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進京正法和正念走出拘留所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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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7月24日】2001年12月28日,我和小王去北京證實法,一路上發正念很順利的來到了廣場。

我們倆在廣場走了一圈,邊走邊發正念,走到紀念碑前,小王說:「就在這做吧!」,我說:「再等一等,好像遊人太少,等遊人多的時候再做,我們來一次很不容易,千萬不要做不好,你往前走吧,咱倆隔一段距離一齊做。」於是他往前走了,這時有一個便衣走到跟前說:「把身份證給我看看。」我看他一眼沒理他就往前走,邊走邊往出拿橫幅,剛拿出來,後邊上來三警察一下把我打倒在地,接著把我拽上了警車,到車上有一個警察把窗簾拉上就開始打我,一直到廣場派出所,把我拽下來。

我不報姓名、地址,不照相,兩個警察打了我一頓後,給我編號(10094)關到了鐵籠子裏,我後悔在天安門沒做好。我找了一下沒做好的原因,做事太注重表面了,沒有做到堅定實修,當時還有怕心,沒有做到坦然不動。我告訴自己從現在開始必須嚴格要求自己,一定要做好。「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找到了不足,知道以後該怎麼做了,於是我和被抓的同修開始背《洪吟》、背《論語》,這一天被抓的有28個大法弟子,到了晚上警察把我們分別送到了各個派出所。我被送到太平橋派出所。有一個警察把我叫到辦公室,問我的姓名、住址。我不回答,他找來了惡警張勇,張勇一進屋就問我,你說不說。我看看他沒回答。他倆就開始打我,打我嘴巴子,拽著頭髮往牆上撞,把我的鼻子、嘴都打出血了,頭髮拽掉了許多,打累了坐下來問我,我還是不回答。我一直發正念鏟除迫害我的另外空間的邪惡,他倆又拿來電棍,開始電我,張勇電上身,他電下身,電了好長時間,我的腿和身上都直哆嗦,腿站不住了,把我電倒下了。張勇讓我站起來,我不起來,他還電我,電得我在地上亂滾。他就拿來一把椅子壓在我身上他坐在椅子上開始電,電我的臉、耳朵和脖子。我心裏發正念,眼睛看著他,他不讓我瞅他眼睛,我就瞅他眼睛發正念,他就電我眼睛,電了好幾下,眼毛都電沒有了,我把眼睛閉上,他才把椅子拿下來,讓我起來,我不起。他倆就開始用大皮鞋踢我腿,踢累了,就把警棍拿來,把我的鞋脫掉,打我腳。打了一陣子,後來他們找來幾個人把我抬到了鐵籠子裏。我躺在籠子裏腦袋空空的,一直在發正念。過了好長時間他們吃飯回來,張勇站在籠子邊問我說不說,我一直閉著眼睛不回答他,他說來幾個人,把她抬出去上刑。我心裏背著法:「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來了幾個人沒抬動我,不一會又來一幫人抬我,我心裏反覆背著《無存》:「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抬到一個地方,往凳子上抬,讓我坐下,我一直發正念讓他們抬不上去,我不坐凳子,不許他們迫害我,讓他們現世現報。他們抬了好幾遍也沒抬上去,他們累了就不抬了。我躺在地上發正念,他們拿來電棍電我的手心,腳心,耳朵,肚子,還用東西拽我的頭髮,我躺著一動不動發正念,他們就說,是不是她沒神經不知道疼了,拿水來往我臉上潑,然後再電,我發正念電他們自己,真把他們電了,於是他們就不使電棍了。往我身上潑水後把我抬到院裏凍,當時是零下25攝氏度,大約凍了我一小時,我躺在地上直哆嗦,他們又把我抬回了籠子裏,讓兩個人看著我,快亮天時,我哆嗦得更厲害了。他們有些害怕了,對我說你可別死呀!你起來煉功吧!我倆把你扶起來煉功行嗎?我一動沒動,後來找來所長把我送進了醫院。從醫院回來後,所長對我說,張勇打你是他不對,我們會處罰他,你說出地址我們把你送回家,我沒有說話,整天背《論語》、發正念,就這樣在籠子裏躺了四天,他們十幾個人輪班跟我談話,目的是讓我說出地址。到了第五天,所長說,起來吧!你不說出地址把你送到野地裏埋上。我沒有動心,一直發正念。我是神,不許邪惡迫害我,我的修煉道路由師父安排。跟著他們上了車,結果把我送到了豐台拘留所。

一進拘留所,他們把我送到2號監室。號長讓我洗個澡,又給我泡了一碗方便麵讓我吃,我給她講了邪惡是怎麼迫害我的,我已經4天沒吃飯了,繼續絕食直到把我放出去。在這裏我每天煉功、發正念、背《論語》。每天都有管教找我談話,讓我吃飯,說出地址,我一直不說一句話。第十一天,我的腰疼了起來。他們把我送到公安醫院。公安醫院的地下室有許多大法弟子受迫害,只要到這兒就用鐵鏈子鎖在床上,每天抽血、輸液、插胃管。不配合,他們就打,用電棍電,我在公安醫院被迫害了7天又被接回豐台拘留所,在回去的路上一個科長跟我談話,我悟到,這二十多天我不說話是不對的,有怕心障礙著我,我怕說話他們聽出我的口音來,表面上不配合邪惡,實際上隱藏著我的私心,沒有真正地做到無私無我,於是我開始講清真相,回來後他們把我調到7號,和別的號不一樣,這裏犯人都是等著下監的,有19人,一進屋她們有管我叫4姐的(我的編號),有叫我法輪大姐的,我開始跟她們講真相,有7個人得法了,她們跟我學功、發正念、,每天晚上圍著我坐讓我給她們講,白天她們坐板都穿號服,我不穿,但單獨自己做一排,打著手印發正念。真正起到了鎮邪滅亂的作用,管教、科長、政委、所長、醫生、勞動號都分別跟我談話,我利用一切機會跟他們講真相。

2002年1月22日早晨起床,得法的小麗告訴我說,她做夢了,今天就能放我回家。到了晚上,我正在給她們講真相,管教讓我收拾東西就放我回家。兩個警察送我到火車站,還問我家地址說給我買票,我沒告訴他們,我說買哪的都行,結果他們給我買了張呼和浩特的票。

這次證法真正悟到了發正念的重要性,從被抓那天開始就發正念,不配合邪惡,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堅定地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使我堂堂正正地走出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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