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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一年來因堅持信仰而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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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9日】2000年11月6日,我們為了證實大法,進京上訪。天安門廣場上到處是警察、便衣。過往的行人被惡警攔著叫他們罵大法,不罵的人就被推上警車。還有便衣特務冒充是法輪功學員,背《洪吟》騙取大法弟子的錢,騙得錢後把大法弟子推上警車。天安門人民廣場成了暴徒迫害人民的場所。

我們在北京被抓後被當地政府接回。被非法關押在七處一所,遭到非人的待遇。同室一在押人員因笑聲大了一點,全體被罰。一管教幹部說:「你們不能在這裏煉功和談法輪功的事。否則,我叫這些在押人員都打你。她們要是不打,我就不給一張衛生紙她們用,她們家裏打進來的錢都給沒收……」(監獄裏一般都不准帶食物和日常用品,只准家屬把錢交給監內的小賣部,內稱「打錢進去」,而所有售出用品均比外面零售價格貴一倍或幾倍。那兒菜的價格也非常貴。)

一天,不知是甚麼情況,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集中關在一起,不一會兒又被分開,這一天調了4個監室。我被調到302號監室,聽到對面305、307號監室在打人,一看是幾個人高馬大的男便衣在打我們女弟子。我們一起叫到:「不准打人!」一名女惡警走過來問我叫甚麼名字,我們一起說:「叫大法弟子。」這女惡警叫我們蹲著,我們都不蹲。我們說:「你們監規上寫著男的不准入內。為甚麼有男的進到女監來打人?我們沒有犯法,為甚麼非法關押我們?你們這牆上面掛的寫的是甚麼?然而你們又是怎麼樣做的?警察就可以胡作非為嗎?教人幹壞事這難道不是在犯罪嗎?一雙拖鞋批發價2元,外面零售3元,你們這裏10元一雙。錢打進七處一所容易,退就難,誰在斂財?又是誰在搜刮民脂民膏?」

從七處一所轉到青菱紅霞村的「洗腦班」,這裏比監獄還監獄。私設公堂,迫害法輪功學員。工作人員可以隨意打人、給大法學員戴刑具,一個月交900元的生活費,吃他們的殘菜剩飯,有時飯不夠吃,有時還不給飯吃,反正吃不飽也餓不死人。水也沒的喝,成天關在房間裏不見陽光。就是因為我們要堅持修煉遭到如此迫害。有的大法弟子在這裏已經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半,到現在還在遭到非人的折磨。

我們被轉到勞教所,因堅持修煉,遭到警察和戒毒人員的毒打。為了不讓我們煉功,該勞教所專門組織一批打手來打我們。2001年大年三十,我的頭髮被一男惡警抓下一大把,身上被戒毒人員拳打腳踢。這一天我們許多大法弟子被它們打傷。就是在勞教所有點正義的戒毒人員看到都說心寒,他們大聲地喊「不准打法輪功,她們都是好人。」然而這些惡警利用手中的權力幹壞事、犯罪,還威脅我們要加我們的刑期,犯人要是跑了找我們負責。這是哪一家的法律?

我們每天堅持要煉功,每天每餐吃飯站隊暴徒都要我們蹬著走路,我們不聽它們的,它們就用皮帶塑料拖鞋打,把我們的頭往牆上、鐵床上撞,用穿過了的髒襪子、沙子來堵我們的嘴,最後還把乾洗衣粉倒在手掌上往我們弟子口裏灌,還要說我們自己「自殺」。我們說我們不會自殺,如果我們死了,就是被它們迫害致死的。我們按法律程序上訴,它們故意刁難,不給紙筆,經過交涉它們才給我們紙筆,我們寫好了,它們又說沒有按它們說的寫,都給扣壓了。它們才真正的邪惡!

以上是個人在這一年中所遭遇的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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