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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每日鏡報:香港在法制方面的問題(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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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29日】德國每日鏡報2002年8月26日報導,香港政府總是利用一切機會竭力宣稱,它們的自治權不會那麼簡單地被北京中央集權取消。看來這個政府承諾得太多了。人們只需看看3月14日法輪功在中聯辦前的抗議活動就夠了:16人被抓,上週四被判有罪。無論北京的施壓是否起了決定性作用,港府都是小心翼翼地履行它的職責。

法輪功在香港的日子日趨艱難。去年30多名成員在大陸被抓被打,港府首腦董建華開脫說這個組織的成員是危險分子。一個月後一百餘名外籍法輪功成員在香港機場被抓並被遣返。

香港警察甚至開始編造理由阻止法輪功的和平活動。比如他們扯下法輪功的橫幅,理由是他們沒有領取食品環境衛生部的許可證。法輪功選擇的抗議地點被取消,理由是,那裏要種植花壇。

這一切使司法部對3月14日被抓的法輪功成員的迫害沒有政治目的這一說法顯得不堪一擊。被告律師指出,真正妨礙公共場所的是警察設置的路障,而不是那些抗議者。

法輪功沒有對香港形成威脅。如果董建華政府想維護香港的國際貿易的穩定,就應該儘量使警察和法律界保持中立態度,而少在甚麼花罈上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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