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修煉中的幾點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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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1月15日】

(一)全面衡量與對事不對人

一件事能做得很好,和這個人的修煉狀態很有關係,但和這個人修得有多好還不是一回事。同樣,一件事做得不好了,也不能因此給這個人的修煉下一個不好的結論。看一個人得全面衡量。

當我們討論應該如何改進對一件事的做法時,如果心裏想的是對方那個人如何如何,甚至憤憤不平,那麼正說明那個時候我們自己的心陷在了常人之中。

(二)互相尊重

神都是互相尊重的,無論證悟的法理和層次差別有多大。作為修煉人,當我們真正抱著尊重的態度去對待同修,就不會被自我的觀念、情緒、私心所侷限,從而在任何事情當中都能真正用善心為對方著想,看對方的想法究竟有甚麼長處,進而自己往往會被同修們對法堅定的心,為法為眾生負責的心所感動,會找到自己的不足,達成不斷相互促進、共同提高的效果。

(三)本著無求的狀態去與同修交流

舊勢力總想改變別人,卻拒絕改變自己。如果我們在交流時,總是想說服別人,那本身目的就不純,就沒有修自己,會使效果大大降低。

(四)緣與執著

修煉人在一起工作,這本身緣分是非常大,而且也是一種偉大的緣份。當然也有共同要去的心。那我們為甚麼不能利用這種環境把執著都去掉呢?帶著一點「私心」都回不到天上呀!

(五)語氣與善心

師父說:「善是大覺者的基本本性」(《淺說善》)當修煉人以善心對待他人,所用的語氣也會是和善的(即便有時表面上需要嚴厲的時候,內心也並沒有躁動,而是平靜的、純純淨淨地為對方著想的),眼神中會自然流露出關切,談起話來能化解對方心中的芥蒂甚至敵意,即便當時對方不贊同也不會有甚麼反感;相反,如果不完全出自善心,而是摻雜了個人的情緒,想通過外在的手法使對方接受自己的意見,即使表面說得再有理也不易使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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