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江澤民一夥非法取締法輪功以來,眾多的法輪大法學員因無法接受這一嚴重的錯誤決策,紛紛以自己修煉受益後的親身體會,本著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對自己負責的角度,在中國的《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行使範圍內,進京上訪,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但卻屢屢遭到拒絕與沉重的打擊,致使我們的上訪權被非法剝奪,時間至今已一年之久。一年多來,我們眾多的煉功者已經盡到了作公民的責任,對於國家和社會,做到了仁至義盡,問心無愧,儘管如此,此種局面仍未有一點點改變,反而愈來愈烈。為此,在江澤民政府不能正確解決好法輪功一事的前提下,在獲悉國際人權組織會議將於今年3月26日在日內瓦召開之際,在我個人正當的人身權利範圍內,以我本人的親身經歷,向您並世界人權組織會議的個成員國的代表們詳細介紹一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所採取的一系列打壓政策。
首先,強調一點,我不是像中央新聞媒體對外宣布的因煉功而被判教養的。我是於99年9月進京上訪,當時在招待所睡覺時,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展覽路派出所的幹警們抓去調查詢問,因得知我是為法輪功一事上訪,於當日被關押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看守所。四天後,被押回當地看守所,拘留一個月,便以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罪而被判勞動教養一年,並於99年10月30日被作為第一批送入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現已於2001年2月上旬更名為所謂「遼寧省教育學校」),至今已一年有餘。一年多來,我們的人身權利、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嚴重的剝奪與侵害,以下是事實經過:
一:打罵體罰
來到教養院的初期,我們眾多的大法學員因堅持煉功、學法而多次遭到數名普通勞教的嚴重毆打。
一次,正是寒風刺骨的冬天,由於我煉功,大約八、九名勞教圍在一起打我。她們揪著我的頭髮掄來掄去,不停地打著大耳光(當時眼睛被打得直冒金星,耳朵嗡嗡直響,有一種耳聾的感覺),用拳頭猛擊我的面部,當時鼻子被打的鮮血直流,即使這樣,我還是掙扎著使出全身力氣背著我師父的經文,但聲音非常弱,沒有一點力氣,這一下,她們打的就更狠了,由於她們人多,我的身體根本支撐不住,很容易被她們打倒在地,而後,她們便用「刨根」的方式,穿著皮鞋朝我的腦袋及腰部使勁踢。當時,感覺到大腦好像沒有了,整個身體完全失去了控制,腰部被踢的一下子像斷了氣一樣的不敢動,整個身體躺在地上。儘管如此,她們還說我是裝的,大聲叫喊著讓我站起來。可是,我使出全身力氣卻一點也動彈不了,接下去的便是我任她們隨意地踢打,直到我被打的暈了過去,不省人事,這時,她們有兩人將我拖到走廊,走到水房時,其中一名勞教人員大聲喊到:「往她頭上澆水」。這一句話把我從昏迷中喊醒,而後,我又昏了過去,甚麼都不知道了,當時我被拖到幹警值班室時,在值班幹警的一連串的問話中,我才有點睜開眼睛,但沒有完全醒過來,對眼前的一切非常陌生,嘴裏連聲問道:「這是哪兒呀?這是哪兒呀?」面對我的狀態,值班幹警一聲尖叫道:「別跟我裝了」。這一句話把我徹底從昏迷中喊醒,我才知道自己剛才是昏迷了。每一次挨打後,我的面部幾乎全是傷痕,處於毀容狀態,而且全部腫起。此次挨打後,我的腰連續二十幾天不能彎,而且還要參加超負荷的生產勞動。然而,面對勞教人員毆打我們的場面,她們中有很多人知道我們是好人,沒有錯,所以有的不忍心打我們,但處於被逼無奈,出於怕「加期」,她們不得不假裝以打我們的方式保護我們,為此她們還被狠心的勞教指責。看到我們挨打時,有的善良的勞教人員乾脆躲在角落裏偷偷地、不敢大聲地為我們哭泣,這些都是她們事後告訴我們的,有的跟我說:「我一看到你們挨打,就害怕,就想哭。」有的為了不打我們而被加了期。面對逆境中這些善良的知情人,我被感動的流淚了,但我卻沒有因被勞教人員毒打而哭過。
此外,我們由於經常傳抄,傳看經文,而被管教隊長及勞教人員(其中包括已徹底放棄修煉的邪悟者)非法搜身並沒收,使我們的心靈受到極大的傷害,傷害的程度要超出被打的無數倍,因為大法是指導我們作好人的命根子,所以我們每個真修者都曾為此而流過痛心的眼淚,精神發呆,儘管這樣,我們還是能夠做到無怨、無恨、默默無聞地忍受著。
在女一所二中隊。一次,在晚上集體出操時,時間大約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初期間,我因煉功被管教隊長叫到辦公室,進屋後,她不容我作更多的解釋,大聲吼叫讓我把鞋和襪子全部脫掉,坐在地上,命令一名脫管勞教用繩子將我的雙腳捆綁在一起,然後隊長用手銬將我的雙手背銬在一起,讓我無法動,接著便開始用高壓電棍,不停地電我的腳心、腳趾、大腿、胳膊內側、後肩。過後我的胳膊內側起了嚴重的大水泡,持續二十幾天不敢碰,至今還有傷痕,此次挨電後,我的精神出於極端的痛苦和崩潰中,大腦麻木,覺得做好人太難了,心中有一種常人難以理解的苦衷,那幾天,我幾乎是以淚洗面,但我的大腦非常清醒:不管怎麼苦,怎麼難,我都要按照大法的標準去做好,走正、走好自己的修煉道路。
二、超體力勞動
雖然我們因學法、煉功遭到了嚴重的體罰,但我們都能達到師父所要求的「無怨、無恨」。同時,我們能以高境界的心態,在承受痛苦的同時,還要站在替對方著想的角度上去做事,為了給政府充份的時間來了解我們,便忍著內心極大的痛苦。暫且放下了煉功、學法,與普通勞教一樣,投入到每天長達十四,五個小時的超體力勞動之中去,有時完不成生產任務,還要超過這個時間。在勞動中,我們每個修煉者都能認真負責地幹好每一種活。
在此,特將普通勞教人員的人身權利受到剝奪的事實分以下幾點一一說明:
(一) 勞動方面
這裏的勞教人員每天面臨的都是超負荷的勞動,而且每週被剝奪了法定的休息日。對於超出法定的勞動時間,卻沒有任何補償,既沒有睡眠補償,也沒有飲食補償,完全都是無償地付出,而且每天都有固定的生產任務,甚麼時候完成任務甚麼時候收工。為了能早一點回去休息,勞教人員每天都拼命地幹,然而,可憐的是:這種拼命式的勞動換來的不是早點回去休息,而是政府以「放高利貸」的形式每天都增加生產定額,直至勞教人員的油水被徹底榨乾,再也擠不出來為止,定額才不會繼續增加,保證不會讓勞教人員早點回去休息。這種超負荷的勞動拖得勞教人員已經筋疲力盡,看不到一點早點休息的希望,每天只有無奈的承受、哀嘆、默默地哭泣;這還不算,每一名勞教在生產中,精神都處於高強度的緊張狀態,甚至她們的呼吸,我都能深切地感受到。因為她們怕完不成生產任務而被生產委員罰蹶,更怕幹不好活而遭到生產委員們的厲聲辱罵、指責、毆打,嚴重時,害怕遭到隊長的電棍及加期的處罰,在雙重高壓與打擊下,致使勞教人員的精神受到嚴重的摧殘與無限的折磨,使學員長期處於憂鬱和壓抑中,寢食不安,時刻過著緊張的生活,承受能力差的學員,導致生病,有的精神被逼的導致不正常,嚴重損害了勞教們的身心健康。這哪裏是教育人的場所,簡直就是害人的黑窩。每當看到她們那苦不堪言的表情,疲憊不堪的身影時,我的心不時地感到陣陣的酸楚。有一次,我忍不住難過的流下了眼淚,看到她們太可憐了。
試問:這就是XX黨的「教育、感化、挽救」的六字方針所「教育」出來的人嗎?在這種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法制教育下,有的勞教人員不但不改惡習,反而卻痛恨地說:「下次再犯法就犯大一點,直接去「大北監獄」、因為那裏的一切規章制度正規化。勞動強度比教養院弱,沒有錢的犯人每月都給生活用品。」由此可見,從這裏走出去的人,不是身體不好,就是精神不好,再就是惡習更加不改。試問:這樣的人能給社會謀福呢?還是給社會增加了負擔?難道只因為她們犯了法,而本應享有的人身權利就可以隨便地被人任意地剝奪與宰割嗎?還有一點人性嗎?還有一點道德可言嗎?
(二)、飲食方面
勞教人員的一日三餐中,早、晚是粗糧,有時,一週有一個晚上能有一次大米粥,中午一頓是細糧,然而這一頓細糧中,因飯、菜少,致使許多勞教人員吃不飽,在這種情況下,還要參加超體力的勞動。
(三)、生活方面
在寢食裏,勞教人員唯一能消費的小賣部,許多商品的價格要高出外面正常價格的一倍多,嚴重侵犯了勞教人員的消費者的權益。而且勞教人員每月應得的工資沒有,更嚴重的是:當勞教人員解除勞動教養時,政府的「執法」人員還要以「避免替她人往外帶信件」為由,對勞教進行非法搜身,嚴重時,把衣服全部脫光檢查。致使勞教們應享有的人身權利被徹底、無理、非法剝奪。
三、包夾
在女所一中隊和二中隊,形式上,我們每個法輪功學員均有兩名專管勞教(即:包夾人)看管我們。實際上,每一名勞教都有「權利」隨時向政府彙報我們的情況,目的是防止我們煉功、學法,不准我們修煉人談法輪大法,只能談生活問題,時間不能太長,不准向勞教人員洪法,達到了每天二十四小時步步緊跟,稍有疏忽,即視為包夾不到位,從而包夾人將會受到訓斥或加期的處罰。其中,有一次,因我初期煉功,其中的一名包夾人員在打我時,被管教隊長叫去要給她加期,聽到這話,她回來後,氣急敗壞地使出全身力氣,瘋狂地踢我的頭部及腰部,以便發洩私憤,直到打不動為止。
四、不准與親屬見面
在教養院裏,因上級有規定,凡是堅定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都不允許接見親屬,即使能見到,也必須是做我們的思想工作,否則,絕不可以。我們的親人無法承受這一沉重地打擊,他們因見不到我們而無比地擔憂,怕我們挨打受罪,怕我們的身體出現意外,寢食不安,精神上受到嚴重地打擊與傷害,有的甚至都不想活了。面對親人們那一張張流著淚水、可憐的表情,痛苦的樣子,我們的心情無比地沉重,只能把心酸的眼淚往肚子裏流,要微笑著、樂觀地安慰他們。
五、因堅定修煉而受到無限制的加期關押
在教養院裏,凡是堅定修煉的學員,即使教養期已到,也不予以釋放,實行無限制的加期處罰。我身邊的一位名叫尹寶蘭的大連籍學員,被判教養一年,因到期不放棄修煉,曾連續兩次被加期共九個月,後因身體出現意外而不得不被送回家中。
六、因堅修「真善忍」而受到各種形式的體罰
下面,謹以我個人的親身經歷、所見所聞談一下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女二所裏如何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整體形式為「採取軟硬兼施,雙面夾擊」的辦法
首先,勞教所先安排思想已徹底放棄修煉「真善忍」的人,每一天找一名法輪功學員單獨地、圍攻式地、強制式地進行違背事實的語言攻擊,即便法輪功學員不願聽,不接受,也沒有拒絕權。交談方式由軟到硬,再到打罵,交談時間一天最長達二十二、二十三小時,幾乎不允許我們睡覺,使我們的精神受到高強度的折磨,整個身體特別疲憊。然而,他們談累了、睏了就可以換班休息,而我們卻不行。目的就是想在我們承受不住、大腦不清醒時向他們妥協。
其次,如果語言攻擊的方式不起作用,那就開始接受各種形式的體罰。方式有:罰蹲、罰騎摩托車的動作,(名叫鄒桂榮的受過此種體罰)。罰用手銬將雙手吊起來背銬在鐵床上,雙腳離地(名叫蘇菊珍的受過這種體罰)。時間長達兩、三個小時,我被罰最長時間為四個小時,時間從晚上十點鐘到下半夜兩點鐘(中間用了兩分鐘去廁所)。
最後,在以上兩種方式均不見效的情況下,這裏的管教隊長便開始使用刑具(即:電棍)以「刑訊逼供」的方式來進行慘無人道的身體處罰。
由於我的思想非常堅定,一次,我被管教隊長叫到辦公室,在大隊長的帶領下,以讓我「過關」為由,命令3名管教隊長各持一根電棍,通電後,先讓我的雙手分別握在電棍上,見我沒反應,其中兩名隊長便開始分別電我的雙手心,與此同時,另一名隊長電我的頸部,邊電邊逼我讀揭批法輪大法的書籍,大約十幾分鐘後,我因要上廁所而不得以中斷。
還有一次,我於一天下午四點多鐘時,被隊長叫去,一進屋,她二話不說,厲聲命令我把鞋和襪子全部脫掉,坐在地上,然後,它手持兩根電棍,急不可待地開始同時電我的腳心、腳趾、大腿、嘴唇、頭髮,邊電邊逼我放棄修煉。但是,不管它怎麼電我,我就是不說顛倒是非與黑白的話,寧願被打死,也不能被改變。所以,我按照修煉人的標準:無怨、無恨,無聲地忍受著這種致命的痛苦與打擊,這時它見我不說話,又大聲叫喊著讓我站起來,揪著我的衣服,開始電我的上身,見我還是沒有聲音,它竟不知如何是好,扔下電棍,發瘋似地、連吼帶叫地、惡狠狠地、野獸般地打我大耳光,揪著我的頭髮掄來掄去,用拳頭使勁地打我,就這樣,我被折磨了半個多小時,因要吃晚飯而被迫停止。
如果以上方式均不起作用,那麼堅定修煉的學員每天的待遇就是體罰。
這就是我在全中國唯一一家有名的所謂「思想教育學校」裏所接受的「教育」,有的堅定修煉的學員接受的「教育」比我要慘的多,有的遭到了難以啟齒的大辱,進而失聲痛哭,有的導致精神失常。
在以上幾種方式的嚴厲打擊下,有多少人因承受不住精神與肉體上的摧殘,而含淚向邪惡妥協;又有多少人而失聲痛哭無數次,使女二所裏成了哭聲的殿堂,眼淚的海洋,又有多少人被逼得想跳樓自殺,因為這種選擇相比之下,要比承受無限的痛苦幸福的多,這樣的想法我曾有過。但那時,好在有我們那慈悲而又偉大的師尊的正確教導,一句「自殺也是犯罪」的嚴肅法理,時刻告誡我絕不能死,一定要挺住,這是法輪大法絕不容許的事,同時,我還要使自己盡力達到師父所要求的「以苦為樂」的標準,使我逐漸能以樂觀的心情堅強地活了下來,可以直言不諱地說:法輪大法再一次把我從死亡的邊緣中救了回來。
然而,女二所裏的環境,的確能讓人深切感受到:這裏就是地地道道地罪惡的人間地獄,使罪惡的雙手隨意宰割善良者的肉體與心靈,沒有一點人性可言,沒有一點道德可言,讓人看不到人間還有甚麼光明存在,也更體現不出中央新聞媒體對外宣布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完全是滅絕人性的「邪惡、野蠻、暴力」的人身攻擊。就是靠著這種強制地暴利手段,使女二所成了所謂轉化」率最高的勞教所。為此,全國各地的教養院紛紛來這裏學習「經驗」,尤其是湖北的一家勞教所的一些幹警在這裏住了七天,親身實踐。
面對這些慘無人道的遭遇,我們無處訴說,只有無聲地承受,因為我們處於全封閉狀態,與外界隔離,其中不讓親人接見,主要是怕我們將這醜惡曝光。至今為止,面對這裏血淋淋的事實又有幾人能真正知曉?所以,為了維護正義,為了維護作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一個個人所享有的權利,我不能再這樣無聲地任其邪惡再繼續下去了,我一定要把這裏的悲慘局面告訴世人。
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人類已經步入新世紀,新世紀裏的人們是需要和平與善良的。我們衷心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們伸出援助之手,制止中國江澤民邪惡勢力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還我們法輪功學員作為一個人享有的一切權利,讓光明早日重現人間。
中國大陸法輪大法真修者
公元200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