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派出所之後有兩名惡警開始審我:問我「為甚麼來?把你的原因寫下來」。我寫的題目是:《告江澤民》,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還我們合法的修煉環境。江澤民一意孤行,把上億人民群眾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面,非法關押、勞教、判刑、拘留大法弟子,我本人是深受其害。奉勸人們如果不學也不要謗佛法,對大法的一念就會定下他們的未來。有名惡警哄騙我說:「把姓名、地址寫上我給你反映情況。」我說「我不寫,因為前年上訪報姓名、地址的都被非法拘留了。」那名惡警很偽善地說:「你看這是誰?」我一看是大法書、是師父的像片,就笑了。他撒謊說:「我也是學大法的。」。我說:「那你給我背一段《助法》。」他不吭聲,我說:「我給你背。」背完我說:「你再給我背一首《緣歸聖果》。」他還是背不下來。我說:「我還給你背。」背完之後,我手指著他說:「以後不許你再說是煉法輪功的,電視上就是你這種人誹謗大法、破壞大法名譽。」我當場識破了他的假面具。
他說「如果不報地址有權關押你24小時」,威脅我說,「你報也得報,不報也得報。在這報你少遭點罪,送到別處多遭點罪。」多麼惡毒的話!我這次出來的目的是證實大法、主動窒息邪惡、除惡。他們不讓我睡覺,輪番上陣,到第二天早上有名惡警一上班,「啊!她還沒說!真是欠揍!」手舉起來。當時我想:「如果師父不讓你打我,你的手都抬不起來。」一點沒動心。結果他放下手對同夥說,「你看她一點不動,」就走了。交接班又換了一名惡警,目光惡狠狠的。開始我有點怕,不敢看他,後來心想:不對,我是大法弟子,它還不夠一個小指頭捻的,心中正念越來越強大,就正視他。又一個自稱是信訪的,問「為甚麼不報地址?」我回答:「原因是當地制定了一些不合理的規章制度,拘留、勞教、判刑、罰款、株連九族,迫害了很多無辜的人」。問「你為甚麼不吃飯?」答:「抗議對我的無理關押,一天不放我,我就一天不吃飯,我是受益者,我用生命證實大法,我用一顆善心來向政府反映情況,難道說句真話有罪嗎?」經過多次審問之後我被無罪釋放。
在回來的火車上,一陣心酸:以前自己沒出過遠門,從小在父母親面前嬌生慣養,婚後丈夫百般愛護、照顧,甚麼時候我一個人孤孤單單,淒淒涼涼過。此時的我情不自禁眼淚就要落下,但突然間我感到師父就在身邊,師父洪大的慈悲使我內心感到無比的溫暖。
我有個女兒叫小秀,今年10歲,在我沒走之前就一直嚷著要跟我去正法,我說不帶她去,她就哭個不停。同修就勸她說:「十一你和爸爸媽媽不去北京了嗎?」小秀哭著說:「那也沒有達到證實法的目的!」同修無話可說,再不勸了。我說:「媽媽有點怕。」她說:「你想想,師父說『謝謝你們』」。我感到無地自容,愧對恩師的慈悲苦度,身為大法弟子必須得去證實大法。我說:「女兒,這次媽媽和同修一起去,等我回來再帶你去,了你的心願。」小秀非常懂事,就同意了。這次在沒放我的時候我就想,師父,如果我能出去,我一定領著女兒站到天安門廣場上證實大法。
2000年12月19日回到家和同修切磋,鼓勵他們正法,告訴他們通過這次正法,我最大的感受是一定要站在法上。我給小秀念了一個小弟子和媽媽去正法的故事。警察把小弟子單獨關在房間裏問地址、姓名、媽媽是誰,小弟子不說,警察對小弟子拳打腳踢、大打出手,小弟子非常勇敢。念完後我說「你行嗎?」小秀想了想,「媽我行」。「好,明天就走,了你的心願」。2000年12月23日,我和女兒還有十幾個同修搭伴出發了。臨走之前,我跪在師父法像前說,「師父,弟子沒有甚麼珍貴的東西送給您,弟子能奉獻給您的只有這一顆心」。我們又踏上了正法的旅途。我領著女兒的小手順利地到達天安門廣場。我說「女兒怕不怕,我給你點勇氣,你給我點勇氣,我們把橫幅打開」。這時就有同修在喊「還我師父清白!……」,人越聚越多,我拿出橫幅遞給女兒一角說「快!」,我倆迅速打開橫幅,高聲大喊:「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這時不知從哪兒衝出兩個警察把我倆推上車。我坐在車上淚水止不住地流,壓在我心頭的聲音終於喊出來了!後來把我倆送到延慶拘留。有個警察問小秀:「你家在哪住?」,小秀不吱聲。「不說?!」最後看問不出甚麼,警察說:「你倆走吧。」我倆坐車返回北京到同修那兒,是借的房子,回到那已經晚上8點了。
2000年12月25日又來了幾個家鄉的同修,我心想,是領女兒回家呢,還是和同修再去正法呢?經過幾番思考,想起師父在北美大湖區講法前一段,覺得自己也變得越來越堅強、成熟,認定我修煉的每一步都是師父安排的,既然身在北京,一切都不是偶然的,能不能放下自己,做一個老弟子應該做的?最後決定讓同修把孩子帶回去。我想,我身為大法粒子,我就應該證實大法,沒有任何原因,我就應該這麼做。12月27日我和兩位同修一同站在了天安門廣場上,高舉橫幅、高聲大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法輪大法是正法!……」,邊走邊喊,不知甚麼時候從我身後衝來一個惡警,把我胳膊擰到後面、頭按在地,推上車。每當我喊出心底的聲音,我的淚水就止不住地流。
惡警先是把我送到北京海澱,12月31日有100個大法弟子被送往遼寧,到遼寧全部分散。我們20個大法弟子被分到北票看守所,我們一到就開始絕食抗議:我們沒有罪,要求釋放!惡警把我倆分派到冠山看守所審問。在審問我期間用盡各種花招:騙、罵、打、抓頭往牆上撞、電棍電等等。有一次我被提審回來,衣襟全濕透了,臉也青一塊、紫一塊的。當我聽說有的同修報了姓名、地址,不禁眼淚掉了下來。我早上還鼓勵同修「只要不報地址,就憑一個代號,他們無權關押我們」。同修以為我承受不住,勸我不要強為。我說「不是,你想我們在家出來的時候,都悟到了不配合邪惡、不報地址。有的老年同修在北京海澱承受那麼大,大冬天的往身上澆涼水,犯人抓住頭髮從走廊這邊拽到那邊,頭髮一撮一撮地掉,都沒有屈服。為甚麼在這就報了呢?」。有的怕電棍,有的怕馬三家,甚麼原因都有。我心裏很難受,我暗下決心,鼓勵自己一定要做好。想起師父說:「師父的事沒有白做,師父無論為你們做了甚麼,都是值得的!」(《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倍受鼓舞,師父還說「我告訴大家,如果一個人他要是沒有那麼大的業力,就絕對不會出現那麼大的難。」(《李洪志師父在美國西部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上的演講》)。我深信不疑。在地址的問題上我悟了一個「真」字,對他們的問話,只能回答:「不想說,這個問題不想回答。」雖然有的時候不好的思想、不好的念頭、怕心時時起來,但我不怕,就用大法戰勝它、消滅它。副所長說:「怎麼就你不報地址,我們所無能嗎?別的所都報地址了,你怎麼地!?」他們把怨氣都落在我身上,我給他們講大法真相,他們都聽不進去。有個指導員把我叫去跟我談,談的都是常人的理。我也談了很多法理,他聽不進去。他說:「從現在開始我一句話都不和你說了。」一陣沉默……。他在我面前走來走去,最後他說:「送你四個字。」我問:「甚麼?」他說「不可救藥。」我笑了。
他們用盡了花招,硬的不行就來軟的,找個街道老太太餵我吃飯,我說不吃。又找個叛徒跟我談,我心想,師父,她的甚麼東西我也不要、也不聽。我把自己和他們分開,對他們的一舉一動看得十分清楚。師父說:「識正邪,得真經,輕其身,豐其慧,充其心,乘法船悠悠。善哉!奮力精進,直至圓滿」(《悟》)。最後沒有辦法,把我交給政保科。絕食8天,由於對灌食有怕心,就吃飯了,還心想,灌也是吃,吃也是吃,為自己找理由。每天管教和犯人對我們進行精神恐嚇:把你們送馬三家;給你們上電視、發傳真還怕找不出你?不報地址關你一輩子;馬三家怎麼苦,比你厲害的都不行了。等等。種種語言威嚇。我心想「你們是誰呀,常人的一生都是神給安排的,像電影膠片在放。誰也別想安排我,我的一生是師父安排的」。我告訴同修「不要理他們,他們說的不算,師父說的算,不管他們說甚麼都不要往下想,不要承認他們的安排,無形當中給自己增加磨難。師父說『別看它們找來幾十成百的人渣、騙子搞丑劇,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去掉最後的執著》)」。
警察說:「趕快報地址,回家過年」。我們沒吱聲。在這段時間裏,我們圓融周圍的環境,去各種執著心。和犯人相處得非常和睦。甚麼穿「號服」,背「監規」,我們一律不配合。我們是好人,只因說一句真話,不是犯人,我們比監規上說的做的都好,環境越來越好。
有個當地同修談她正法的過程,2次談的絕食的問題,我倆一切磋,覺得不對,這裏不是修煉的環境,出去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們不能被關在這裏,得主動窒息邪惡,主動絕食。開始怕連累同修,後來一想這不是情麼,修煉是嚴肅的。第一次灌食的時候不再害怕,心裏想「師父在我身邊,大法在我心中,我還有甚麼可怕的,用正念堅定自己」。絕食第8天,我倆一切磋:不能讓他們灌食,得給邪惡點顏色看。我反覆默背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下午關押所大所長來勸我們吃飯。我說他們要關我們一輩子,想不通,勸他不要再給我們灌食,「出現後果你們負責?」他眼睛一瞪,「你威脅我?」我說「不是」。他說了一些就走了。下午他們開始行動要把我倆分開。惡警把我換到別的房間,又冷又潮,但我不覺得。有個犯人小妹妹求我:「你吃飯吧!我們好回去,求求你。」說了很多好聽的話。我心想「我是幹啥來了,能被你這點情帶動嗎?」她一看好話不聽就破口大罵。我看著她,心裏從來沒有過的平靜。晚上躺在床上思想翻滾,父母、孩子、丈夫,種種人的思想湧上來。最後想,常人的一生是過眼煙雲,師父這個法船我是上定了。師父說:「歷史上神的誓約在兌現中」(《再論迷信》),我今生就是兌現我的誓言來了,決心已定。
第二天早晨,惡警告訴我下地穿鞋灌食。關押所把辦案人也叫來了,灌完食把我倆背回來,紮上腳鐐、手銬送回房間。由於女犯人少,晚上他們還得給我們值班。又把我倆關在一起,我倆相視一笑。在這期間關押所找辦案人,「你們趕緊把她倆送走,愛往那送往那送,我們可不看了,趕快送走」。辦案人來了,問我倆有甚麼要說的,讓我倆商量商量。說不告訴我們當地政府。我倆報一個地址,給我倆接回去,他們就算完事了。由於我們人的東西出來了,不想承受了,加上時間長了,就相信了。最後同修報一個親戚的地址,腳鐐、手銬拿下來,開始吃飯了。過了一天,晚上6點左右,把她叫出去了,說有人接她。這一別就再也沒見到她。
一天後辦案人早8點就把我叫出去,把同修的事全都說出來了。我說:「你們這些騙子,不想和你們談了,繞圈騙人」。說完轉身就走。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勸我別激動。就這件事,我又開始絕食。向內找,還有甚麼心呢?我始終認為,如果師父不讓,如果我沒有業力,邪惡是關不住我的。師父說:「祝大家在最後圓滿的路上走得更清醒,留下自己的威德。」(《除惡》)。絕食第6天同意送我。我告訴他們一個遠親的地址,具體地址不詳,如果送我我就能找到。他們說我騙他們,「這麼遠的路,如果找不到要受批評。」我手指著他們:「告訴你,我不是偷、摸、搶進來的,我是學真、善、忍的。」震撼的他啞口無言,我知道這是大法的威力。
他們決定送我,在途中還威脅我:「你得保證」,我說「不能保證」。他說「要不就給你送當地政府」,我厲聲說「你不用威脅我,要不你就給我送去」。他和另一惡警說「你看她又來這個勁了,不跟他說了」。我感覺好像是我在控制他們,是按照我想的在做,而不是他們控制我。
後來我被無罪釋放,他們不得不還我自由之身。
4個月的正法過程使我變得越來越堅強,是大法給了我力量,是大法的威德讓我越來越堅強。回想起來做得還有很多不足,離大法的要求差得很遠很遠。
有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