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2月10日】蘋果日報12月10日報導,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撰寫小冊子《國家機密與你息息相關》,提出以下質疑:
政府建議改善現行《官方機密條例》,規定諜報活動、非法披露憑藉公職身份或未經授權而取得的受保護資料,均屬竊取國家機密。問題是,按照國際間的法律原則,除非迫不得已基於國家利益,否則言論和新聞自由不應受限制。要保護資料,不應單純基於資料的來源和獲取的途徑。如果簡單地擴闊《官方機密條例》的條文,必大大削弱香港新聞自由,很多資料難以確定是否來自被禁制的來源,一些現時不視作要受保護的資料,也會變成受保護。
諮詢文件的建議將導致法例含糊、傳媒自我審查和隱瞞真相,日後將難以出現如美國水門事件或愛滋病在國內蔓延等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