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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副教授潘開祥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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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6月23日】6月18日,這是在許多杭州人心中難以忘卻的日子,因為這一天浙江大學副教授潘開祥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判刑五年,另一學員金美華因發真相資料被判入獄四年。

審判在杭州西湖區法院的一個小廳堂內進行,門衛對來旁聽者嚴加盤問,除了兩個法輪功學員(潘開祥、金美華)他們兩家共六個家屬及公安司法機關的持有入場券的內部人員外,其餘關心他們冤情的人一概不予進入。

審判在下午開始,天突然轉陰整個杭州城蒙上了一層灰霧,這不禁使人想起去年的四五月間,潘開祥被迫寫了所謂的「決裂書」,並被各家媒體轉載轉播時,杭州城下了一場泥雨,當時市人驚呼:「下泥雨必有奇冤」……

當被拒絕入席旁聽後的人們在外面向窗內關心地張望時,簾子也被隨即拉上,使這場審判更讓人覺得是一件「見不得光」的偷偷摸摸的審判。法庭內還規定「不得錄音、不得錄像、不得提問、不得鼓掌」,讓人想起舊社會專制下的一言堂。

法官在敘述所謂潘開祥的罪名時聲音有點輕,有人抱怨根本聽不清。細心的聽眾很快發現了:原來這些都算是犯罪──去某學員家坐坐算一樁罪?在杭大學法煉功算一樁罪?去浙江日報社反映該報報導不實也是一樁罪?寫信告訴同學自己寫決裂書是被迫的也算一樁罪?這是所謂「人權最好的時期」的法律嗎?憲法還能保護公民最基本的自由嗎?其他的罪名還包括:1998年打印浙江大學學員寫的一本心得體會,而這本心得體會從頭到尾全是講學員自己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自身感受的真實情況。知情者無不慨嘆,如果這些也可稱為罪,做好人也有罪,那甚麼是無罪,甚麼又是以德治國呢?難怪有一位中科院教授,國內知名學者得知大法弟子的行為和受的迫害後驚訝地問:「現在江澤民不是在大力提倡以德治國嗎,怎麼會這樣呢?」

隨著越來越多的人了解事實真相,這一樁樁冤案也必會有水落石出之日。

在此嚴肅告誡那些迫害法輪大法的人不要為虎作倀,儘早懸崖勒馬,善惡有報,請各位尚有善心的人為自己留一條後路。

(大陸弟子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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