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二日晚,一位同修在做正法的事時,被惡警發現,並被抄家,警察將其送到拘留所。第二天,其兒子(大法弟子)在整理被翻後散亂的東西時,發現在自己的錢盒裏有一枚男式圓形的金戒指。心理嘀咕,我怎麼從未見過這枚戒指呢?也從未聽母親說過家裏有甚麼金戒指。那麼也可能是姨媽送給母親的紀念品吧!但又一想不對,母親是學大法的,從未對我們有任何隱瞞啊!說不定是昨天來抄我們家的警察在翻錢盒時丟裏的。我應該馬上送還他們。但為了慎重,就讓其妹妹到拘留所裏找母親核實,確定戒指是不是自己家的後,他便拿著戒指到該派出所詢問,但他們說:沒人丟戒指。他留下了姓名與聯繫電話,讓該所找失主認領。幾天過去了,失主沒有音信,為了儘快找到失主,全家人一起回憶翻錢盒警察的外貌、特徵。聽說抄家時還有市公安局的人,也可能翻錢盒的人是市局來的,於是他又到派出所想找所長,提供線索。但他去了四、五次,所長都不在,最後只好把戒指交給一個值班的警察,說明了經過,並向他弘了法後,讓其代交所長找失主,這位警察很不理解的問道,"你母親都被抓到拘留所裏去了,那你為甚麼還頂著35度的高溫,多次來這裏送還戒指呢?」同修回答:"因為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是李洪志師父叫我走正路,而且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做一個有利於別人,有利於社會,無私無我,直至達到圓滿那麼樣高標準、高境界的人。"在場的警察都深受感動,這位警察眼含熱淚,長時間緊緊地握住大法弟子的手說:"謝謝你們了,你們真是好人啊!"這時旁邊一位清潔工人也補充了一句說,:「他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啊!」
於此同時,同修也悟到:我們要抓住並利用師父為我們安排的一切有利的機會來證實大法,弘揚大法,助師救度一切有緣之人,更加深入地說明真相,走好自己修煉中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