出的各種問題,該怎麼回答?需不需要事先預約?甚至談話要不要收費等等。《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中,師父說:「大家有的時候考慮問題呀,都是養成了一種習慣:我要做一件事,我這件事怎麼做啊,那件事怎麼做呀,思考得,哎呀,自己覺得很全面、很圓滿;到一做的時候,真正的實際情況它是千變萬化的,反而不行了;(笑)不行了那就又重新思考。不是這樣做。用正念哪,你覺得應該怎麼樣做,你就去做,碰到的問題自然你就知道怎麼樣去解決。正念強一切都會順利,保證會做好。」我們出發前有共識的說:先發正念吧!一路上我們不交談,也約定好:當一人在講真象時,在旁邊的同修就不斷的發正念,鏟除律師背後一切破壞大法之邪惡,無所不包,無所遺漏。要對方在祥和的環境下聽真象得救度。不論遇到任何狀況都要明明白白用修煉人的心態看待,心一定要齊,保持正念。師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中(96頁)說:「效果好壞,你不要看對方,是出自於你們的心。你讓它好它就會好;你無意讓它好或心裏不穩,就不容易正過來。也就是說正念要足。」

我們沒有事先預約,只是依照名單上的地址依序走訪。只要是律師在辦公室內的,幾乎都很有意願和我們交談,若律師有當事人在忙,我們就表示願意等待;律師不在辦公室的,就留下資料再以電話聯絡。當對方詢問我們的來意時,我就告訴他:我們是法輪功的學員,現在配合國際上有一個「全球公審江澤民」的活動,台灣由19位律師提案表示支持這項尊重人權的聲明,希望藉由律師的社會專業形像把正義良知的聲音結合起來,有您的了解與支持,肯定能喚起大眾對人權與信仰自由的重視……您知道中國境內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嗎?接著就開始講真象……。這時,在一旁的同修心一定要正,不論同修以何種方式講真象,都要齊心用正念對待,每一層次有每一層次證悟到的不同的法理,要以寬容的心看待同修。《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16頁)中,師父說:「哪塊有不足,還要無條件的默默的給予補充,使它更圓滿。」 

交談中,我們儘量展現出大法弟子的風範,因為善的力量是超越一切的,不與對方爭辯,保持祥和的心態,不疾不徐講真象,不執著效果好壞,只是做著大法弟子該做的事。有律師表示不認同時,我們也只是保持正念不把他的話灌入大腦內(洪吟的「道中」有一段「聽而不聞──難亂其心」)且會善意的告訴他:「我們重視的是這個過程,人們會因此而思考、正視這個問題,至於江澤民被審判的結果如何?並不是最主要的,很多事情歷史自會有公斷的。」《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56頁)中,師父說:「我們大法在世人面前也是這樣,有人說不好,你用常人的辦法跟他去辯論、你去堵他的嘴啊、如何如何,會越使矛盾激化。我們就自己表現得好,慈悲對待一切,你不用跟他去爭、去辯論,人有明白的一面,人的表面也會被感化,他自然就會說你好。」有一回在遞資料給律師看時,其中卻夾雜著小碎紙,那律師一面接看資料一面把小碎紙揉手中,同修一看連忙跟她說真對不起,這是我們沒注意到的地方,接著迅速將紙團從她手中接過放入自己的提袋中。雖只是一個小動作,但此位律師是很重視環保的,她還說:「江××就是做不好,大家才要說。」「你們辛苦了,看到了你們的心」我們離開時,一定把對方招待的茶水飲盡,並順手將紙杯帶走。不論對方反應如何,都善意的留下資料且表示感謝其在繁忙中撥空給我們,並給予對方祝福。

這個過程中有的人很冷漠,有的人從很負面到表示支持,有的一路送我們到門口了還不斷問著真象,也有入門不到幾分鐘就簽下大名。更有律師不在,但我們留下資料、地址,他簽下徵簽表後郵寄給我們,而我們也一一致電表示感謝。

每一個生命都在擺放自己的位置,我想我們都做了我們該做的。

最後以《師父的新年問候》中一段與同修共勉:「剩下的路,用神的正念正行圓滿你們的史前大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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