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師父《北美巡迴講法》,師父在回答放光明同修的提問中講到:「媒體辦成常人社會媒體形式那就得叫常人能夠接受。都是揭露迫害的文章呢,反而達不到揭露邪惡、救度眾生的最佳效果。因為對像畢竟不是修煉人嘛。那麼我們就把這個節目辦得豐富一些,更吸引人一些,叫他能夠願意看。同時呢,裏面穿插著大法的內容。這樣呢,對常人起的作用會更大。常人的東西沒有不行,因為你要辦成常人的這種媒體形式。」我理解到在我們平時的講清真相中,也應該這樣。有時候和同學在一起閒聊,思想裏只想和他們講關於大法的事,一聊無關的話題,嘴裏固然不說,心裏也覺得真是浪費時間,事實上這樣有時候效果並不很好。記得自己在剛剛被從拘留所放出來的那段時間,父母對自己煉功特別反對,為了讓他們能夠理解,我只要一見父母的面,就不停地講大法真相,結果適得其反,父親不僅不相信,反而非常生大法的氣,說是女兒除了大法甚麼也不關心了。後來自己意識到這個問題以後,便不再在他們面前直接提大法,而是還和以前一樣,聊一些他們喜歡的話題,有時也在他們面前撒撒嬌,出差在外也經常打電話問候他們,不再認為這是浪費自己時間。這時給他們提大法真相,他們也不反對了,而且父親還親自將7.20時,被他們「沒收」的書全數從老家帶還給我。
同時我體會到在講真相中怎樣用通俗的語言使他們明白道理也是我們應該考慮的。在《北美巡迴講法》中,師尊在已經從物質結構方面解釋完甚麼是人皮之後,又用了這樣一句話:「在解剖中人眼睛能看到的一切,」以前只是覺得這句話將「人皮」解釋的非常清楚,這一次忽然從這句話中體會到了師父講這句話時的無量慈悲:大法弟子對現代科學名詞掌握的程度不同,尤其是有些老年學員,可能還不明白這些名詞的意思,而師父這句話卻是用很通俗的語言將甚麼是「人皮」講的很清楚了。我悟到在講清真相中我們也應該這樣,要充份考慮對方的接受能力,用心地針對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語言表達,而不是千篇一律。
我理解到在講真相中還得用常人能夠理解的那種語言來講,而不能夠用我們修煉人之間的交流方式原樣照搬過去。記得我剛得法時,《轉法輪》已經看了兩、三遍了,一位老年同修給我講學員修煉中的神奇故事,我雖很愛聽,但並不真的相信。看了近十遍大法書時,對其中有關大蟒那一段還持懷疑態度。「因為今天的人哪,他信神那個底線很低」(《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尤其是今天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多年接受無神論教育,如果一下給講這些東西,可能會障礙他們。記得2000年初給一位大學同學洪法,講的都是我們學員修煉中的故事,當時覺得很正常:自己身邊實實在在發生的嘛,也沒甚麼不可信的。講了好幾個小時,當時她挺愛聽,但過後沒多久,再見面,她就不願聽我講這方面的事了,說:你說法輪功叫你做好人,我相信;你說法輪功能祛病健身,我也相信;可你們老師明明是個人,你為甚麼硬要說他是個神?一下從別的地方障礙住了。這時就得按照她希望知道的和能夠理解的方向去提供信息,才能起到幫助她突破障礙的作用。
以上都是個人當前的認識,因層次有限,如有不足之處,懇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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