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冬至今已近5個月。其間公安人員對她不聞不問,她多次寫信申訴無罪,反映被非法超期關押的問題,一直無人解決。在看守所她們每天被強迫從事繁重的勞動。為了申訴這種無端的非法迫害,爭取自由。老辛在春節期間絕食。於5月4日下午開始,老辛拒絕參加勞動、值班等。5月5日晚所裏規定法輪功學員值班2個小時,刑事犯值1個小時。老辛被兩臂成「一」字形銬在窗戶上近2個小時。5月6日晚因未值班,5月7日上午又被銬在窗戶上一個上午,11點半才放下來。
5月8日因警察給未值班的其他人戴銬,大家都抗議這種酷刑虐待,所有的管教在司某的帶領下來到3號,誰只要說話就拳腳相加。老辛堅決不屈服,她挨的打最多。有個叫李向雙的打老辛的頭部、臉部數次。把老辛的眼都打青了,現在還未退去。老辛還繼續說,司某用手掌立面打老辛的頭部、頸部,過後都留下了血印。其他管教有動手的、有動腳的,也有良心發現而沒動的。眾功友被捆綁在床上、鐐銬相加、或被毒打、或被送勞教。
最後警察給老辛被戴上了背銬。從8號到13號戴了6天的背銬。辛女士承受著令人無法想像的巨大痛苦,無人理踩。只到13號那天李某來上班,有給他反映了老辛的情況,隨之才把背銬取了下來。聽李某說要去醫院給檢查。
5月18日老辛被帶去了醫院。一個好好的人被無端關押五個多月,最後被迫害成這樣,真是慘無人道!然而助紂為捏虐的惡人一點也沒有收斂,從5月18日中午開始給馮、蔡、苑三人戴銬,整整帶了10天。
辛女士身心受到巨大摧殘。希望社會各界給予幫助,使辛女士早日得以釋放,免遭進一步的摧殘!讓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早日得到懲處,以免更多善良的人遭受迫害!
辛女士曾多次向有關部門申訴,無人理睬。
以下是她被非法關押兩個月時寫給檢察院的其中兩封信:
你們好!我們知道檢察院是監督法律實施的政法機關。檢察官就是監督法律實施的執行者,是應該值得人民相信的。所以再次向您反映一下有關公安人員執法犯法之事。
我們因為修煉法輪功現被拘留在衡水市第一看守所2個多月,超期一個多月。超期關押是違法的。有人說法輪功已被取締,再煉就是和中央對著幹、就是犯法。其實取締法輪功就是公開違背憲法的行為。作為執法的公安人員,目無國法,利用黨和人民給他們的權利,濫用職權為所欲為,不分正邪、亂抓無辜,打人、罵人、超期關押,這就是執法犯法。這種做法本身就違背了憲法,違背人民的意願。我們國家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敬請尊敬的檢察官履行自己的職責,依法處理好此事。
第一看守所3號大法弟子 辛明茹
尊敬的人民檢察官:你們好!
百忙之中打擾了。你們是人民的檢察官,我必須向你們反映我被抓的事實經過,望你們為民做主,給我一個公正的答覆。
我是2000年12月21日上午在工作期間,在工地賣房時,我去小郭家一是喝點水、二是讓他給我聯繫賣套房。一進門就被公安一科的人抓住,先問我是煉功的嗎?我說是。他說正好找你,你不要走了,我說我正在工地值班,無論我怎麼說他們也不放我,就這樣下午我被拉到和平路派出所,就因為我在家煉功,被判行政拘留。
99年10月份國家宗教局局長在中央電視台就法輪功問題召開的記者招待會上回答一位外國記者提問在家煉功會不會干涉時談到,不干涉家庭生活。可我因在家煉功而無故被拘留,請問檢察官為甚麼電視上對國外人所說和公安的所作所為就不一樣呢?我在家煉又擾亂了誰的治安?請問人民的檢察官,難道我在家的合法自由權利也沒有嗎?這是哪一家的理,哪一家的法?!
辛明茹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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