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中央社記者江瀛舊金山十二月十六日專電,為聲援香港人反對港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所發起的大型示威,舊金山地區的華人連續兩天在華埠集會,呼籲各界支持香港的民權法治。
港澳民主發展聯合會、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美國香港華人聯合會、柏克萊加大中國論壇、全球反對二十三條聯盟、法輪功及柏克萊加大香港學生會等近百人,在華埠高舉中英文看板,高分貝地進行示威抗議。
抗議人士在訴求中指出,「一國兩制」隨著二十三條立法而名存實亡,香港原本是中共要給台灣做樣板,但「一國兩制」即將變成「一國一制」,一黨專政延伸到了香港,而台灣民心也將越走越遠。
美國香港華人聯合會表示,六四之後,北京一直視香港為「顛覆基地」,所以在香港移交前,就希望在基本法中,就叛國罪和顛覆罪進行立法,但遭到香港各界和英國強烈反對而暫時擱置。他說,現在北京違反「一國兩制」的承諾,要為香港引進「反革命罪」的法律,就是剝奪港人的權利和自由。
在洛杉磯加大擔任訪問學者的中國法律專家於浩成表示,「叛國」、「分裂」、「顛覆」等字眼的嚴重性可大可小,法律規章應該明確,但二十三條中用字含混,將讓未來政府依政治目的給人定罪,成為中共為鎮壓異己的政治手段。
反對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舊金山團體發起共同聲明,指出香港政府不是民選政府,二十三條的立法不符民意。並批評此法令法律界定模糊,有以言治罪,以思想入罪的可能,造成執法者任意詮釋法律和濫用權力,並將對香港的新聞自由、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等基本人權造成嚴重威脅。
【明慧網】蘋果日報12月17日報導,人權專家達蘇莎最為不解的是,特區政府為何堅決不肯推出白紙草案,向公眾作進一步諮詢。
政府聲稱依足國際人權標準、並符合大部份《約翰內斯堡原則》的《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建議,原來經不起真正的人權專家審視。早前訪港三天的《約翰內斯堡原則》顧問團召集人達蘇莎,聽過多位政府官員信誓旦旦後,仍帶滿肚疑慮離港,她指二十三條立法建議陷阱處處(full of loopholes),更對無法說服特區政府在立法時加入更多保障人權的制衡感到無奈。不過,她保證回英後,會撰寫一份意見書,趕及二十四日平安夜諮詢期完結前交予港府。
會見葉劉沒思想交流
人權專家達蘇莎離港前接受本報訪問,她提醒港人,雖然港府經常強調世界各地都有國家安全法,但國家安全法也是最常被濫用,為壓制人權自由的工具。
達蘇莎此行會見了多位政黨和團體代表,以及特區政府官員,包括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和律政司司長梁愛詩。達蘇莎形容與她們的會面沒有改變了對方的觀點半分:「我們只是進行了冗長的意見交換,但我不認為有真正的思想交流。」
在最後一日與梁愛詩會面中,達蘇莎提出最令她迷惑不解的問題:「特區政府為何堅決不願推出白紙草案諮詢公眾?」這位人權法專家指出,沒有確切的法律條文,幾乎不可能給予有建設性的批評。梁愛詩搬出一貫答案,指藍紙草案推出後,也有足夠時間諮詢,而成功修訂藍紙草案的例子多不勝數,但連來港幾天的達蘇莎也反駁她說,在現時算不上民主的立法會內,獲通過的僅限政府認同的修訂,和政府意見相左的修訂獲通過機會微乎其微。
達蘇莎覺得,二十三條立法建議加入了不少遠超出保護國家安全範圍需要的限制,令她產生三個憂慮。她最擔心的,是禁制組織權力會被濫用:「我不禁浮起一個幼稚的想法:禁制組織這部份才是二十三條立法的核心,其他條文都只是掩眼法。」她擔心,法例通過後,如法輪功等原本合法在港活動的組織,會被政府無理取締。
對傳媒產生威嚇效應
達蘇莎第二個憂慮,是擔心立法後會對傳媒甚至個人產生「威嚇效應」,從而令傳媒產生自律,影響監督政府的功能,因此她提出應在二十三條內列明,何謂正當的國家利益,及甚麼不屬損害國家利益,例如令政權尷尬、宣揚不同的意識形態等。此外,比起其他民主國家,香港現時缺乏足夠的防範措施,例如資訊自由法等,以防止政府濫用國家安全法,則是達蘇莎的第三個憂慮。
達蘇莎相信港府最後會對管有煽動性刊物及擴大警權等立法建議作出修改,但市民卻不得不接受仍然十分嚴苛的二十三條惡法。
【明慧網】蘋果日報蘋果日報12月17日訊,一批大陸流亡海外知識分子聯署聲明,支持香港的反二十三條立法大遊行,形容香港人反對立法的行動「是維護香港人民權益的正義舉動」,並聲言「將採取一切方式支持香港人民的行動」,包括發動國際社會阻止有關立法。海外傳媒昨日亦廣泛報導香港的大遊行。
31民運人士聯署反惡法
在中國憲政協進會主席王丹發起下,三十一名中國流亡海外知識分子簽署聲明,包括王丹、王軍濤、方勵之、李淑嫻、嚴家其、王希哲、金堯如等人,指二十三條一旦成為法例,香港人民的自由權利將會受到威脅,「嚴重違背全世界包括中國人民對香港保持自由制度的期待和願望」。他們希望香港政府認真聽取人民意見,取消二十三條立法的動議。
多個外國傳媒機構,包括美國《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洛杉磯時報》、英國《泰晤士報》、新加坡《聯合早報》、台灣《聯合報》、英國廣播公司、澳洲廣播公司等,昨日亦有報導香港反二十三條立法大遊行,當中不少報導形容是次遊行是繼八九年「六四」後罕有的大型遊行。
【明慧網】蘋果日報12月17日在一篇報導中寫道:前日維多利亞公園有以下這一幕:兩名小朋友想要其他人手上高高舉起的一張「不要23條」報紙海報,身旁有不相識的人從手提袋拿出自己收藏的一張,轉送給小朋友。記者想拍下小朋友拿海報的照片,小朋友的母親在旁提醒說:「有記者拍照,拿得好一點。」
感覺真好。明知高高在上的人不高興,但數以萬計香港人毫無懼色走出來講心底話。沒有人閃閃縮縮逃避記者的攝影鏡頭,一點也不害怕自己照片見報。在真理面前,沒有畏懼。
夜幕低垂,在終審法院門前望一浪接一浪的遊行人潮抵達政府總部、遊行路程的終點。每個人都已經走了兩個多小時,但在攀過最後一段小斜路,大部份人仍高高舉起手上的橫額標語。少一分熱情,恐怕都不能如此堅持。
主辦單位負責人事前對參加遊行的人數並不樂觀。他們內部點算,各團體報稱動員到的只是四千人,然後估量約有一千名市民自發參加,於是便向警方提出會有五千人參加遊行。結果,人數大大超過預期。這絕不是任何人、任何團體的成功動員。參加遊行的人,恐怕內心深處都是有一個聲音,提醒他們不得不來。
遊行人數是六萬、五萬還是四萬已經不重要(但警方評估只有一萬二千人則太可笑!),四方八面湧來參加遊行的人群,已足以證明香港人的良心勝了一仗。本星期日有更多人集會支持立法?這是不同的!以立法內容不變計,假如北京今日決定不立法,集會的人轉比任何人都快;假如陳日君、李柱銘和梁家傑支持立法,前日遊行的市民還是會為了法案內容走上街。
世界日報十二月十六日多倫多報導──香港加拿大聯盟與多倫多支持中國民運會昨就反對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舉辦遊行。群眾於下午一點半集合於美麗徑社區中心,兩點正開始沿著密德蘭大道(Midland)向史蒂爾斯大道方向行走。遊行隊伍並未呼喊口號,只是高舉他們手中的橫額,以寧靜的方式表達他們的不滿。由於正值交通繁忙時間,路上車輛停滯不前,工作人員便向車輛內的人士派發相關的資料。遊行隊伍行至太古廣場後,轉向堅尼地道,行至起步地點解散。
講國語的符小姐表示,基本法第23條把人最基本的權利都奪去,是不合理的做法。而來自香港的盧小姐則認為,提出基本法第23條是不合理的,因為香港現時的民生和法律均已上軌道,而這個方案只會為本來生活安定的市民帶來惶恐,對香港的形像方面也有負面影響。
是次遊行負責人吳建濤先生指出,基本法第23條不但關乎香港人的人權自由與民主,對身在海外的香港人也有切身的影響。他解釋,基本法第23條的條文規定,只要是香港居民,不論是現居香港或海外,甚至擁有外國國籍的,都會受此條例限制。因此基本法第23條不但限制香港言論自由,它對全球與香港有關連的人都有影響。
吳先生呼籲各界人士支持反對第23條立法的行動,由於此條例的諮詢期到本月24日為止,香港加拿大聯盟會在這段時間內,還將在多倫多各大商場外,徵集市民的簽名。負責徵求簽名的義工將會佩戴著代表自由與和平的藍色蝴蝶結臂章。聯盟的加拿大代表將把簽名呈交駐多倫多的香港經貿辦事處,由之轉交香港保安處。簽名亦會呈交加拿大總理克理靖,以引起加拿大政府的關注及援助。
【明慧網】世界日報香港十二月十六日電,香港各界團體15日發起大遊行,反對港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超過六萬人參加,陣容之大,近年罕見。
負責替港府改善形像的中央政策組社會凝聚力小組召集人關信基認為,港人正面臨「六四」以來最嚴重的分化,港府如急於立法,社會將出現更激烈行動。
由宗教、法律、教育、工人、傳媒等各界40多個團體組成的「民間人權陣線」,15日發起反23條立法大遊行,下午3時由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維園)出發,沿鬧市遊行至中環政府總部。
隊伍出發前,數百名天主教徒和基督徒在維園舉行祈禱會,祈求天主賜港府智慧。上週立法會辯論23條立法問題時,親北京議員梁富華發言攻擊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指他反對立法是「病態教徒」,激起不少教徒義憤,加入15日的遊行行列。
民間人權陣線發表聲明,指港府就顛覆、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行為立法,會將中國大陸「以國家安全為名,箝制言論自由為實」的做法引進香港,剝奪港人的人權自由。
遊行人士高舉標語和高呼口號外,手持黑色氣球,象徵立法將為香港帶來黑暗。部份人士設計一座假斷頭台,演出街頭劇,諷刺基本法23條有如市民頭上的一把刀。
首批遊行人士下午5時許到達政府總部,途中不少市民加入,一些沒有參與的市民,在路旁以掌聲鼓勵。整個過程秩序良好。
民間人權陣線估計,遊行人數超過六萬人,是原先預計的十幾倍。警方則指從維園出發的人數有1萬2000人,與主辦單位原先申請的五千人不符,已向主辦單位發出警告,但暫時不考慮檢控。
另一方面,親北京的工聯會15日也在維園舉行嘉年華會,並在會場張掛支持23條立法的標語,他們與遊行人士只有一欄之隔,但雙方沒有發生衝突。大批親北京團體計畫發起萬人大遊行,支持政府立法維護「國家安全」。
「香港過渡期研究計畫」最近調查顯示,港府提出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建議文件後,港人對個人自由的憂慮,創下97年特區成立以來最高峰。港府保安局發言人15日就大遊行作出回應,強調已注意到公眾對政府建議立法的不同觀點;任何國家都要立法保障國家利益,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必須立法保障國家利益。
另據報導,一直堅拒提出「白紙草案」徵詢市民意見的港府律政司司長梁愛詩,15日態度軟化,強調港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尚未決定以何種形式公布法案條文。
梁愛詩曾經兩度公開強調沒有必要提出「白紙草案」,但在大遊行前夕,她在電台的錄音節目中表示,本月24日立法建議文件的諮詢期結束後,保安局會將收集到的市民意見交給律政司研究,目前尚未決定發表白紙或藍紙草案,這要由港府的政策局和保安局決定。
【明慧網】世界日報12月17日香港訊,港府今年9月就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建議提出諮詢文件,初期社會輿論的反應較平和,但由於文件內容並不清晰,各界擔心會變成打壓自由的工具;加上港府官員一再拒絕提出具體的「白紙草案」徵詢市民意見,造成反對者越來越多。
以往港府制定影響重大的法案時,會先提出「白紙草案」諮詢市民,吸納各界意見後完成「藍紙草案」交立法會審議。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目前立法會並非普選產生,「即使政府提交一張衛生紙也可通過」,很難有效審議法案;因此要求港府在提交立法會前先以「白紙草案」形式公布條文,徵詢公眾意見。
港府對於法律界的意見一直持否定態度,堅拒提出「白紙草案」,又不說明理由,令港人懷疑有關草案是由北京「欽定」,所以港府不肯公開諮詢,欲直接由立法會的「保皇」議員通過。
其實目前不少反對立法的人士原本不反對立法,僅要求當局提出草案,以免「魔鬼藏身於條文細節中」,但港府的強硬態度讓他們反感,漸漸加入反對行列。
從9月至今,基本法23條立法的問題越滾越大,除了香港市民和歐美政府表示憂慮外,一些平常較少就政治發言的人士和團體,也公開表示擔憂,包括銀行界、外商、親台團體、台商等,均要求港府審慎立法,以免影響香港一向自由法治的經商環境。
【本報香港訊】中央政策組社會凝聚力小組召集人關信基15日指出,23條立法爭議是六四事件以來最大規模的,他認為面對龐大反對勢力,港府應推遲立法步伐。
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15日在電台節目「給香港的信」中表示,就市民對建議若干範疇的關注,例如管有煽動刊物的罪行、警方調查權力及禁制本地組織的上訴渠道等,港府都已表示會作出檢討,而政府在參考過眾多意見書後,還會有其他範疇會作出檢討。
區義國又說希望可在明年2月有機會再就條例草案初稿發表意見。港府會聽取意見後先行修訂條例草案,然後才提交立法會通過。他強調港府會不惜一切代價捍衛香港的言論及自由新聞,又反駁立法建議會引致所謂的「寒蟬效應」是令人費解的,認為傳媒工作者毋須害怕有關建議。
前首席大法官、前行政會議成員楊鐵梁15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時則表示,無論白紙或藍紙草案都不打緊,最重要是條文要寫得清晰,楊鐵梁又不相信政府有意將大陸的國家安全概念引入香港,因此舉不符合普通法的精神。
香港總商會亦發表聲明,要求港府在提交草案立法前,先提供一份以更明確文字寫成的法案草稿,作進一步諮詢,以平息商界的憂慮。總商會又指出須嚴格設定再諮詢的時間,最終定稿能儘快完成,提交立法會,確保立法程序能在明年夏季前完成。
【明慧網】世界日報12月17日香港訊,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並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1989年1月的香港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中,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為免港人疑慮,原把草稿中的「顛覆罪」拿掉,但後來發生北京民運,百萬港人上街聲援,北京恐香港成為「顛覆基地」,草委會遂把「顛覆罪」恢復到草案之中。
香港特區自1997年成立後,董建華政府為免外界反感,遲遲沒有就基本法23條立法,直至今年7月董建華連任特首,才著手立法事宜。港府今年9月發表基本法23條的立法建議文件,進行三個月諮詢,但港人普遍認為文件內容不清晰,人人都有可能誤蹈法網,其中部份內容尤其引起親台團體和台商關注。
香港12個親台灣團體月前成立「香港自由社團關注基本法第23條立法聯席」,認為基本法第23條有關叛國、分裂國家和顛覆罪的條文立法後,今後親台灣團體在香港舉辦「雙十節」、懸掛青天白日旗及支持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等活動時,可能觸犯有關法律。
他們也擔心兩岸關係緊張時,若有團體不支持統一,特區政府可能會以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及勾結台灣政治團體名義來打壓他們。
【明慧網】世界日報12月17日香港訊,現代社會重視人權和自由,新聞自由是量度社會自由度的重要指標。在「一國兩制」下,《基本法》第27條保證港人繼續享有新聞等多方面自由。但政府提出實施《基本法》第23條的建議,卻令公眾憂慮香港新聞自由受到損害。
在實施《基本法》第23條的建議中,被認為對新聞界影響最大的,主要是「煽動叛亂罪」和「竊取國家機密」兩方面。對於「煽動叛亂罪」,公眾普遍憂慮出現以言入罪的情況,擔心任何觸及叛國、顛覆、分裂國家等的報導和言論,如批評國家領導人、報導台獨言論等會觸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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