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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任丘市辛中驛鎮不法之徒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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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9日】2000年7月22日,河北省任丘市辛中驛鎮政府不法人員以政法書記為首,到各村找煉法輪功的群眾,把他們已經印好的攻擊法輪功的文件強行讓法輪功學員簽字,如果不簽字,就被帶到鄉政府嚴刑拷打,有的被打得遍體鱗傷,還被強行罰款,最少的500元,多的2000元。現將罰款人名簡單介紹一下:

西王團:王鳳亭、李蘭芳夫婦、李雙女。
南馬村:覃大水、張健強夫婦、花榮。
惠伯口:王鳳孌、李秀密、小強。
南馬辛莊:軍榮;邊吳:王鳳芝;
南裏店:南素娥等。

李瑞環主席說:"我們是人民的公僕,是為人民服務的,我們的警察是人民的警察,我們的黨是人民的政黨。"善良的人們想一想,既然是人民的兒子,為甚麼能隨便打他的"父母"呢?既然是人民的公僕,怎麼能隨便打他的主人呢?!

在2000年10月份,法輪功群眾在不公的對待下,進京上訪和平請願,結果剛一到京就被江澤民集團的軍警、民警不問青紅皂白抓上警車帶走,非法關押。然後再由地方政府領回投入大牢關押。有幾名學員根本沒進京也被非法帶走。關入大牢長達七、八個月。家庭條件好一點的找找人,便放了回來,而且也強行讓寫了「保證書」,強行罰鉅款,少的一、兩萬元,多的三萬元。剩下沒錢、沒人的被判刑、被勞教、至今未放。南裏店村劉豔峰夫婦呆在家中根本哪裏都沒去,也被辛中店中鄉派出所叫去四十多天,沒調查出任何問題,放人時非法罰款3000元人民幣。當劉豔峰夫婦問其為甚麼罰款時,暴徒說不出任何理由,便說你們要不服找上級去。2001年4月份,辛中驛鄉派出所所長丁和通、指導員劉增會(二人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把一法輪功學員叫去,硬說他家來了兩名外地法輪功學員,問他叫甚麼名字,他說不知道,暴徒便把這位學員用手銬銬在大樹上,後來這位學員實在不知道,暴徒便非法罰鉅款兩萬元才肯罷休。

善良的人們想一想吧!像這樣的警察跟強盜有甚麼區別呢?跟詐騙犯又有甚麼兩樣呢?善良的人們認真地想一想吧,你身邊的法輪大法弟子他們都在做好人,嚴格要求自己。遇事都會向內去找自己的原因,這難道還有錯嗎?

一切善良的人們,趕快從你們的思想中清除掉對法輪大法的一切不好的念頭,為你們自己的未來積德吧!請你們記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一顛撲不破的真理吧!善良的人們,用你們的智慧、用你們公正的態度,去真正的正視這萬古不遇的正法--法輪大法吧!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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