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晚回到深澤縣拘留所後,第一次挨打是2000年12月28日,我們六名大法弟子在門口齊聲背誦《洪吟》,齊聲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釋放無罪學員。」。這時公安局副局長賈義謙和所長張彥英聽到了,賈惡狠狠地說:「你們這是鬧監」還對其他人講:往死裏打,打死了我兜著。把我拽出來說我是領頭的,上手就打臉,打後又叫倒屋裏問了句喊這個有甚麼好,沒等回答就又打上了,賈義謙和張彥英換著打,打得鼻青臉腫,嘴裏還出了血。我們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是鬧監,那麼在2001年元月18日,他們編好罵大法,罵師父的詞領著犯人高聲喊,是不是鬧監?這不正是師父說的「正邪不分謗天法」嗎?在提審時,前邊問話,後邊打手拿著膠皮棒子打。張欣棉因受一種叫做「吊小豬」的刑罰,使她右手食指不能打彎,五個多月才好,這是我親眼所見。再就是3月3日那天,由於我們不吃犯人飯,不幹犯人活,不報犯人號,一天內張彥英打了我們五個人兩次,還戴上腳鐐子,許雲芬被打得臉、眼又青又腫,嘴裏出血,兩個多月才好。3月4日又用膠皮棍打了何二立、李立紅、何青兩次,上午打完後用腳鐐子把他們三個連在一起頂牆一個多小時。下午又打,李立紅被折磨的噁心、頭暈、臉色蒼白,差點昏倒了晚上送到了我們屋,過去;打得他們站不起來,在地上爬了一下午,他們身上都成了黑青色。
我們都是信仰「真、善、忍」的,遇到矛盾向內找,要做好人中的好人。我希望中國政府有良知的人員、世界人權組織、善良機構,為我們說一句公道話,制止江澤民集團的犯罪行為,還法輪大法公道,還師父清白。
2、我是深澤縣一名大法弟子,九九年先進,下面談談我煉法輪功被迫害的遭遇。九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我和一功友去北京上訪,,因當時頭腦不清,惦記工作四天後回到家裏,家人說,每天公安不知到咱家裏來多少次。我只好到親戚家住了半個月,回來第三天,鄉派出所把我送往公安局,拘留26天,我寫了保證書,交了保證金(在此聲明一切作廢)。從此以後,鄉派出所不斷到家裏做工作,半夜叫門。特別是2000年10月3日開始,每天都有四個人到工作單位去看著我,半夜由村支書叫門看一次,還有一公安局長經常打電話叫我別去北京。可我並沒給各級領導添麻煩。到2000年12月31日晚上,又有一大群人抓我,其中一人跳牆進院,我對他們說,我沒犯國家法律,你們憑啥抓我,再說你們叫門,每次都很快給你們開;他們進屋說,你保證不去北京,拿三千元,不然就抓你走;我說,我白天去上班,夜裏回家鎖上大門,插上屋門,自己祛病健身 不知犯了哪門子罪;他們說國家不讓煉;我說為甚麼讓我交錢,你們是窮急了;他們說,我們就是窮急了;我說,你們身為國家幹部,人民的父母官,為甚麼乾土匪的事、土匪的行為,最後我嚴正揭露他們不是共產黨,是土匪。他們把我抓大賓館,共抓了57人,我們屋裏22人,只有六張床夜裏只能輪著睡,其他人只能坐著。抓去了就沒人過問,只是一夥計送飯,公安輪班看守。我們絕食7天。又過了四天,有兩個人提審我,我告訴他們,我給政府有關人員寫過五封信,都是學員煉功心得體會,最後,公安問我是否與公安局長粘親戚,我說沒有。第三天派了打手杜立建去打我,沒怎麼說,只是用各種極邪惡行為用各種方式打,將近三個小時直到倒在地上站不起來為止。後來又叫均喜去問,你有病嗎,說沒有,那我就弄死你,杜力建一邊打一邊惡狠狠地說。有一次讓我看自焚錄像,我說師父在第七講告訴修煉人不能殺生,他們在廣場自殺,不算大法弟子,因為這他們又把我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所長問我想回家嗎,我說讓縣裏給我寫一份保證書,保證不再去我們家抓我。有時轉化我們,我們說,法不正過來不回家。一直到5月17號下午,兩個管教教我們趙八鄉四個走,我們不走,管教說:「外面法早正過來了,鄉里來接你們來了」。我們被鄉派出所無任何條件接到鄉里,我們說:「我們絕對煉,永遠煉,對於迫害大法的一切行為我們絕對不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