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0名原告中的一員,蓋爾.瑞克琳(Gail Rachlin)說:「中國[江澤民]政權企圖以保證社會穩定及保護中國人民為藉口,為其在大陸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辯護。」
「但基於該政權在美國的所為,我們能看出事實恰恰相反。」
她說,她的寓所在三個月內三次被破門而入,但被偷走的僅是她的報稅記錄。
其他原告說,他們最近的談話在電話上被回放給他們,還講述了住宅和辦公室被闖入,只有通訊錄被盜的事實。
訴訟說,一輛運送法輪功資料的車被燒毀。
在該團體引述的案例中,還無人被逮捕。
該團體的律師馬丁.麥可曼(Martin McMahon)說,本該有更多的原告,但他們害怕受到報復。
報導說訴訟把中國國安部、公安部、及中央電視台作為被告。
麥可曼說:「中國[江澤民]政府剝奪了憲法和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我們要把這些權利要回來。
在中國,法輪功精神運動的追隨者受到中國[江澤民]政府的殘酷鎮壓,該團體的主要人員被捕,成千上萬的人被判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