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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韓紀珍被警察關進南京精神病院摧殘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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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2月10日】選擇何種方法鍛煉自己的身體,本應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這是天賦人權。然而在江氏集團的統治下,中國老百姓連這點權利都得不到。我母親為了這點權利,被警察關進精神病院折磨三個多月,並遭受藥物摧殘。

1997年底,由於繁重的學習任務,只要看10分鐘的書,我就會感覺眼睛很疲勞,要是再看下去,眼睛就會發疼。為此我去過德州醫療中心,檢查結果,醫生也束手無策:「看起來你的眼底可能是有點問題,但是現在病情還很輕,我甚麼也做不了。你先回去,等病情加重了再來,到時我用激光給你治療。」幸運的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學習了法輪功。在不知不覺中,我的眼睛可以看很長時間書了,也可以用電腦了,連續幾個小時也不累。從我的親身經歷,我看到了法輪功具有神奇的功效。

於是我打電話給我母親,告訴她法輪功好,讓她也去煉煉法輪功。我母親原來是某報社印刷廠的工人。多年來的操勞使她身體患了多種疾病,特別是她患了28年的婦女病,中醫、西醫都看過很多,各種偏方也試了不少,可是病情還是不見好。1998年上半年,我母親開始學習法輪功。短短幾個月,她的身體受益很大,不要說一般的傷風感冒等小病好了,就是那個根深蒂固的多年的婦女病也好了,真正體會了甚麼是無病一身輕的滋味,再也不用為去醫院看醫生而犯愁了。而且她按照「真善忍」的道理去做,脾氣也好了很多,對別人更加和善了。

1999年7月20日以後,由於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和迫害,利用其操縱的輿論工具鋪天蓋地誣蔑法輪功,妄圖在中國鏟除法輪功。多少無辜的老百姓被欺世的謊言矇蔽,甚至帶著仇恨的心理對待法輪功。為了向國家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母親於1999年12月23日去北京上訪。在去北京的火車上巧遇其他十幾位功友,大家一起到了北京。在北京有中央信訪辦和國務院信訪辦,職責是專門負責接待各地老百姓上訪鳴冤。中國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上訪的權利,而且為了防止對上訪人的打擊報復,上訪是不需要任何人批准的。然而江氏集團卻公然違反中國憲法,把去信訪辦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都抓起來,誰上訪就抓誰。許多法輪功學員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只好去天安門廣場鳴冤。

我母親到了北京的第二天便去了天安門廣場。在天安門廣場,警察看到法輪功學員就要抓,他們對分辨誰是法輪功學員已很有經驗了,查問那些慈眉善目的外地人,差不多是八、九不離十。一個警察看到我母親,便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她回答說:「是!」便被抓進了警車。上車後警察便開始左右開弓地打她的臉,一直到警察自己的手打得疼得動不了,於是他又用另一隻手拿包砸人。

警察從我母親的身份證上知道了她的地址。於是母親被從南京去的警察押回南京,強行關進南京精神病院(現改名為南京腦科醫院)。開始時醫院拒收,醫生認為她不是精神病,不應該住院。但警察施加的壓力實在太大,那些醫生最後也只得無可奈何地收下。但是醫生對我家裏人說:「她不是因為精神病住進醫院,而是因為她要煉法輪功所致!」

當我得知母親被關精神病院的消息後,非常震驚!我告訴我的同事和我的老闆,他們都不相信。他們說:「現在快到21世紀了,怎麼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呢?」

於是我向老闆請了假,買了飛機票直飛上海。第二天到了南京精神病院。好在可以見到母親,方才了解了更詳細的情況。我問她都受到了甚麼樣的「治療」。母親告訴我說:「我每天被強迫注射藥物或口服藥物。這裏的醫生護士夠邪惡的,你要是不吃藥,他們就把你綁起來灌藥。」她說:「這些藥使我痛苦不堪,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也不是,全身乏力,頭暈目眩,腦袋裏好像漿糊一樣,而且心煩意亂,一點也安靜不下來。」在她講話的時候,我注意到她的說話和動作都特別地緩慢,舌頭好像變得特別大,變得不靈活了,有點吞吞吐吐的,而且思維也變得緩慢,看上去真像個病人了。

我和母親正說著話,忽然聽到護士在門外喊了甚麼。我母親緊張地對我說:「他們又要給我吃藥了!」隨後進來一位年輕的女護士,手裏拿著裝水的杯子和藥,一邊餵著藥,一邊對我母親說:「現在還想練法輪功嗎?不要再練了!」我當時就在旁邊,看著這一切,心痛得簡直無以言表。

後來我去找主治醫生,她正在給病人看病。我在門外等了好一會兒,等她看完了,我走進去,對她說:「我是韓紀珍的兒子,特地從美國趕來,來問問我母親的情況。」她說:「根據你母親的情況,隨時可以出院,只要警察同意。」我又問到用藥的事情,她說:「我們也沒有辦法。既然警察把她送進來,我們只得給她藥。不然將來她再去為法輪功上訪,我們就不好交代了。」

在我家裏人一再的請求下,母親在春節前幾天被醫院釋放回家準備過年。但是沒想到警察第二天就來到我家,逼迫我母親寫一個保證,保證不去北京上訪,否則他們就要把她送回精神病院。在警察的強大壓力下,因為不願意再被關進精神病院,母親違心地做了她不願意做的事。於是警察離開了,我們全家想這下可以過一個團圓年了。可是萬萬沒想到,第二天警察又來了,說:「你光寫不上訪的保證還不夠,你還必須要寫一個不再煉法輪功的保證,否則就把你送回精神病院。」我母親回答說:「我怎麼能做這個保證呢?!煉法輪功使我身心受到很大好處,這麼好的功法我怎麼能不煉呢?」警察說:「看來你的精神還是有問題,根本沒有治好,還需要繼續治療。」於是這些警察強行把母親又再次關進了精神病院。這一關又是兩個多月。

我父親的身體也不好,那時他患了癌症,做過手術,需要母親就在家裏照顧他。自從警察把她關進精神病院後,她不但不能照顧父親,反而要父親照顧她,給她送飯。一家人的生活真是苦不堪言!

在2000年底的時候,我幫父母辦好了來美國探親的手續,簽證也簽到了,機票也買好了,就等著登機了。然而不幸的是,他們在上海機場被海關攔了下來,因為海關官員在電腦裏的黑名單上發現了我母親的名字。大概是警察們知道,要是讓我母親出來,他們的惡行就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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