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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審判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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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0月12日】長春法輪大法弟子利用有線電視揭露天安門自焚真相,近日被江氏獨裁政權非法審判。

這是一個全社會都很關注的案件,基本情況從那些宣傳報導中我們也都有所了解。我們就當一回編外合議庭成員,做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大法官,看看這個案子究竟誰有罪,應該審判誰。

江氏獨裁政權提出起訴的藉口有兩條:一個是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一個是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

首先審議一下正邪問題。我們知道,人們在高層理論的指導下,通過一定的方式使自己的身心得到提高和昇華,能夠提高自己的層次,這就是修行。佛教、道教還有西方的宗教已經存在幾千年了;真心修佛、層次很高的人火化時會有舍利子;在我國的九華山等佛教聖地還有千年不腐的得道高僧的不腐肉身,這些都是修煉能使人昇華圓滿的明證。法輪功從傳出到99年僅七年時間,修煉者已經有一億人。在你的家人親屬、同事朋友、同學師長、鄰居熟人中一定會有法輪功修煉者,他們會告訴你經過修煉他們的身體健康了,心靈淨化了,道德標準提高了,你也會從他們修煉前後的變化中感受到法輪功的神奇。只要你真正了解了法輪功,了解法輪大法弟子,你還會有更多的發現。事實證明:所謂X教的罪名是惡意捏造的,在此名義下的其它罪名,也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接著再來審議另一個罪名: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對一個案件的審理,必須對它的起因、過程、結果進行全面的了解,客觀分析它的性質,才能得出公正合理的結論。

事件的起因就是法輪功學員要揭露江XX一夥迫害法輪功、製造天安門自焚案的真相。如果不是江XX為了自己的私慾,違反憲法踐踏人權,發起迫害法輪功,殘害法輪功修煉者;如果沒有江XX為了維持對法輪功的迫害,挑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達到對法輪功學員全面迫害的目的,喪心病狂地製造了天安門自焚慘案,陷害法輪功;如果不是在江XX高壓政策之下,所有宣傳機器鋪天蓋地地對法輪功進行造謠宣傳,不許有任何不同聲音出現;如果不是江XX一夥炮製出所謂「六不准」,使法輪功學員投告無門,又眼見不了解真相的民眾被矇蔽,中毒日深,法輪功學員又何必去講這些事情的真相,又哪來的真相可講?凡事有因才有果。沒有江XX一夥違反憲法全面迫害法輪功在前,絕不會有大法弟子不畏強暴講清真相在後。結果是有上百萬的觀眾通過有線電視,完整、全面地了解到天安門自焚案的種種可疑之處,使天安門自焚案真相大白於天下。

那些參與播放真相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為的是把天安門自焚慘案的真相公之於眾,讓人們不再片面接受江XX一夥的造謠宣傳,不再支持他們繼續作惡,是在更深遠的意義上解救人民大眾,他們的行為是正義的。其實,江XX之流沒敢把法輪功學員們插播的真相片,以「污衊誹謗」的罪名參與這次案件的起訴,就已經從另一個側面證實了自焚案就是江XX一夥製造的。

真正應該被起訴的是江XX及其黨羽。他們違反憲法,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和向政府申訴的權力,他們犯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暴力取證罪、強姦罪、偽證罪、誹謗罪、誣告陷害罪、打擊報復證人罪、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這些罪行,人民總有一天要向他們清算。

無論甚麼樣的烏雲也不可能永遠遮住太陽。「五四」運動被肯定用了三十年,「右派分子」被平反用了二十年,「文革」錯誤被糾正用了十年,而「四五」運動那些打人殺人的「英雄」僅僅風光了不到一年,這是你我都了解的歷史。

等待江XX及其黨羽的必將是歷史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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